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

其他

马可所写的福音书,资料主要来自彼得的讲论,主要面向罗马人。

流传且似乎有充分根据的传统认为,马可的资料主要来自彼得的讲论。在他母亲家中,他有充分机会从其他使徒及其同工获得资料;但他特别是“彼得的门徒和译员”。关于写作时间,本福音书没有给出确定信息。马可没有提及耶路撒冷毁灭,因此显然写在该事件以前,大概约主后63年。写作地点可能是罗马;也有人推测为安提阿(比较可15:21与徒11:20)。本书首先是为罗马人写的。此看法看来很可能,因为本书完全不提犹太律法,并且作者细心解释外邦人可能误解的词语,如“半尼其”(可3:17)、“大利大古米”(可5:41)、“各耳板”(可7:11)、“巴底买”(可10:46)、“阿爸”(可14:36)、“以罗伊”等(可15:34)。犹太习俗也被解释(可7:3;14:3;14:12;15:42)。马可还使用若干其他福音书没有的拉丁词,如speculator(可6:27,钦定本作“行刑者”,修订本作“卫兵”)、xestes(sextarius的变体,可7:4, 8译作“罐”)、quadrans(可12:42译作“小钱”)、centurio(百夫长,可15:39, 44, 45)等。他只引用旧约两次(可1:2;15:28)。本福音书特点如下:(1)没有我们主的家谱;(2)描写他是“犹大支派的狮子”,披戴权能;(3)马可不仅以惊人细节记录我们主的原话(可3:17;5:41;7:11, 34;14:36),也记录他的姿势(可9:35)和动作(可3:5, 34;5:32;9:36;10:16);(4)他还细心记录其他福音书作者省略的人物(可1:29, 36;3:6, 22等)、数字(可5:13;6:7等)、地点(可2:13;4:1;7:31等)、时间(可1:35;2:1;4:35等)细节;(5)“立刻”这一表达在本福音书中出现近四十次,而篇幅更长的路加福音只出现七次,约翰福音仅四次。韦斯科特说:“马可福音本质上是生命的转录。事实的进程和结局在其中以最清晰的轮廓描绘出来。” “马可福音没有尝试构成连续叙事。他的福音书是一连串快速展开的生动画面,松散地连结在一起,没有很大努力把整体系在一起或按自然顺序呈现事件。这种绘画般的能力特别标志着这位福音书作者;凡想认识福音事实,不仅知道其主要特点和重大结果,也想知道最细微、可说更生动的描写,都应到马可那里去。”贯穿本书的主导原则,可用“耶稣……传神国的福音,说”(可1:14)这一格言表达。“马可福音共662节,其中406节与马太和路加共有,145节与马太共有,60节与路加共有,至多只有51节为本书独有。”(见“马太福音”。)

代表/相关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