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兵
职分以多个希伯来文和希腊文词表达,指王的护卫军、传令兵、看守者等各样护卫的职任。
(1.)希伯来文 tabbah(塔巴,本意为“厨师”,因在东方各国此职落到厨师身上,故引申有“行刑者”之意)。是埃及(创37:36)和巴比伦(王下25:8;耶40:1;但2:14)诸王的护卫军。
(2.)希伯来文 ruts(鲁茨)。本意为“奔跑者”,如此称呼是因受雇在王的车前奔跑(撒下15:1;王上1:5)。这些奔跑者也是军事护卫(撒上22:17;王下10:25)。他们大概就是大卫时代被称为基利提人的那些人(王上14:27;撒下15:1)。
(3.)希伯来文 mishmereth(米斯米列特)。看守的人(尼4:22),或守望之处(7:3;12:9;伯7:12)。
在新约中(可6:27),钦定本将希腊文 speculator(斯佩库拉托)译作“行刑者”,更早的英文译本译作“行刑人”,修订译本译作“他护卫中的一个兵”。这词本意为“持矛者”或“持戟者”,王和君侯的护卫军即由这等人组成。在太27:65, 66;28:11,钦定本将希腊文 koustodia(库斯托底亚)译作“看守者”,修订译本译作“护卫兵”,就是罗马的守卫,由四个兵组成,每三小时换班一次(徒12:4)。徒28:16所提的“御营的统领”是御营军的司令,他的职责是接收并看管从各省解来的一切囚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