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长(队长)
职分翻译数个希伯来文及希腊文词的用语,指军事将领、民政官长、护卫长等,也用于我们的主。
(1.)希伯来文 sar(撒珥)(撒上22:2;撒下23:19)。也译作“首领”(创40:2;41:9),又作“官长”(但1:7)、“首领”(士9:30)、“官员”(王上22:26)。这同一希伯来文词指军事将领(出18:21;王下1:9;申1:15;撒上18:13等)、“护卫长”(创37:36;39:1;41:10;耶40:1),或照该词可译的意思,作“行刑者之长”(旁注)。王的护卫军官常充当行刑者。尼布撒拉旦(耶39:13)和亚略(但2:14)在巴比伦担任此职。
徒28:16所提的“御营的统领”是御营军的司令,即御营军兵的指挥官。
(2.)另一个如此翻译的词(希伯来文 katsin[卡欣])有时指军事统领(书10:24;士11:6, 11;赛22:3作“官长”;但11:18),有时指民政之长,即审判官、行政官(阿拉伯文 kadi[卡迪])(赛1:10;3:6;弥3:1, 9)。
(3.)它也是意为“第三人”或“三人之一”的希伯来文词(shalish[沙利施])的翻译。七十士译本(LXX)以复数形 tristatai(特里斯塔泰)译之,即“在战车上作战的兵士”,如此称呼是因每辆战车载三人,其中一人充当御者,另二人作战(出14:7;15:4;王上9:22;比照王下9:25)。这词也用来指王的护卫军(王下10:25;代上12:18;代下11:11)或副官。
(4.)徒4:1和5:24所提的“守殿官”并非军事军官,乃是夜间看守圣殿的祭司和利未人守卫队的监督(比照“管理神殿的”,代上9:11;代下31:13;尼11:11)。
(5.)“救恩的元帅”是赋予我们主的名称(来2:10),因祂是我们救恩的创始者与本源,是祂百姓的元首,领他们进入荣耀。“耶和华军队的元帅”(书5:14, 15)是赋予那位神秘者的名称,祂曾向亚伯拉罕显现(创12:7),又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出3:2, 6等),就是立约的使者。(参“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