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
神学旧约中可指身体某一部分、全身、所有有血肉的活物以及易变软弱;新约中也可指与圣灵相对的人性中的罪性成分。
在旧约中,这词表示:(1)人和动物身体的某一部分(创2:21;41:2;诗102:5,小字);(2)整个身体(诗16:9);(3)凡有血肉的一切活物,尤其是整个人类(创6:12、13);(4)易变与软弱(代下32:8;参赛31:3;诗78:39)。因它含有柔软的观念,故用于“肉心”这一表达(结11:19)。“我的骨肉”(士9:2;赛58:7)这一表达表示亲属关系。
在新约中,除这些意义外,它也用来表示与“圣灵”相对的人性中的罪性成分(罗6:19;太16:17)。处在“肉体中”意思是未被更新(罗7:5;8:8、9);“随从肉体”而活,就是犯罪地生活和行事(罗8:4、5、7、12)。
这个词也表示基督的人性(约1:14,“道成了肉身。”又参提前3:16;罗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