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肉体的
神学指未归正的人,或满足人动物性本性需要的事物,以及摩西律法中礼仪性的外在方面。
未归正的人被这样称呼(林前 3:3)。他们被描述为有“属肉体的心思,与神为仇”(罗 8:6, 7)。服事人动物性本性需要和欲望的享受,也被这样称呼(罗 15:27; 林前 9:11)。摩西律法的礼仪被说成“属肉体的”,因为它涉及外在事物,即人和动物的身体,以及肉体的洁净(来 7:16; 9:10)。基督徒争战的兵器“不是属肉体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出于人的设计,也不是凭人的能力使用的(林后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