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得
物件名字含义: 见证
意为“见证”;这个词不在希伯来原文、七十士译本或武加大译本中,是译者在书 22:34 加上的祭坛名称。
意为“见证”。这个词不见于希伯来原文,也不见于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而是英王钦定本译者在书 22:34 加上的,修订本也如此。原文直译是:“流便子孙和迦得子孙给坛起名。它在我们中间作见证,证明耶和华是神。”这座大祭坛可能立在约旦河东边基列地,“对着迦南地”。应许之地分配以后,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玛拿西半支派回到约旦河东自己的住处时(书 22:1-6),筑了一座大祭坛。其他支派质问他们时,他们说明这坛不是为献祭,只是作见证(以得),向后代证明他们在以色列国中仍与其他支派有同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