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筵
事件在东方通常持续一周的筵席,宾客围坐在地上的大盘旁,用手取食。
(约2:1-11)「通常持续整整一周,但在东方,这样长久持续的筵席花费极少。宾客围坐在地上的大盘或诸盘旁,所吃的通常是与米或大麦同煮的羔羊或山羊。最尊贵的宾客坐得最近,其余的坐在他后面,众人吃时把手伸进一个冒着热气的食堆,把薄饼折起,需要时当作匙。第一批人满足之后,较不尊贵的就坐下吃所剩的,全体都是男子,因为筵席上从不见妇女。吃前往手上浇水,吃完时再行一次,指头先擦在一块饼上,那饼用作我们餐巾的用途,然后扔在地上,由从常开的门从街上溜进来的狗吃,或由外面的人收集别人扔给的拾起来吃(太15:27;可7:28)。从地上起来,退到沿墙所设的座位之后,宾客盘腿而坐,闲谈、听故事或解谜语。光线由一两盏小灯,或当夜寒冷时由屋子中央——也许在火盆中,或常在地上的洞中——所烧将熄的杂草之火微弱地供给。烟尽其所能逸出,其实烟虽不多,却足以熏黑挂在墙上钉子的盛水、酒或奶的皮袋(参诗119:83)。耶稣和他的五个门徒在加利利的迦拿被请赴这样的婚筵。」盖基,《基督的生平》。(参迦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