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
职分在约书亚去世与扫罗登基之间的时期治理以色列的统治者。
(希伯来文 shophet[朔费特],复数 shophetim[朔费提姆])本意为行政官或统治者,而非审理案件意义上的审判者。这是赋予那些在约书亚去世与扫罗登基之间的时期(士2:18)——即普遍混乱无序的时期——主理以色列事务之统治者的名称。“士师或摄政者之职乃终身担任,却非世袭,他们也不能委任其继任者。他们的权柄惟独受律法限制,遇疑难之事,他们被指示借乌陵和土明经祭司向神圣的王求问(民27:21)。他们的权柄只及于那些拣选或承认他们的支派。这职分没有薪俸,他们也不带任何尊荣的外在标记。直接出于神圣委任的只有基甸和参孙二人,后者处于独特的地位,从他出生之前就被分别出来拯救以色列。底波拉蒙召去拯救以色列,但她已经是士师。撒母耳蒙耶和华呼召作先知,却非作士师,那士师之职乃出于百姓所承认住在他里面的高贵恩赐;至于以利,士师之职似乎是按其大祭司的身份自然地、即按理所当然地落到他身上。”士师就是耶和华的代理人或代治者,耶和华才是至高的审判者和统治者(士11:27)。其中五位士师,即陀拉(士10:1)、睚珥(士10:3)、以比赞、以伦和押顿(士12:8-15),除了他们曾作士师这一简单事实外,我们毫无别的记载。神圣的历史不是个人的历史,而是神的国向前推进的历史。
在出2:14中,摩西被如此称呼。这事实或许表明:虽然为征税之故有“督工的”管辖百姓,但他们仍像后来在罗马治下那样,由自己的统治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