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赛人

群体

意为“分离者”,是一个犹太分派,在关乎摩西律法的一切事上极其精细。

意为“分离者”(希伯来文 persahin,来自 parash,“分离”)。他们可能是哈西典人(即“敬虔者”)的继承者;哈西典人是在安条克四世以比法尼推行异教化政策时起来反抗的群体。首次提到他们,是约瑟夫描述犹太人分成三派或三学派时(主前145年)。另外两派是爱色尼派和撒都该人。在我们主的时代,他们是受民众欢迎的一派(约 7:48)。他们在一切关乎摩西律法的事上极其准确而细致(太 9:14; 23:15; 路 11:39; 18:12)。保罗被带到耶路撒冷公会前时,自称是法利赛人(徒 23:6-8; 26:4, 5)。

他们的信条中有许多健全之处,然而他们的宗教体系只是形式而已。他们的道德非常松弛(太 5:20; 15:4, 8; 23:3, 14, 23, 25; 约 8:7)。新约首次提到他们时(太 3:7),我们的主把他们与撒都该人同列为“毒蛇的种类”。他们以自义和骄傲著称(太 9:11; 路 7:39; 18:11, 12)。我们的主常常责备他们(太 12:39; 16:1-4)。

从他事奉一开始,法利赛人就显明自己是我们主痛苦而持续的仇敌。他们不能忍受他的教义,并竭尽各种方法要摧毁他在百姓中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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