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
神学恩典救恩并不废除善行的必要性;真正的善行出于信心和爱,以神的荣耀为目标,并以神启示的旨意为准则。
有人反对恩典救恩的教义,认为它取消了善行的必要性,并降低人对善行重要性的认识(罗 6)。这种老旧反对意见虽然已经被回答过无数次,却仍被许多人提出。他们说,如果人不是靠行为得救,那么行为就不是必要的;如果最有道德的人与罪人中最恶劣的人以同一种方式得救,那么善行就毫无意义。不但如此,如果神的恩典在拯救最卑劣之人时显明得最清楚,那么人越坏就越好。
这种反对意见没有根据。恩典救恩的福音表明善行是必要的。没有圣洁,就没有人能见主,这是真实且永不改变的事实。“无论是奸淫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行为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是“善”的:(1)它们出于爱神的原则。一个行为的道德性质,是由推动它的道德原则决定的。心中的信心和爱,是一切真实顺服的基本要素。因此,善行只从相信的心发出,也只能由已经与神和好的人行出来(弗 2:10;雅 2:18、22)。(2)善行以神的荣耀为目标;(3)善行以神启示的旨意为唯一准则(申 12:32;启 22:18、19)。
善行是信徒心中感恩的表达(约 14:15、23;加 5:6)。它们是圣灵的果子(多 2:10-12),因此从恩典而出,并在心中彰显且坚固恩典。
最真诚信徒的善行也都不完全;然而如同他们本人一样,这些善行借着耶稣基督的中保工作被接纳(西 3:17),因此得着赏赐。它们本身没有内在功德,所得的赏赐完全出于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