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身
神学可指完全赤裸、衣着贫乏,或脱去外衣的状态;也可比喻被揭露或显明。
这个词表示:(1)完全赤裸(创2:25;伯1:21;传5:15;弥1:8;摩2:16);(2)衣着贫乏(赛58:7;雅2:15)。它也表示:(3)一个人脱去宽松外衣(拉丁语 nudus),只穿贴身长袍或内袍的状态(撒上19:24;赛47:3;参可14:52;约21:7)。它也用于比喻,意思是“被发现”或“被显明”(伯26:6;来4:13)。在出32:25中,英王钦定本“百姓赤身”的表达,在修订本中更准确地译为“百姓放纵无束”,即陷入无法无天和不服约束的状态。在代下28:19中,英王钦定本“他使犹大赤身”,修订本作“他在犹大中行事放纵”,意思是“他容许犹大脱离宗教一切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