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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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词在圣经中意义很广,也比喻后裔、无知、单纯和谦卑。

此词在圣经中意义相当宽广。因此,约瑟在大约十六岁时被称为孩子(创37:3);便雅悯三十多岁时也如此被称(44:20)。所罗门登基时称自己为小孩子(王上3:7)。

一个人的后裔,无论相隔多远,都可称为他的儿女,例如“以东的儿女”“摩押的儿女”“以色列的儿女”。

最早时期,母亲通常到孩子三十个月至三岁才断奶;断奶之日被当作节庆日(创21:8;出2:7, 9;撒上1:22-24;太21:16)。到五岁时,孩子开始在父亲照管下学习生活的技艺和责任(申6:20-25;11:19)。

子女众多被看作神恩惠的记号(创11:30;30:1;撒上2:5;撒下6:23;诗127:3;128:3)。

此名也比喻无知或心胸狭窄的人(太11:16;路7:32;林前13:11)。“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又说:“弟兄们,在悟性上不要作小孩子”(林前14:20)。“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弗4:14)。

孩子也用来代表单纯和谦卑(太19:13-15;可10:13-16;路18:15-17)。信徒是“光明之子”(路16:8;帖前5:5),也是“顺命的儿女”(彼前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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