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审判
神学末日将对我们的行为作出的判决;基督作为中保是审判者。
这是末日将对我们的行为作出的判决(太25;罗14:10、11;林后5:10;帖后1:7-10)。
审判者是耶稣基督,作为中保。所有审判都交给了他(徒17:31;约5:22、27;启1:7)。“作为中保,完成并公开显明他百姓的救恩和他仇敌的倾覆,并在这两方面显明他工作的荣耀公义,这都属于他。”
受审判者是:(1)亚当全族,没有一个例外(太25:31-46;林前15:51、52;启20:11-15);(2)堕落的天使(彼后2:4;犹1:6)。
审判的准则是神律法的标准,按神向人所启示的来审判;外邦人按写在他们心里的律法受审(路12:47、48;罗2:12-16);犹太人“在律法下犯了罪,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享有启示之光的基督徒,则按神向他显明的旨意受审(太11:20-24;约3:19)。那时,众人心中的隐秘都要显明出来(林前4:5;路8:17;12:2、3),以证明所宣告判决的公义。
审判的时间将在复活之后(来9:27;徒17:31)。
正如圣经把最后审判描述为“确定的[传11:9]、普遍的[林后5:10]、公义的[罗2:5]、决定性的[林前15:52],并且其后果是永远的[来6:2]”,所以我们当关心自己不朽利益的福祉,逃向摆在我们面前的避难所,善用宝贵时间,倚靠救赎主的功德,并持守神圣话语的指示,好叫我们在他面前得着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