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Henry's Complete Commentary
Matthew Henry ·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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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Kings 第 2 章 1-11 Matthew Henry's Complete Commentary
¹ 大衛死期臨近了,就囑咐他兒子所羅門說:
² 「我現在要走普天下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
³ 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行在他的道上,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正如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好使你無論作甚麼事、轉向何處,盡都亨通;
⁴ 又可使耶和華成就他所應許論我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存誠實全心全心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⁵ 你也知道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就是他向以色列兩位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亞瑪撒——所行的:他在太平之時流了爭戰的血,把爭戰的血染在腰間束的帶子上、腳上穿的鞋上。
⁶ 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髮安然下到陰間。
⁷ 你卻要恩待基列人巴西萊的眾子,使他們常與你同席吃飯;因為我躲避你哥哥押沙龍的時候,他們是這樣來迎接我。
⁸ 在你這裏有巴戶琳的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示每;我往瑪哈念去的那日,他用狠毒的咒詛咒罵我。後來他下約旦河來迎接我,我就指著耶和華起誓說:『我必不用刀殺你。』
⁹ 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有智慧的人,必知道怎樣待他,必使他白髮流血流下陰間。」
¹⁰ 大衛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裏。
¹¹ 大衛作以色列王共四十年: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
大衛這位偉大而善良的人,在此成了將死的人(王上二1),又成了已死的人(王上二10)。幸好今世之外還有來生,因為死亡染污了今世一切的榮耀,將之置於塵土之中。我們在此看到:
一、大衛臨終時對他兒子、他所立的繼承人所羅門所作的囑咐和教訓。他感覺自己日漸衰弱,並不避諱承認,也不怕聽見或談論死亡:「我現在要走普天下人必走的路」(王上二2)。希伯來原文作「我正行在其中」。請注意:死亡是一條路;不僅是今生的終點,更是通往更美之處的途徑。它是「普天下人必走的路」——所有住在地上、本身也是土的人所必走的路,因此必要歸於塵土。連天國的兒子和後嗣也必「走普天下人必走的路」,他們必要死;然而他們是帶著喜樂走這條路,「行過死蔭的幽谷」(詩二十三4)。先知,甚至君王,都必須走這條路,去得比預言或王權更明亮的光和榮耀。大衛正要走這條路,所以指示所羅門當作的事。
他囑咐所羅門總的方面:要遵守神的誡命,並對自己的本分有良心。他在王上二2-4這樣囑咐他。他給他立下:(1)當守的好準則——神的旨意:「以這個管治你自己。」大衛給他的囑咐是「遵守耶和華他神所吩咐的」。將死之父的權威固然大,卻遠不及活神的權威。我們從耶和華我們神所受的託付是大的——讓我們小心持守,因為我們必要交賬;我們當守的典章是極美的——讓我們也持守。寫下來的道是我們的準則。所羅門自己也要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去行。(2)當存的好心志去行:要「剛強作大丈夫」,雖年紀尚幼。凡要遵守耶和華他們神所吩咐的,必須立下決心。(3)這一切的好理由。這必有效地促成:[1.] 他國度的興旺。這是「無論作甚麼都亨通」、在每一項事業上都榮耀滿足地成功之路。[2.] 他國度的永存:「好使耶和華成就他所應許論我的話,加以堅定。」凡正確看重應許之寶庫——那神聖的寄託——的人,不能不切望保全它的繼承,並極願後繼者不作甚麼使之中斷的事。讓每一個人在自己的世代相繼守住神的吩咐,神就必堅定他的話。我們直到撇下誡命才會撇下應許。神曾應許大衛,彌賽亞要從他的腰中生出來,那應許是絕對的;但「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這應許卻是有條件的——他的後裔要行事合宜。所羅門若在他的日子履行了條件,便是盡了自己的本分,使應許得以延續。條件就是:他要在神的一切制度中行在神面前,存著真誠、熱心和決心;為此,他要「謹慎自己的行為」。在我們信仰的恆忍上,沒有甚麼比謹慎和周密更為必要。
他對幾個特定的人給予指示,當怎樣對待他們,好補足他在公義和恩慈上的不足。(1)關於約押(王上二5)。大衛如今良心發現,當初約押再次干犯律法時沒有除掉他,實在失當——因他先殺了押尼珥,後又殺了亞瑪撒,二人都是以色列的元帥。他是在詭詐中殺了他們(「在太平之時流了爭戰的血」),而且有損於大衛:「你知道他向我所行的是怎樣」。謀害一個臣民就是虧損君王;這是君王的損失,也是違背我們的主王的太平。這些謀害特別是針對大衛的,損害了他的名聲,因他當時正與被害者談判,並危害了他本可從這二人得到極大助益的利益。官長是他們所管治之人的血之報復者。約押的罪更因他既不以罪為恥,也不怕刑罰,竟公然穿戴染了無辜之血的腰帶和鞋子,公然挑戰神和王的公義而加重。大衛把這事交給所羅門的智慧(王上二6),暗示他把他交給他的公義。不要說:「他已白髮蒼蒼;斬之可惜,不久也必自然倒下。」不,不要容他「白髮安然下到陰間」。他雖久獲緩刑,至終必被追討;時間不能抹去任何罪的罪債,特別是殺人的罪。(2)關於巴西萊的家——他囑咐所羅門要為巴西萊的緣故善待他的家人;我們可以推想,此時巴西萊已經去世(王上二7)。當大衛在臨終之床上回想所受的傷害時,也不能忘記所得的恩惠,便把報恩之責留給兒子。請注意:我們從朋友所受的恩惠,不可埋在他們或我們的墳墓裏,我們的兒女當向他們的兒女回報。所羅門或許正是從此得著那句規條(箴二十七10):「你的朋友和你父親的朋友,你都不可離棄。」保羅也為常常使他暢快的阿尼色弗一家禱告。(3)關於示每(王上二8、9)。[1.] 他的罪被記念:「他用狠毒的咒詛咒罵我」——這咒詛更為狠毒,因為他在大衛受苦之時侮辱他,把醋倒在他的傷口上。猶太人說,使這咒詛成為狠毒的原因之一,是除了所記載的以外(撒下十六1-23),示每還以大衛出身於摩押女子路得來辱罵他。[2.] 他的赦免也沒有被忘記。大衛承認自己曾向他起誓不親手殺他,因他及時順服,喊說「我有罪了」;大衛也不願意——尤其在那個關頭——為自己受的委屈動用公義之劍。[3.] 但他的案件如今怎樣,卻交給了所羅門,因他是知道當怎樣行、並要見機行事的人。大衛向他暗示:他的赦免並非定意要永久有效,不過是保住大衛在世之日而已。「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不要以為他是你或你朝廷的真朋友,也不可信賴他。他當日的惡意如今絲毫不減,雖然他更有心機去隱藏。他仍因當日所行的欠公義的債;我雖應許不殺他,卻從未應許我的繼承者也不殺他。他那浮躁的性情不久必給你一個機會,你不可錯過,好使他的「白髮流血流下陰間」。這不是出於私人報復,而是為著朝廷的尊嚴並神與他家所立之約而發的審慎熱心——對這約的輕忽不當免罰。即使是白髮,若是有了罪、當被治死之人,也不當成為任何人逃避公義的庇護。「罪人縱然活到一百歲,必受咒詛」(賽六十五20)。
二、大衛的死與葬(王上二10):他「葬在大衛城裏」——不是葬在他父親的墳地,像掃羅那樣,而是葬在他自己所創立的本城。在那裏設有大衛家的寶座,也有大衛家的墳墓。如今「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歸到他列祖那裏,已見朽壞」(徒十三36,參徒二29)。他的墓誌銘可取自撒下二十三1:「耶西的兒子大衛……被高舉、雅各的神所膏的、以色列的美歌者」安息於此,並加上他自己的話(詩十六9):「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約瑟夫說,所羅門除以尋常的隆重葬禮埋葬他之外,還在他的墳墓中放了極多的金錢;並說一千三百年後(他如此計算),在安提阿古年間,大祭司許爾堪開了這墓,取出三千他連得供公用。他作王的年日在此計算為四十年(王上二11);他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多出來的零頭六個月沒有計算在內,只取整數。
1 Kings 第 2 章 12-25 Matthew Henry's Complete Commentary
¹² 所羅門坐他父親大衛的位,他的國甚是堅固。
¹³ 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來見所羅門的母親拔示巴。拔示巴問他說:「你來是平安的嗎?」回答說:「是平安的。」
¹⁴ 亞多尼雅又說:「我有話對你說。」拔示巴說:「你說吧。」
¹⁵ 亞多尼雅說:「你知道國原是歸我的,全以色列也都仰望我作王;不料,國反歸了我兄弟,因這國原是歸他的,是出於耶和華。
¹⁶ 現在我有一件事求你,請你不要推辭。」拔示巴說:「你說吧。」
¹⁷ 亞多尼雅說:「求你請所羅門王——他必不推辭你——把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我為妻。」
¹⁸ 拔示巴說:「好,我必為你對王說。」
¹⁹ 於是拔示巴去見所羅門王,要為亞多尼雅說話。王起來迎接她,向她下拜,然後坐在自己的位上,又為王的母親設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邊。
²⁰ 拔示巴說:「我有一件小事求你,求你不要推辭。」王說:「你求吧,我母親!我必不推辭你。」
²¹ 拔示巴說:「求你把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你哥哥亞多尼雅為妻。」
²² 所羅門王回答他母親說:「你為甚麼替亞多尼雅求書念的女子亞比煞呢?你也可以為他求國吧!他是我的長兄——他和祭司亞比亞他,並洗魯雅的兒子約押,都可以為他求。」
²³ 於是所羅門王指著耶和華起誓說:「亞多尼雅這話是自己送命的;神怎樣待我,也必照樣待他,並且更加此,若不是他自己送命的話。」
²⁴ 耶和華堅立我,使我坐在我父親大衛的位上,又照祂所應許的為我建立家室——如今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亞多尼雅今日必被治死。
²⁵ 於是所羅門王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下手擊殺他,他就死了。
此處我們看到:
一、所羅門登上王位(王上二12)。他得這王位比大衛容易得多、平安得多,也更快地看見自己的政權得以堅立。一個善治之朝的結束正是另一個善治之朝的開始,這實在是國之福——此處正是如此。
二、他為鞏固王位而公正且必要地除掉他的對手亞多尼雅。亞多尼雅曾對王冠提出過大膽的覬覦,卻很快不得不放棄,把自己交在所羅門的憐憫之下;所羅門以他的良好行為為條件釋放了他——他若安分,本可安全。但我們在此看到他如何把自己交在所羅門的公義手中,並因此敗亡——公義的神任憑他隨己意而行,為要使他因從前的叛逆受罰,並使所羅門的王位得以堅立。許多人正是這樣自取滅亡,因為不知道自己何時處於安樂之中、何時受人善待;罪人因著對神忍耐的僥倖,為自己積蓄震怒。如今請留意:
亞多尼雅叛逆的圖謀——他要娶大衛的妃嬪亞比煞為妻,並非出於愛慕她,而是想藉着她重新建立自己對王位的權利聲索——這對他可能有用;又或者因為在那時,擁有「前任的妻妾」被視為政權的一部分(撒下十二8)。押沙龍曾認為,與父親的妃嬪同寢,大大支持了他的覬覦。亞多尼雅自欺地以為,他若能繼承父親的床榻——尤其是其中最美的——便可以藉此一步一步登上父親的王位。不安分的、攪擾天下之人的心,總是伸手很高。這看來不過是一步小棋,但他卻盼望把它變成一局爭奪王位的「殘局」——如今要以一個妻子贏得他憑武力贏不到的東西。
他所用的手段。他不敢直接向亞比煞求婚(他知道她在所羅門的處置權之下,若不先得所羅門同意,所羅門理當反感——正如伊施波設在同樣情形下所表現的,撒下三7);他也不敢親自直接向所羅門提出,因為他知道自己在所羅門的不悅之下。於是他請拔示巴在這事上作他的朋友——拔示巴會樂意相信這是一樁出於愛情的事,而不容易懷疑這是一樁出於政治算計的事。拔示巴看見亞多尼雅進入她的內室,大為驚訝,問他是不是來害她——因為她曾參與粉碎他近日的圖謀。「不是,」他說,「我是『平安』來的(王上二13),並且來求一個恩惠」(王上二14)——求她運用她在兒子面前的大影響力,爭取他的同意,使他可以娶亞比煞為妻(王上二16、17);只要他能得著這個,他必滿心感激地接受:(1)作為他失去王國的補償。他暗示說(王上二15):「你知道國原是歸我的——作為我父親的長子,在他離世之時仍活着——『全以色列也都仰望我作王』。」這是假的;擁護他的不過少數;然而他如此把自己描繪成一個被奪去王冠、值得同情的人,所以理當在妻子一事上得著安慰。他若不能繼承父親的王位,就讓他得著父親的一樣寶物,為父親的緣故保存,就讓那是亞比煞吧。(2)作為他對那項損失甘心順服的報酬。他承認所羅門對國度的權利:「『這國是出於耶和華歸他的。』我企圖與他爭奪,實在愚蠢;如今這國既已轉歸他,我也就滿意了。」如此他裝作對所羅門登基十分滿意,實際上卻在盡一切所能給他製造麻煩。「他的言語比奶油更光滑,心裏卻懷著爭戰。」
拔示巴為他向所羅門代求。她答應為他向王說項(王上二18),並且如此行了(王上二19)。所羅門以一位母親當得的尊重接待她——雖然他自己身為君王:「他起來迎接她,向她下拜」,又使她「坐在他的右邊」——這是照著第五條誡命的法則。兒女不但長大成人之時,即使長大成為大人物之時,仍當孝敬父母,以恭敬和順服的態度對待他們。「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作為他對母親的智慧和權柄格外尊重的進一步表示,當他知道她有一項請求要提出之時,他答應不推辭她——這應許他和她都明白其中帶着一個必要的限制:只要這請求是公義、合理、可以應允的;若不是這樣,他確信自己能說服她認識到這一點,而她也會隨之收回。她最後終於說出她的來意(王上二21):「求你把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你哥哥亞多尼雅為妻。」奇怪的是她竟沒有察覺其中的叛逆,更奇怪的是她竟沒有厭惡其中所含的亂倫。但她或是不把亞比煞當作大衛的妻子,因為那婚姻未曾同房;又或以為鑒於亞多尼雅對所羅門的馴服,可以在這事上通融一下。這是她的軟弱和愚拙:幸好她不是攝政者。請注意:那些在君王和偉人耳邊有份量的人,明智之處是不浪費自己的影響力,更不可用它來助長罪惡或推進任何惡謀。不要請求君王去作他不當應允的事。一個義人不該提出壞的請求,也不該為壞的事業出頭。
所羅門公義而明智地拒絕了這請求。雖然他的母親親自作說客,雖然她稱之為「一件小事」,也許這還是他作王以來她第一次拿這樣的事麻煩他,他卻拒絕了——這並沒有違反他所作的一般性應許(王上二20)。希律若不是有心要斬施洗約翰的頭,也不會認為自己被像這樣對希羅底所作的一般性應許所約束。我們在世上最好的朋友,也不可在我們身上有那樣的影響力,以致把我們帶到去作不義或不智之事的地步。 (1)所羅門使母親認識到這請求的不合理,又向她指出其用意所在——這是她先前所未察覺的。他的回答相當鋒利:「你也可以為他求國吧!(王上二22)求讓他繼承王的床榻,實際上就是求讓他繼承王位;因為他所瞄准的正是這個。」很可能他已得到消息,或至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亞多尼雅正與約押和亞比亞他密謀給他製造麻煩——這就授權他如此解讀亞多尼雅的請求。(2)他定亞多尼雅的覬覦為有罪,並加以定罪——兩者都帶著起誓。他憑亞多尼雅自己的口定他的罪(王上二23):他自己的話要落在他自己頭上——人不必再背負比這更重的擔子了。拔示巴或可被蒙騙,所羅門卻不能;他清楚地看見亞多尼雅所圖的是甚麼,斷定:「他『這話是自己送命』;他被自己嘴唇的言語纏住了;如今他露出了他的真面目。」他判他立即處死:「他今日必被治死」(王上二24)。神自己曾起誓宣告要堅立大衛的寶座(詩八十九35),因此所羅門以同樣的保證起誓,要藉着剪除王位的仇敵來確保這堅立。「永生的神怎樣堅立這政權,亞多尼雅也必照樣死亡——因為他企圖動搖這政權。」如此,基督國度之仇敵的滅亡,正如祂國度的堅定一樣確定;而兩者都如同這國度的創立者——神——本身的存在和生命一樣確定。執行的命令立即簽發,而奉命作刑罰執行者的,竟不是別人,正是元帥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王上二25)。亞多尼雅竟不得為自己申辯,看來奇怪;但所羅門的智慧認為不必再進一步審問:亞多尼雅覬覦王位,這事已相當明顯,所羅門在他活着之時便不得安全。野心勃勃、攪擾天下之人,通常都為自己預備了死亡的刑具。許多人因為伸手抓王冠,反而丟了腦袋。
²⁶ 王對亞比亞他祭司說:「你回亞拿突自己的田地去吧;你本是該死的,但因你在我父親大衛面前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又與我父親同受苦難,所以我今日不殺你。」 ²⁷ 於是所羅門革退亞比亞他,不容他作耶和華的祭司。這就應驗了耶和華在示羅論以利家所說的話。 ²⁸ 約押這消息傳來了;因為約押雖然沒有歸從押沙龍,卻歸從了亞多尼雅。約押就逃到耶和華的帳幕,抓住祭壇的角。 ²⁹ 有人告訴所羅門王說,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如今在祭壇旁。所羅門就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說:「你去殺了他。」 ³⁰ 比拿雅來到耶和華的帳幕,對他說:「王如此說:『你出來吧。』」他說:「不然,我寧願死在這裡。」比拿雅就去回報王說,約押如此說,如此回答我。 ³¹ 王對他說:「你可以照著他所說的行,殺了他,將他葬埋,好從我和我父家除掉無辜人流血的罪。」 ³² 耶和華必使他的罪歸到他自己的頭上;因為他用刀殺了兩個比他更義更好的人,就是我父親大衛所不知道的—就是尼珥的兒子押尼珥,以色列的元帥,和益帖的兒子亞瑪撒,猶大的元帥。 ³³ 這二人的血必永遠歸到約押的頭上和他後裔的頭上;惟有大衛和他的後裔,和他的家,和他的國位,必從耶和華那裡永遠得平安。 ³⁴ 於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上去,將他擊殺了。他就葬在曠野自己的墳墓裡。
亞比亞他和約押二人都曾助成亞多尼雅的叛逆圖謀,亞多尼雅為亞比煞所提的新請求,很可能也是他二人在背後主使,而且所羅門似乎知情(王上二22)。這在他們二人身上,都是對神、對政權無可容忍的侮辱,更因他們身居高位,他們的榜樣對許多人影響重大,便越發嚴重。因此他們二人接著被清算。他們在叛逆罪上同等有罪,但在所判的刑罰上卻有所分別,且理由充足。
一、亞比亞他因著他從前的功勞,僅被革職(王上二26–27)。1. 所羅門定他的罪,憑著極大的智慧判明他有罪:「你是該死的」,因為你知道神定意將冠冕賜給誰,竟與亞多尼雅同謀。2. 他記念亞比亞他從前對他父親大衛所表示的尊敬:他既在聖事上服事過大衛(「在他面前抬過耶和華的約櫃」),又在大衛的苦難中與他深表同情,與他一同受苦—特別是在大衛因掃羅的迫害和押沙龍的叛逆而流亡遭難之時。注意:凡向神的百姓行善的,到了某時必蒙記念,成為他的益處。3. 為此緣故,他保全了亞比亞他的性命,卻撤去他的職務,將他貶到鄉間的莊園亞拿突,禁止他上朝、進城、進帳幕、就近祭壇,也不許他再過問任何公共事務;又暗示他須具結保證行為良好:所羅門雖此時不殺他,日後若他行得不正,仍可治他死罪。但目前只是把他革出祭司之職,因他既抵擋自己所明知為神的旨意,便不配擔任這崇高的職位。掃羅因一項疑似之罪,曾殘酷地殺害了亞比亞他的父親,並八十五名祭司,連同他們的家屬和城邑。所羅門雖有真實的罪過,卻保全了亞比亞他本人。如此,掃羅的政權傾覆了,所羅門的政權堅立了。人怎樣對待神的僕人,神也必怎樣對待人。4. 亞比亞他被革職,正應驗了神對以利家的警告(撒上二30),因他是那家族末後的大祭司。自從那毀滅的警告發出,至今已逾八十年;但神的審判雖不速施,卻必施行。
二、約押因著他從前的罪惡,被處以死刑。
他有罪的良心驅使他逃到祭壇的角那裡。他聽見亞多尼雅被處決、亞比亞他被革職,便害怕下一個輪到自己,於是逃到祭壇那裡求庇護。許多人在安穩無慮之日漠視祭壇的事奉,到了遭難之日卻樂於求助於祭壇的護庇。有人認為約押此舉意在今後將自己獻上,長久在祭壇事奉,盼望藉此得著赦免;正如有些人一生放蕩,到年老時便想退隱修道院來贖罪,其實是當世界已經丟棄他們之時才離棄世界,並不足為他們的功勞。
所羅門下令就在那裡將他處死,因他謀殺了押尼珥和亞瑪撒;因為所羅門認為,判刑的根據以這兩件謀殺罪為宜,勝過以他歸從亞多尼雅的叛逆罪為根據。約押因為歸從亞多尼雅,輕看所羅門及其對寶座的指定,誠然是該死的—「雖然他沒有歸從押沙龍」(王上二28)。從前的忠心不能作為後來叛逆的藉口;然而約押除此之外,原對大衛家有過大功,他曾對自己的國家和他那世代有過許多貢獻;若僅就此而言,所羅門本可赦免他對自己的過犯(因寬容對初立的政權能大大增加聲譽並使之堅立),只像對亞比亞他那樣將他撤職;但他必須為他從前所犯的謀殺罪而死,這事他父親曾囑咐所羅門追討。他對所流無辜之血所欠的債,必須以流他血之人的血來償還那血的呼聲;這筆債他自己無法償還,只得留給兒子來還;他的兒子既有能力,便不會失職。所羅門便是以此為判決的根據,並加重其罪狀(王上二32):他「用刀殺了兩個比他更義更好的人」,這二人沒有加害於他,也無意加害;他們若活著,本可能為大衛效力更佳(若所流之血不僅無辜,而且尊貴,其性命比常人更有價值,罪便更為嚴重);大衛事先並不知情,然而情形卻使人懷疑他也有份;因此約押在殺害大衛的對手之時,危及了王子的聲譽,這更是加重其罪。為這些罪:(1)他必須死,且要死於公義的刀下。「流人血的,他的血必被人所流」,罪歸到他自己的頭上(王上二32),正如他所謀殺之人的血歸到他們的頭上一樣(王上二33)。那擔負流血之罪的人有禍了!為謀殺的報應臨到約押雖遲;然而既已臨到,便存留更久,因為在此被定為「永遠歸到他和他的後裔頭上」(王上二33);他們本可因他的英勇事蹟而得尊榮,如今卻因他的惡行而承受了罪咎、羞辱和咒詛,並因此在此世遭逢更壞的對待。這等作惡之人的後裔必永遠不得尊榮。(2)他必須死在祭壇那裡,而不能逃脫。約押決意不離開祭壇(王上二30),盼望藉此或能自保,或能使所羅門被百姓憎惡,視為褻瀆聖地的人(若他就在那裡將約押處死)。比拿雅對就地殺他或將他拖出來都覺得為難;但所羅門熟知律法:神的祭壇不當護庇故意的殺人者。出二十一14:「你當從我的祭壇那裡捉住他,將他治死」,使他死如獻祭。若是牛羊的血所能贖的罪,祭壇便是避難所;約押的罪卻不然。因此所羅門下令,若不能將他從壇那裡拉出來,就在那裡將他處決,好表明他在盡責時不怕百姓的非議,並要糾正他們的誤解,讓他們知道行公義比獻祭更好,任何地方的聖潔都不當作為任何人邪惡的護庇。那些憑活潑的信心抓住基督和祂的義、決心若要滅亡便在那裡滅亡的人,必在祂裡面尋得比約押在祭壇的角那裡所尋得更有力的護庇。比拿雅將他殺了(王上二34),無疑是按著公眾處決的儀式進行的。律法既已得著滿足,他便「葬在曠野自己的墳墓裡」,是私下地如罪犯一般,而非隆重地如戰士;然而他的屍體並未受辱。人不能將罪孽加在骸骨上;無論神怎樣行,人都不可如此行。
所羅門以這次公義之舉為快,不是因為這滿足了他個人的私怨,而是因為這既成全了他父親的命令,對他自己和他的政權也是實際的益處。(1)罪咎因此被除掉(王上二31)。藉著將所流無辜之血歸到流人血之人的頭上,這血便從他和他的父家被除去了;這暗示著,若不向殺人者追討那血,便要向官長追討,至少有被追討的危險。凡要使自己家中安全、得以建立的人,必須遠遠除掉罪孽。(2)平安因此得以保全(王上二33)歸給大衛。他不是指大衛本人,而是如他在下一句所解釋的:「他的後裔、他的家、他的國位,必從耶和華那裡永遠得平安」;他這樣表達了他對此的盼望和期望:「如今公義既已得著伸張,流血的呼聲既已得著滿足,這政權必將興盛。」如此,「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如今約押這樣一個攪擾不安的人既被除掉,便必有平安。「將惡人從王面前驅除,他的國位必因公義堅立」(箴二十五5)。所羅門在為自己的家和國位祝福平安之時,敬虔地舉目仰望神為這平安的源頭:「這必是從耶和華而來的平安,也是從耶和華而來永遠的平安。」願那賜平安的主自己,將那永遠的平安賜給我們。
³⁵ 王就立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代替約押作元帥,又立撒督祭司代替亞比亞他。 ³⁶ 王差遣人將示每召來,對他說:「你要在耶路撒冷為自己蓋一所房屋,住在那裡,不可從那裡出來到別處去。 ³⁷ 當你出來過汲淪溪的那日,你必確實知道:你必死無疑;你的血必歸到你自己的頭上。」 ³⁸ 示每對王說:「這話甚好。我主我王怎樣說,僕人必怎樣行。」於是示每在耶路撒冷住了多日。 ³⁹ 過了三年,示每的兩個僕人逃到迦特王瑪迦的兒子亞吉那裡去了。有人告訴示每說:「看哪,你的僕人在迦特。」 ⁴⁰ 示每起來,備上驢,往迦特到亞吉那裡去找他的僕人。示每去了,從迦特將他的僕人帶回來。 ⁴¹ 有人告訴所羅門說:「示每出耶路撒冷往迦特去,又回來了。」 ⁴² 王差遣人將示每召來,對他說:「我豈不是叫你指著耶和華起誓,並且鄭重警告你說:『你當確實知道,你出來往任何地方去的那日,必死無疑』嗎?你也曾對我說:『我所聽見的這話甚好。』 ⁴³ 你為甚麼沒有遵守耶和華的誓言,和我所吩咐你的命令呢?」 ⁴⁴ 王又對示每說:「你心裡知道你向我父親大衛所行的一切惡事;因此耶和華必使你的罪惡歸到你自己的頭上。 ⁴⁵ 惟有所羅門王必蒙福,大衛的國位必在耶和華面前永遠堅立。」 ⁴⁶ 於是王吩咐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比拿雅出去擊殺示每,他就死了。這樣,國權便在所羅門手中堅立了。
本章記述:一、比拿雅和撒督的被高升,這二人是所羅門和他的政權的忠心朋友(王上二35)。約押既被處死,比拿雅便被升任代替他作元帥;亞比亞他既被革職,撒督便被立為代替他的大祭司;這就應驗了神要剪除以利家時所說的話(撒上二35):「我要為自己興起一個忠心的祭司,為他建立堅固的家。」聖職雖可因受託之人的失職而蒙羞,卻不致因此被毀壞;神的工作也絕不至因缺乏人手而停頓。這位直接由神所立的王,既有權隨己意立人為大祭司,原不足為奇;而他行這權柄也是公正的,因為撒督原有古老的權利,他是以利亞撒家族的人,而以利和他的家族則屬以他瑪支派。
二、對待示每的安排。示每被人從他在巴戶琳的家中召來,或許他以為必遭遇與亞多尼雅相同的命運,因他知道自己對大衛家懷有敵意;但所羅門懂得分辨罪行和罪犯的不同。大衛在世時曾應許保全示每的性命。所羅門雖不受這應許的約束,卻也不願直接違背它。1. 他將示每限制在耶路撒冷,禁止他以任何藉口出城,過了汲淪溪一步(王上二36–37)。他不許示每繼續住在鄉間的莊園,恐怕他在鄰舍中間惹事生非,卻把他帶到耶路撒冷,在那裡以較寬的方式將他監禁。這安排對示每本身或許使這禁令易於忍受,因為耶路撒冷地勢佳美,「為全地所喜樂」,是王城、是聖城(他被關在這樣的樂園中,實在無可抱怨);這也使所羅門更加安全,因為在那裡示每在他的眼目之下,可以監視他的舉動;他又明確告訴示每,若他越出界限一步,必死無疑。這是對他順服的公正試驗,是這樣一種對他忠誠的測試,他沒有理由抱怨。他在輕易的條件下保全了性命:只要他肯安於住在耶路撒冷,就可存活。2. 示每順服這禁令,並在這些條件下感恩地接受他的性命。他具結保證(王上二38),以死罪為罰,不離開耶路撒冷,並承認這話甚好。甚至那滅亡的人也不能不承認赦免與生命的條件無可挑剔,因此他們的血—正如示每的血—必須歸到他們自己的頭上。示每起誓應許,必留在界限之內(王上二42)。3. 示每違背了他的保證,這正是所羅門所等候的;而神是公義的,容許他這樣行,使他如今可以為他從前的罪受罰。他的兩個僕人(看來他雖是個被囚的人,卻仍過著與他身分相稱的生活,有僕人伺候)從他那裡逃到非利士人之地(王上二39)。他追到那裡,又從那裡將他們帶回耶路撒冷(王上二40)。為了保密,他「自己備上驢」,或許是在夜間去的,自以為無人知曉地回家了。「他尋找僕人,」賀爾主教(Bishop Hall)說,「卻失喪了自己;這些屬地的事物,或應當是我們的僕人。我們常看見人越過神律法所定的界限去追逐這些事物,直到他們的靈魂招致可怕的審判!」4. 所羅門收取這違約之罰。有人告訴他示每已經違令(王上二41)。王把他召來,(1)指控他現今的罪行(王上二42–43):他大大藐視了神和王的權柄與威嚴,他違背了「耶和華的誓言」,不順服他君王的命令;由此顯出他是怎樣的心靈,他既不受感恩的約束,也不受良心的約束。他若向所羅門說明情勢緊急,懇求准假前去,或許所羅門會准許他;但他擅自假定所羅門或不知情、或會寬容,便是最高程度地冒犯他。(2)他因他從前的罪行而定他的罪—就是在大衛遭難的日子咒罵他、向他扔石頭:「你心裡知道的惡」(王上二44)。要證明這事實,無需盤問見證人,他自己的良心便頂得上一千個見證人。那單單人「自己的心」所知道的惡,若加以正當思考,便足以使人滿面羞愧,因為這惡必歸到「他們自己的頭上」;因為心若知道,神比心更大,全都知道。別人知道示每咒罵大衛這件事,但示每自己知道,他咒罵大衛時所表現出來的仇恨和惡毒的邪惡原則,以及他的順服不過是虛假和被迫的。(3)他為自己和自己的政權祝福(王上二45):「所羅門王必蒙福」,任憑示每無力的咒罵—這些咒罵或許此刻他在狂怒和絕望中盡情傾吐:「任憑他們咒罵,惟願你賜福。」而「大衛的國位必堅立」,因為圖謀傾覆它的人已被除掉。論到教會仇敵的敵意,這是個安慰:無論他們怎樣狂怒,他們所謀算的終歸徒然。基督的國位已經堅立,他們不能搖撼它。(4)他立即下令處決示每(王上二46)。所有的審判都交託給了主耶穌,祂雖是和平之君,卻必顯為公義之王;不久這便是祂對一切不要祂作王治理他們的仇敵所發的命令:「把我那些仇敵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那些褻瀆祂之人的凌辱,必歸到他們自己身上,成為他們永遠定罪的緣由。
本章我們看見大衛日暮,而所羅門同時興起。一、大衛在世的統治之終結。1. 他在臨終前對所羅門的囑咐,總的就是要事奉神(王上二1-4),特別論到約押、巴西萊和示每(王上二5-9)。2. 他的死與葬,以及他作王的年日(王上二10、11)。二、所羅門統治的開始(王上二12)。他雖是和平之君,卻以幾件顯著的公義之舉展開他的統治:1. 對亞多尼雅——因他覬覦王位的野心而將他處死(王上二13-25)。2. 對亞比亞他——因他附從亞多尼雅而廢去他大祭司的職分(王上二26、27)。3. 對約押——因他近來的叛變和從前的殺人流血而將他處死(王上二28-35)。4. 對示每——因他曾咒詛大衛,所羅門將他拘禁在耶路撒冷(王上二36-38),三年之後,因他違犯了規矩而被處死(王上二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