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
群体源自族长犹大的名称,起初指属犹大支派或犹大国的人,后来扩展为整个希伯来民族。
这个名称源自族长犹大,起初加在属于犹大支派或独立的犹大国的人身上(王下 16:6; 25:25; 耶 32:12; 38:19; 40:11; 41:3),与属于十支派王国、称为以色列人的人相区别。
然而,在被掳期间和归回以后,这个名称扩展为无差别地指整个希伯来民族(斯 3:6, 10; 但 3:8, 12; 拉 4:12; 5:1, 5)。
这个民族原本称为希伯来人(创 39:14; 40:15; 出 2:7; 3:18; 5:3; 撒上 4:6, 9 等),但被掳以后这个名称渐渐不用。不过保罗仍被称为希伯来人(林后 11:22; 腓 3:5)。
犹太民族的历史与巴勒斯坦的历史,以及他们统治者和重要人物的生平叙事交织在一起。他们现在[1897年]分散在各地,直到今日仍是一个分别出来的民族,“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修订本作 pillar,旁注 obelisk],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何 3:4)。直到本世纪[1800年代]初左右,他们在各处都大受压迫,并常遭残酷迫害;但如今他们的处境大为改善,在多数欧洲国家中被接纳,享有自由公民的一切权利。1860年,“犹太人限制”被取消,他们得以在英国国会中拥有席位。他们总数估计约六百万,其中约四百万在欧洲。
新约中有三个名称用来称呼这个民族:(1)犹太人,就其民族身份而言,用以区别于外邦人。(2)希伯来人,就其语言和教育而言,用以区别于希利尼人,即说希腊语的犹太人。(3)以色列人,就其作为神所拣选之民的神圣特权而言。“我们从其他民族承受了现代文明和世俗文化的辉煌遗产;但人类的宗教教育,唯独是犹太人所赐下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