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
事件对犹太人而言埋葬是处理遗体的唯一方式,关于葬礼的种种习俗与规定见于圣经。
对犹太人而言,埋葬是处理遗体的唯一方式(创23:19;25:9;35:8,9等)。
焚烧遗体最早的痕迹见于撒上31:12。焚烧遗体被摩西律法定为对某些罪的刑罚(利20:14;21:9)。
遗体不埋葬而搁置被视为可怕之事(王上13:22;14:11;16:4;21:24等)。
在有记录的最早时代,亲属将死者抬到坟墓(创25:9;35:29;士16:31),但后代则由别人作这事(摩6:10)。
死后立即将遗体洗净,然后用大布裹起(徒9:37;太27:59;可15:46)。身分尊贵之人的情形,香料被放在布的折层中(约19:39;参约12:7)。
原则上埋葬在死的当日进行(徒5:6,10),遗体放在无盖的棺或床架上抬到坟墓(路7:14)。埋葬之后通常设葬礼的筵席(撒下3:35;耶16:5,7;何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