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
群体指与行省总督一同参与审判的顾问,也可指犹太人的公会或教会会议。
这个词用来指在行省总督审判时参与审理的顾问(徒 25:12)。
犹太人的议会就是公会,即民族的最高议会;在巴勒斯坦各城中,它下面还有较小的审判机构(太 5:21, 22 中的“审判”可能指此类机构)(太 10:17; 可 13:9)。在基督的时代,公会的权力受到限制(约 16:2; 林后 11:24)。诗 68:27 中的“议会”一词只是指一群人。
在教会历史中,这个词用来指牧者或主教为讨论并规范教会事务而召开的会议。这类会议中最早的是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的会议,徒 15 对此有完整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