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Robert Jamieson, A. R. Fausset, David Brown · 1871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1871). CCEL expanded electronic edition states it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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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1 / 1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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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
绪论
希伯来文的书名是 Koheleth,本卷书中讲者以此自称
(Ec 1:12):
「我 Koheleth 作过以色列的王。」其意为「招聚者」或「召集聚会之人」,亦是向此类聚会讲道的「传道者」。希伯来文该名词为阴性形式,且有一次
(Ec 7:27)
与阴性动词连用,表明此字不仅指所罗门——在众人面前的讲道者(此时动词或名词用阳性),也指藉着受感君王之口说话的属天智慧(在希伯来文中智慧为阴性)。七例中有六例与阳性连用。所罗门蒙赐受感的智慧
(1Ki 3:5-14; 6:11, 12;9:1-9;11:9-11),
使他格外胜任此任。东方人喜好在聚会中谈论严肃之事。从前阿拉伯人每年在奥卡德(Ocadh)举行集会,聆听并朗诵诗歌。可比对「会中之师」(参阅
Ec 12:11,
亦见
Ec 12:9)。
「传道者……将知识教训众人」,可能是口授(「口头」);
1Ki 4:34;10:2, 8, 24; 2Ch 9:1, 7, 23,
显然指一种为文学研讨而设的颇为公开的议事会。「讲论」一词重复三次
(1Ki 4:32, 33),
所指的不是笔写成的著作,而是在为此目的而召集的聚会中口头发表的讲论。圣灵用此字无疑也表明,所罗门的教训乃是为着「大会」——即历代各地之教会——而设的
(Ps 22:25;49:2-4)。
所罗门显然是作者 (Ec 1:12, 16;2:15;12:9)。
拉比们将本书归于以赛亚或希西家之作,可以解释为他们其中一位将本书编入正典。本书的风格与《箴言》、《雅歌》不同,乃因主题不同,且各卷写成于他人生的不同时期:《雅歌》作于他对神起初之爱最热烈之时;《箴言》大约同时或稍后;而《传道书》则作于他晚年,作为他悔改的印记和见证,以弥补其间背道之过:
Ps 89:30, 33
证明了他的悔改。以 Koheleth 之名取代所罗门(即平安)一名,可能暗示他既曾搅扰了以色列,便一时失去了他「平安」之名
(1Ki 11:14, 23);
但如今既已悔改,他愿今后作公义的传道者。希伯来文中所 alleged 的外来用语,可能因他在位多年与列国交往频繁而轻易引入。再者,所谓迦勒底语成分,也可能是从那共同母语(希伯来语、叙利亚语、迦勒底语与阿拉伯语皆为其分支)所保留的片段。
《传道书》的*宗旨*,在于显明一切仅以人为追求、视之为首要目的之事尽都虚空,并与真智慧即真宗教所赐的真福作对照。灵魂的不朽只是附带提及,作为辅助主旨之用。摩西律法以此为当然,但按照神治体制——即神作为以色列的现世君王,在特殊眷顾之下——其赏罚乃根据今生而非来世而设立。然而自从以色列择立了属世的君王,神便部分撤回了祂特殊的眷顾;因此在所罗门时代,今生的报赏未必随德行而来,刑罚也不一定随罪恶而至(参阅
Ec 2:16; 3:19;4:1;5:8;7:15;8:14;9:2, 11)。
故此有必要指明这些反常将来必得纠正,这便是全书「总结」的所在:既然将来的审判必临,今生的福乐又不能满足人心,那么「人的一切本分就是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
(Ec 12:13, 14),
同时,要以喜乐、宁静而节制的心享用而非滥用今生
(Ec 3:12, 13)。
有人非议说,本书似乎教导享乐主义
(Ec 3:12, 13, 22
等);但书中所教导的,乃是以知足感恩之心享用神所赐今生的恩赐,反对埋怨、忧虑与贪婪之心,这可由
Ec 5:18
与
Ec 5:11-15
的比对得到证明——并非以这些为人生的首要目的;也不是轻浮愚妄之乐;为免误解,他在
Ec 7:2-6;11:9;12:1
中特加防范。
再者,
Ec 7:16;9:2-10,
似乎教导宿命论与怀疑论。但这些话是置于反对者口中的;或更确切地说,是所罗门在自己背道之时所说,凡愿作不信之人的纵欲者心中都与之共鸣,因他想要作不信者,于是就在周围世界中找出足够的难处来支撑他执意的不信。答案记在
(Ec 7:17, 18;9:11, 12;11:1, 6;12:13)。
即使将这些话视为所罗门本人所说,也应理解为禁止自定的「义」——即试图以想象中的善行和外表的严苛来勉强神赐下救恩,自己反因此疲乏困倦;也禁止那企图测透神一切难测之旨意的推究
(Ec 8:17),
以及那为明日忧虑的心,正如
Mt 6:25
所禁止的。
*至善*(CHIEF GOOD)乃指:那使我们幸福的拥有,当作为目的本身而寻求;而其他一切事物不过是达到此目的之手段。哲学家将此作为重大探究课题,却将其局限于今生,视永世为虚幻,仅用以威吓众人。但所罗门指出,一切属世之物(包括所谓的哲学)都不能满足人心,唯有属天的智慧才是至善。他年轻时已如此教导过
(Pr 1:20;8:1);
在《雅歌》中又以寓意将此题属灵化;如今,他在长久亲身体验了世人为求幸福所尝试的种种途径之后,于晚年将他的经历之果效陈明出来。
全书分为两部分——
Ec 1:1-6:10
论属地之事的虚空;
Ec 6:10-12:14
论属天智慧的优越。各部分间虽有偏离严谨逻辑之处,但大体仍遵此序。这些偏离使全书不至过于刻板造作,而更适合于各种层次的读者。全书以诗歌体写成;多半遵守半句分行的格式,偶尔也有例外。形容词的选用、意象的营造、词序的倒置、省略法、平行体,或在平行体不出现时相似词句的运用,都标示出诗歌的体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