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祭
神学赎罪祭的律法详见利未记;大赎罪日尤其庄严,其血被带入至圣所洒在施恩座上。
(希伯来语 hattath)赎罪祭的律法详见利4-6:13;9:7-11、22-24;12:6-8;15:2、14、25-30;14:19、31;民6:10-14。在大赎罪日,赎罪祭以特别庄严的方式献上(利16:5、11、15)。那时,血被带入至圣所,洒在施恩座上。五个年度节期也献赎罪祭(民28、29),祭司分别为圣时也献赎罪祭(出29:10-14、36)。每个人,甚至会众中最私下的成员,以及整个会众和大祭司,只要良心因某项具体罪被定罪,就必须带着赎罪祭前来;由此我们深刻看见,每个罪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并且每当罪责在其良心中重新显明时,都必须应用这救恩。凭信归向基督完全的祭,是罪人得赦免并恢复平安唯一敞开的道路。而且在祭物本身中,有那无可比拟价值和宝贵性的实在;这种价值和宝贵性在赎罪祭中由其血的神圣和其肉的圣洁归属深刻表明。就此而言,基督的血被特别称为“宝血”,并且是“洗净一切罪”的血(约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