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产业地)

其他

见于太22:5;每个希伯来人都分得一定份额的土地为产业。

见于太22:5。每个希伯来人都分得一定份额的土地为产业(民26:33-56)。在埃及,所有土地都归王所有,农夫必须把出产的五分之一交给王。同样,在巴勒斯坦,耶和华是土地唯一的所有者,百姓按直接从他领受的权利持有土地。按摩西的规例,希伯来人把出产的十分之一献给耶和华,并分给祭司。必要时,每个希伯来人还必须自费服兵役。农夫的职业受到高度尊重(撒上11:5-7;王上19:19;代下26:10)。(见“土地律法”;“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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