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卷
物件圣经中此词含义广泛;旧约中译自希伯来文 sepher,原意为“文书”,后指书卷或卷轴。
这个词在圣经中有广泛含义。旧约中,它译自希伯来文 sepher,严格说意为“文书”,后来指“书卷”(出 17:14;申 28:58;29:20;伯 19:23)或“书的卷轴”(耶 36:2、4)。
书卷最初写在皮革、麻布或棉布,以及埃及纸草上;我们的“纸”一词即由此而来。书页通常按栏书写,用一个希伯来词称呼,严格说意为“门”或“扇”(耶 36:23,修订本旁注作“栏”)。
希伯来人的书卷通常像我们的地图一样卷起来;若很长,就从两端卷起,形成两个卷(路 4:17-20)。当文字写在柔软材料上时,就这样整理;若写在木板、铜板或铅板上,则把若干板片用环连在一起,环中穿过一根杆。
封住的书卷,是内容隐秘的书卷(赛 29:11;启 5:1-3)。 “吃”书卷(耶 15:16;结 2:8-10;3:1-3;启 10:9),就是仔细研读其中内容。
审判的书册(但 7:10)借用人间法庭的程序,说明神末后审判之日将要发生的事。
“耶和华的战记”(民 21:14)、“雅煞珥书”(书 10:13)和“犹大与以色列诸王记”(代下 25:26),可能是希伯来人所知道的古代文献,但并不构成正典的一部分。
生命册(诗 69:28)提示这样一种观念:蒙救赎的人既组成一个群体或公民共同体(腓 3:20;4:3),天上就保存着公民名册(路 10:20;启 20:15)。他们的名字记录在天上(路 10:20;启 3:5)。
约书(出 24:7)包含出 20:22-23:33,是实际提到为成文圣言一部分的第一卷书。它包含在颁布十诫之后,神在西奈山赐给摩西的一系列民事、社会和宗教律法。这些律法都写在这“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