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Henry's Complete Commentary
Matthew Henry ·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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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 亞基帕對保羅說:「准你為自己申辯。」於是保羅伸手分訴說: ² 「亞基帕王啊,猶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申訴,實為萬幸; ³ 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辯論;所以求你耐心聽我。 ⁴ 我從起初在本國的民中,並在耶路撒冷,自幼為人如何,猶太人都知道。 ⁵ 他們若肯作見證就曉得,我從起初,是按著我們教中最嚴緊的教門作了法利賽人。 ⁶ 現在我站在這裡受審,是因為指望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 ⁷ 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著。王啊,我被猶太人控告,就是因這指望。 ⁸ 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的呢? ⁹ 從前我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 ¹⁰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行了。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裡。他們被殺,我也出名定案。 ¹¹ 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又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
亞基帕是會中最尊貴的人,雖得了王的稱號,實際權力卻與皇帝手下的其他官長無異,又雖不比非斯都地位高,卻比非斯都年長;所以非斯都既已開庭,亞基帕作為法庭的代言人,便向保羅示意,准他「為自己申辯」,徒 26:1。保羅得了這允准才開口;因為最不急於發言的,往往是預備最好、講得最好的人。這是猶太人不肯給他、或至少不肯輕易給他的恩惠;亞基帕卻白白給他。保羅的案情如此之好,以致他所求的,不過是有為自己申辯的自由;他不需要辯護人,不需要帖土羅為他說話。經上記了他的姿態:他「伸手」——如同一個全不慌亂、完全自主的人;這也表明他是認真的,期望他們在聽他申辯時專心。請注意,他沒有以上訴凱撒為藉口拒絕發言,沒有說「我在皇帝面前之前不再受審」;反而樂意抓住機會為他所受苦的緣由增光。我們若必須「準備好向每一個問我們的人解釋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何況向有權位的人,彼前 3:15。在這講論的前半部:
一、保羅帶著極特別的敬意對亞基帕致辭,徒 26:2,3。他在腓力斯面前歡然分訴,因為他知道腓力斯「作了這國的官多年」(徒 24:10)。但他對亞基帕的評價更高。請注意:1. 他被猶太人控告,又有許多卑鄙的事加在他身上,他很高興有機會自辯;他絕不以為自己是使徒就可以免受民事司法的管轄。官長是神的制度,我們都從中得益,所以都當順服。2. 他既不得不為自己分訴,便很高興是在亞基帕王面前——亞基帕自己是猶太教的皈依者,對猶太教的一切事比其他羅馬官長更明白:「我知道你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辯論。」看來亞基帕是個學者,特別熟諳猶太學問,精通猶太教的規條,又曉得這些規條的性質——它們既非設計為普遍的,也非設計為永久的。他也精通由這些規條所引起的辯論——猶太人自己在這些辯論上也意見分歧。亞基帕熟悉舊約聖經,因此對他與猶太人之間關於耶穌是彌賽亞的爭論,能比別人作出更好的判斷。傳道人若面對聰明、能分辨不同之事的人,是極大的鼓勵。保羅說「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斷我說的話」,林前 10:15。3. 他因此懇求他「耐心聽」——makrothymos——「恆久忍耐」。保羅打算作一篇長講論,懇求亞基帕聽到底,不要厭倦;他打算作一篇樸實的講論,懇求他溫和地聽,不要發怒。保羅有理由擔心,亞基帕既是猶太人、熟悉猶太規矩,雖因此更適合審判他的案子,卻也多少受了猶太教的酵所影響,所以對他這外邦人的使徒存著成見;他因此說這話來使他溫和:「求你耐心聽我。」我們傳基督之道時,至少能期望的,就是被人耐心聽。
二、他表明,他雖被恨惡、被誣為叛教者,卻仍持守他最初受教栽培於其中的那一切善;他的信仰一向建立在「神向祖宗所應許的」之上,如今他仍建立在這根基上。
如今保羅雖然清楚知道這一切在神面前不能稱他為義,也不能為他造出義來,卻知道這在猶太人中對他的聲譽有益,是一個 ad hominem——「亞基帕能感受得到」的論證,證明他不是猶太人所描繪的那種人。他雖然把這一切當作有損的,為要得著基督,卻在它能榮耀基督時提到它。他清楚知道,這一切時期中他是個對神的律法屬靈性質和心靈宗教陌生的人,他的義若不勝於這義,就永不能進天堂;然而他回顧時,仍頗為滿意——他在歸信之前不是個無神論的、褻瀆的、邪惡的人,而是照他所有的光,「在神面前為人良心無虧」。
(1) 他的信仰建立在「神向祖宗所應許的」之上。它建立在神的啟示上——他接受並相信,把靈魂交託其上;它建立在神的恩典上——這恩典藉應許彰顯並傳達。神的應許是他信仰的指南和根基——「向祖宗所應許的」,這比儀文律法更古遠,「那預先憑神權柄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才有的律法廢掉」,加 3:17。基督和天堂是福音的兩大要道——「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而這兩樣正是「向祖宗所應許的」應許的內容。這應許可追溯到對人類始祖亞當關於女人後裔的應許,以及最早的先祖們憑信而行、賴以得救的來世啟示;但它主要指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地上萬族都要因他的後裔得福」,「神要作他的神,也要作他後裔的神」:前者指基督,後者指天堂;因為神若不「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就「不以被稱為他們的神為恥」。來 11:16。
(2) 他的信仰在於這應許的盼望。他不像他們那樣把信仰放在飲食和屬肉體條例的遵守上(神屢次表明他多麼不看重這些),而是放在對神在聖約中的恩典、並對那作為教會最初特許狀的應許的信心倚靠上。[1] 他因基督是那應許的後裔而有盼望;他盼望在他裡面得福,得神的祝福,並真正成為有福。[2] 他對天堂有盼望;這一點是明指的,將徒 24:15 相比可知:「無論善惡都要復活。」保羅不靠肉體,只靠基督;對今世的大事毫無指望,對來世卻有比今世所能虛誇的更大的指望;他的眼目注視著來世。
(3) 在這一點上他與一切敬虔的猶太人一致;他的信仰不但合乎聖經,也合乎教會的見證,這見證支持著他的信仰。他們雖把他當作標靶,他卻不標新立異:「『我們十二個支派』——猶太教會的全體——『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著這應許』——即所應許的福。」以色列民被稱為「十二個支派」,因為他們起初就是如此;我們雖未讀到十個支派整體歸回,卻有理由想許多人——每個支派或多或少——都歸回本地了;也許逐漸地,被擄之人中的大部分都回來了。基督提到「十二個支派」,太 19:28。亞拿屬亞設支派,路 2:36。雅各寫信給「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雅 1:1。「我們的十二個支派,構成我們民族的全體,我和別人都屬於其中。如今所有以色列人都宣認相信這應許——關於基督和天堂的應許,並指望得著其福氣。他們都指望一位要來的彌賽亞,我們基督徒則指望一位已經來到的彌賽亞;所以我們都同意建立在同一個應許上。他們指望『死人復活』和『來世的生命』,這也是我所指望的。我為何要被看作提倡危險和異端的事,或被看作猶太教會信仰和敬拜的叛教者呢?我既在這基要條款上與他們一致,為何如此?我指望最終進入他們所指望進入的同一天堂;我們若指望在終點如此喜樂地相會,為何在途中如此不快地爭吵呢?」不但如此,猶太教會不但指望得著這應許,而且在這指望中「晝夜切切地事奉神」。聖殿的事奉——由祭司和利未人,以及他們所謂的「常駐人」所維持——由早晨到晚上、日日夜夜、從年初到年終持續不斷的宗教職事所組成,那些常駐的人代表十二個支派,按手在公眾祭牲上——這事奉是在對永生應許的信仰中維持的;保羅也在這指望中,「在他兒子的福音裡晝夜切切地事奉神」;十二個支派藉其代表在摩西律法中如此行,他和他們卻是盼望同一個應許:「所以他們不當看我作他們教會的叛徒,只要我仍持守他們所持守的同一應許。」何況基督徒——雖然敬拜的儀式和條例不同,卻盼望同一位耶穌、同一個天堂——更當彼此指望最好的,在聖潔的愛中同住。或者這話是指那些仍在猶太教會交通中、在自己的道上十分敬虔的人,他們以極大的懇切、心思的專注和持續不斷事奉神,「日夜」如此,如亞拿「不離開聖殿,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這裡用的是同一個字),路 2:37。「他們如此指望得著應許,我也盼望他們如此。」請注意,只有那些在事奉神上勤奮恆常的人,才能有充分根據地盼望永生;而永生的指望當激勵我們在各樣宗教操練上勤奮恆常。我們當眼望天堂前行。對那些「晝夜切切事奉神」的人——雖然不是照我們的方式——我們當作寬容的判斷。
(4) 這就是他如今受苦的緣由——他傳的是他們自己若正確明白自己,就必須承認的道:「我站著受審,是因為指望神向祖宗所應許的。」他堅守應許而反對儀文律法,他的逼迫者卻堅守儀文律法而反對應許:「我『因這指望』——亞基帕王啊——『被猶太人控告』——因為我作了我認為因這應許的指望而當作的事。」人恨惡並逼迫別人宗教的能力,自己卻以宗教的形式為榮,這是常見的。保羅的指望正是「他們自己也承認」的(徒 24:15),他們卻因他照這指望而發烈怒。但他的尊榮在於:他作基督徒受苦時,是「為以色列的指望」受苦,徒 28:20。
(5) 這也是他要勸一切聽見的人由衷接受的(徒 26:8):「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的呢?」這話似乎來得突然;但保羅可能說了比此處所記多得多的話,他把「向祖宗所應許的」解釋為復活和永生的應許,並證明他追求那盼望的路是對的,因為他信了那「從死裡復活」的基督——基督的復活正是祖宗們所指望的復活的憑據和憑證。所以保羅「渴望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藉以「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見腓 3:10,11。他的聽眾中有許多是外邦人——也許大多數是,特別是非斯都——我們可以推想,他們聽見他這樣多講基督復活,又講十二個支派所指望的死人復活,就譏誚,如雅典人所作的,開始發笑,彼此耳語這是何等荒謬的事——這就引出保羅如此與他們理論。「甚麼!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竟看作不可信的嗎?」這話也可如此讀。「這事在你們眼中雖然奇妙,難道在我眼中也奇妙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亞 8:6。這事雖然超乎自然的能力,卻不超乎自然之神的權能。請注意,我們沒有理由認為神叫死人復活是不可信的。我們不是被要求相信任何不可信、任何自相矛盾的事。可信的動機足以支持我們通過基督教的一切道理,特別是死人復活這條。神豈沒有無限的全能,在他沒有難成的事嗎?他起初豈不是用一句話從無中造出世界嗎?他豈不是從泥土造了我們的身體,又將生氣吹在我們裡面嗎?同樣的權能難道不能從他們自己的泥土中再造身體,再把生命放進去嗎?我們豈不是每年春天來臨時在自然界中看見一種復活嗎?太陽既有使死的植物復生的力量,我們看神使死的身體復活,豈能覺得不可信呢?
三、他承認自己在作法利賽人期間是基督徒和基督教的死仇敵,並認為自己當如此,並且一直如此,直到基督在他身上成就那奇妙的改變。他提到這事:
為要表明他成為基督徒和傳道人,並非出於先前任何傾向或愛好,也非出於對基督教道理逐漸的贊同;他不是藉著一連串論證把自己勸進基督教的,而是從對基督教最大程度的偏見,立刻轉入對它最大程度的確信——這表明他是被一種超自然的能力造成基督徒和傳道人的;如此他奇妙地歸信,不僅對自己、也對別人都是基督教真理的有力證據。
也許他有意以此為他的逼迫者開脫,正如基督為他的逼迫者開脫時所說:「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保羅自己從前也曾以為逼迫基督的門徒是當作的事,他便寬容地想他們也是受了同樣的錯誤。請注意:
(1) 他在意見上是何等愚昧(徒 26:9):他「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盡他所能的各方面——攻擊他的道、他的尊榮、他的利益。那名並未害人,只因它與他對彌賽亞國度的觀念不合,他便要盡力反對它。他以為逼迫那些求告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是事奉神。請注意,有人可能極有把握地以為自己是對的,其實顯然是錯的;有人以為自己在盡本分,其實是在故意犯最大的罪。那些恨弟兄、把弟兄趕出去的人說:「願耶和華得了榮耀」,賽 66:5。在宗教的色彩和藉口之下,最野蠻、最不人道的暴行不但被辯護,更被聖化、被高舉,約 16:2。
(2) 他在實行上是何等狂熱,徒 26:10,11。世上再沒有比被誤導的良心更猛烈的原則了。當保羅以為當盡力反對基督之名時,他在其中不遺餘力、不計成本。他敘述自己所作的這類事,並加以加重——如同一個真正為之悔改的人:「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提前 1:13。[1] 他使基督徒下滿監牢,如同他們是最壞的罪犯,意在不但恐嚇他們,更使他們在百姓眼中成為可憎的。他是「那將他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的魔鬼」(啟 2:10),把他們拘禁,預備起訴。「許多聖徒我下在監裡」(徒 26:10),「連男帶女」,徒 8:3。[2] 他使自己成了眾祭司長的工具。他從他們那裡「得了權柄」——如同下級官員執行他們的法律——他極以有權柄行此事為榮。[3] 他非常主動地投票——無人請求——把基督徒處死,特別是司提反,掃羅「也喜悅他被害」(徒 8:1),如此使自己 particeps criminis——「有分於罪惡」。也許他因為極熱心,雖然年輕,就被選入公會,在那裡投票定基督徒死罪;或者,他們被定罪之後,他為所作的辯護並加以稱許,如此使自己 ex post facto——「事後」——也有罪,如同他作了審判官或陪審員。[4] 他使他們受較輕的刑罰,「在各會堂裡」,他們在那裡如同違犯會堂規矩的人被「鞭打」。他在許多人的受罰上有分;不但如此,看來同一個人因他的緣故「屢次受罰」,正如他自己五次受鞭打,林後 11:24。[5] 他不但因他們的宗教刑罰他們,更以踐踏人的良心為榮,用酷刑強迫他們放棄信仰:「『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強迫他們否認他們的主,並放棄對他的義務——說他是騙子,他們被他騙了。」在逼迫者身上,再沒有比強逼人的良心更重的擔子了——無論他們如今如何因暴力所得的歸信者而誇口。[6] 他對基督徒和基督教的怒氣如此膨脹,以致耶路撒冷也容不下它作為舞台,他「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他惱怒他們,因為看見他們儘管受他一切苦害仍有那麼多話可說——惱怒他們因受苦害反而更加增多。他「分外惱恨」——他怒氣的洪流不容堤岸、不容界限,他對自己如同對他們一樣是個恐怖——他裡面因不能取勝的苦惱,加上對他們的憤怒,都是如此之大。逼迫者是狂人,其中有些「分外惱恨」。保羅惱怒的是別的城裡的人對基督徒不那樣狂暴,所以他在沒有他事的地方自找麻煩,在外邦的城邑裡逼迫基督徒。再沒有比惡意——尤其是假裝良心的惡意——更不安息的原則了。
這就是保羅的為人,這就是他早年的生活方式;因此不能假定他是因教育或習慣作了基督徒,或被好處的指望所吸引,因為一切可以想像的外在反對理由都反對他作基督徒。
¹² 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士革去。 ¹³ 王啊,我在正午的路上,看見從天發出一道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着我並與我同行的人。 ¹⁴ 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甚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 ¹⁵ 我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¹⁶ 你起來站着,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 ¹⁷ 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所要害你的,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 ¹⁸ 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¹⁹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²⁰ 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²¹ 因此,猶太人在殿裏拿住我,想要殺我。 ²² 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着尊貴、卑賤老老少少作見證;我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 ²³ 就是基督必須受害,並且因從死裏復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
凡信有神、敬畏他的主權的人,都必須承認:那些憑他的指示、憑他的授權而說話行事的人,是不可抵擋的;因為那就是攻擊神。如今保羅憑着對事實的樸實而忠實的敘述,向這威嚴的會眾證明:他從天上得了直接的呼召,要向萬國傳基督的福音——這正是激怒猶太人攻擊他的緣由。他在此證明:
I. 他是憑神聖的大能成為基督徒的——儘管他對那道有種種偏見。他是突然被天上的手帶入其中的;不是像他曾強迫別人褻瀆基督那樣,被外在的武力所迫承認基督,而是被神聖而屬靈的能力所感,藉着基督從上頭向他並在他裏面的顯現:而且這是在他罪惡正盛之時——他正往大馬士革去,要藉着逼迫那裏的基督徒來鎮壓基督教;他對這事業仍舊熱心如昔,逼迫的怒氣絲毫未減,也未曾因朋友的疏遠而受誘放棄,因為他此時從祭司長那裏得了與以往同樣充分的權柄和命令去逼迫基督教——卻被一個更高的能力所迫,放棄了那個使命,接受了另一個使命,要去傳揚基督教。兩件事促成了這驚人的轉變:一個從天上來的異象和一個從天上來的聲音——藉着視覺和聽覺這兩種學習的感官,將基督的知識傳達給他。
1. 他看見了天上的異象,其種種情形表明這不可能是欺哄人的幻象——deciptio visus,而是毫無疑問的神聖顯現。(1)他看見從天發出一道光——這光非任何技藝所能製造,因為那不是在夜裏,而是在正午;不是在可能有人做手腳的屋內,而是在路上,在露天之下;那是比日頭還亮的光,遮蔽了日頭(賽 24:23),這不可能是保羅自己的幻想所產生的,因為這光四面照着我並與我同行的人:他們都感覺到被這泛濫的光輝所環繞,使日頭本身在他們眼中反而成了較微弱的光。這光的能力和力量表現在其效果上:他們看見這光就都仆倒在地——這光使他們大為驚懼;這光雖如閃電般有力,卻不像閃電那樣轉瞬即逝,而是持續四面照着他們。在舊約時代,神通常在密雲黑暗中顯現,以之為他的帳幕(代下 6:1)。他在大黑暗中向亞伯拉罕說話(創 15:12),因為那是黑暗的時代;但如今生命和不朽壞已經藉着福音彰顯出來,基督便在大光中顯現。在恩典的創造中,正如在世界的創造中一樣,首先被造的就是光(林後 4:6)。(2)基督親自向他顯現(Ac 26:16):我特意向你顯現。 基督在這光中,雖然與保羅同行的人只看見了光,卻沒有看見光中的基督。不是每一種知識都足以使我們成為基督徒,必須是對基督的認識。
2. 他聽見了天上來的聲音——清晰的、向他說話的聲音;這裏說是用希伯來話(這一點先前未曾提及)——他的母語,他宗教的語言,為要暗示他:雖然他必被差到外邦人中間,卻不可忘記自己是希伯來人,也不可使自己對希伯來話生疏。在基督對他所說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到:(1)他按名呼叫他,並且重複呼叫(掃羅!掃羅!),這必令他又驚又懼;更何況他身處陌生之地,以為無人認識他。(2)他使他知罪——知他正在犯的那大罪,就是逼迫基督徒的罪,並讓他看到這罪的荒謬。(3)他使自己與門徒的受苦認同:你為甚麼逼迫我(Ac 26:14),又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Ac 26:15)。保羅原以為他所踐踏的,不過是世上多餘可憎的人,卻不知道自己是在侮辱天上極其榮耀的那一位。(4)他責備他頑梗地抗拒那些感動:你用腳踢刺是難的——如同未慣負軛的牛犢抗拒趕牛刺棒。保羅的心起初也許要起來反抗,但被告知這樣做必受虧損,他便順服了。或者,這話是出於警戒:當心,不可抗拒這些感動,因為它們是要感化你,不是要冒犯你。(5)當他詢問時,基督向他啟示了自己。保羅問(Ac 26:15):主啊,你是誰? 求你讓我知道是誰從天上對我說話,好叫我能照着回答他。他說:我就是耶穌——你所輕看、所恨惡、所詆毀的那位;我正是你所污名化、甚至使人提到那名字就成為罪狀的那一位。保羅原以為耶穌埋在土裏,雖從自己的墳墓中被偷走,卻藏在別處。猶太人都是這樣受教的,所以他聽見耶穌從天上說話、看見自己百般羞辱的那一位被這一切榮耀環繞,不禁大為驚駭。這使他確信耶穌的教訓是屬神屬天的,不僅不可抵擋,更要全心全意地接受:耶穌就是彌賽亞,因為他不僅從死裏復活,而且從神我們的父那裏得了尊貴榮耀;這足以使他立刻成為基督徒,脫離那些逼迫人的同夥(主從天上向他們顯為反對的),加入那被逼迫之人的羣體(主從天上向他們顯為贊成的)。
II. 他是憑神聖的權威成為傳道人的:就是在那榮耀之光中向他顯現的同一位耶穌,吩咐他去向外邦人傳福音;他並非沒有奉差遣就去,也不是被與他同類的人所差遣,而是被父所差的那位所差遣(約 20:21)。關於他作使徒所說的話,這裏緊接在路上對他所說的話之後,但從 Ac 9:15、22:15 等處看來,這是後來才對他說的;不過為簡略起見,他把兩者合併在一起:你起來站着。 那些被基督福音之光為罪而降卑的人,基督必使他們起來站着——在屬靈的恩典、力量和安慰中站穩。基督若撕裂,是為了醫治;他若降卑,是為了升高。所以你要起來,從塵土中振奮(賽 52:2),盡自己的本分,基督必幫助你。他必須站起來,因為基督有工作要他做——有一個差事,而且是一個極大的差事要差他去辦: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 基督親自設立自己的傳道人;他們的資格和使命都從他而來。保羅感謝基督耶穌賜他力量,派他服事主(提前 1:12)。基督向他顯現,為要立他作執事。基督必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向一切他所立的傳道人顯明自己;因為不認識基督的人怎能傳揚他呢?不蒙基督藉着聖靈啟示自己的人,又怎能認識他呢?請注意,
1. 保羅受派擔任的職分:他被立為執事——服事基督、為基督行事,又作見證人——為他的案件作證,證實他教訓的真實。他必須為神恩惠的福音作見證;基督向他顯現,好叫他在人面前為基督作見證。
2. 保羅見證的內容:他必須向世人陳明,(1)他所看見的事——就是此時所見的,必須告訴人基督在路上向他顯現,以及對他所說的話。他看見這些事,是為要將之傳揚出去;他也確實利用一切機會傳揚,如在此處,以及從前(Ac 22:1-30)。(2)那些他要向他顯現的事。 基督此時與保羅建立了相交,打算日後繼續維持,如今只是告訴他日後還會有進一步的啟示。保羅起初對福音只有模糊的概念,直到基督向他顯現並給予更完滿的教導。他所傳的福音是從基督直接領受的(加 1:12);但他是漸漸領受的——有時得這些,有時得那些,按需要而定。基督屢次向保羅顯現——可能比所記的更多,仍不斷教導他,好叫他能將知識教訓百姓。
3. 他作基督見證時所得的屬靈保護:在他完成見證之前,黑暗的權勢無法勝過他(Ac 26:17):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所要害你的。 請注意,基督的見證人是在他特別的看顧之下;他們雖然可能落入仇敵手中,但他必負責救他們脫離其手,他也知道怎樣拯救。基督此時已讓保羅知道他必須受許多苦(Ac 9:16),卻在這裏告訴他要救他脫離百姓。請注意,極大的苦難與神拯救他百姓的應許並不矛盾,因為所應許的不是使他們免受患難,而是使他們經過患難;有時神容許他們落入逼迫者的手中,是為要在他從其手中拯救他們時得着榮耀。
4. 賜給他的特殊使命——到外邦人中間去,以及他被差到他們那裏所要辦的事。保羅悔改歸主之後,過了幾年才被差到外邦人那裏,或者(就我們所見)才知道自己被定意為此目的(見 Ac 22:21);但終於他被命令轉向那個方向。
(1)外邦人中有當作的大工,保羅必須在其中作器皿。有兩件事當作,是他們的光景所急需的:[1] 一個坐在黑暗中的世界必須被光照;那些還不知道關乎自己永遠平安之事的人,必須被帶領去認識——以神為他們的目的,以基督為他們的道路——而他們對兩者都一無所知。他被差去開他們的眼睛,叫他們從黑暗中歸向光明。 他的傳講不僅要使他們知道那些從未聽過的事,更要作那神聖恩典和能力的媒介,藉此使他們的悟性被光照,去接受那些事並歡迎它們。這樣他便開了他們的眼睛——那從前向光緊閉的眼睛,他們也要情願認識自己,認識自己的光景和利益。基督藉着開人的眼睛來開人的心,不是領人盲目行走,而是使人看見自己的道路。他被差不僅是為了暫時開他們的眼睛,更是要使他們的眼睛一直睜着——叫他們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就是脫離跟從那些瞎眼的假師傅——他們的神諭、占卜、從列祖所領受的迷信習慣,以及對他們的神所有的種種敗壞觀念,去跟從那無可置疑的、確定真實的神聖啟示。這才是從黑暗歸向光明——從黑暗的道路歸向光照其上的道路。福音的大計就是要教導無知的人,糾正錯謬之人的錯誤,使萬事各就其位、顯明在真光之中。[2] 一個躺在邪惡之中——在那惡者手下的世界,必須被分別為聖、被更新;他們的眼睛得開還不夠,他們的心也必須更新;不僅要從黑暗歸向光明,還要從撒但權下歸向神——這是隨之而來的;因為撒但是藉着黑暗的權勢掌權,神是藉着光照的明證掌權。罪人都在撒但的權下;拜偶像的人尤其如此——他們向鬼魔獻祭。一切罪人都受其試探的影響,將自己獻給他為俘虜,任他驅使;歸正的恩典使他們脫離撒但的統治,歸服於神,順從他話語的法則,遵行他聖靈的指引和指示,救他們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到他愛子的國裏。 當恩典的傾向在心中強烈時(正如從前敗壞和罪惡的傾向那樣),人心便是從撒但權下歸向神了。
(2)藉着這工作,為外邦人設計了極大的福樂——叫他們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他們從罪的黑暗歸向聖潔的光明,從撒但的奴役歸向對神的服事;不是為了使神因他們有所得,而是為了使他們因神有所得。[1] 使他們重得他的恩寵——這恩寵因罪已被他們喪失、因罪被拋棄:叫他們得蒙赦罪。 他們從罪的統治下被救出來,好叫他們得救脫離那作為罪之工價的死。不是為了使他們配得赦免——當作債務的報償——而是為了使他們當作白白的恩賜來領受,為了使他們具備領受其安慰的資格。他們被勸說放下武器,歸回效忠,好叫他們得蒙大赦令的益處,並以此阻止將要作出的判決。[2] 使他們在享受他之中有福;不僅使他們的罪得赦,更要使他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請注意,第一,天堂是基業,臨到神一切兒女;因為既是兒女,便是後嗣。kleron——一個產業、一個分(原文如此)——暗指迦南的產業,那是憑拈鬮分配的,而那也是神的作為——定事由耶和華。使他們有權利——有人如此讀;不是憑功勞,乃是純粹憑恩典。第二,凡有效地從罪歸向神的人,不僅得赦免,更被高升——不僅他們的判決被撤銷,更賜給他們尊榮的委任狀和豐富基業的賞賜。赦罪為這基業開路,把唯一阻礙的東西除去。第三,凡日後要得救的人,如今都已經成聖;那些要得天上基業的人,必須循此途徑得着——他們必須被預備、被造就,得以承受。不聖潔的人不能蒙福;在地上不成聖的,在天上也必不成聖。第四,我們不需要別的,只要與那些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就足以使我們有福——與他們同甘共苦;這就是與蒙揀選的人同得基業,因為他們是因信得着信德的道,又被分別為聖,歸入救恩。成聖的人必得榮耀。所以我們如今就當把自己的分投在他們中間,進入聖徒的相交,甘心與他們同受患難——那些患難(無論多麼沉重),我們將來與他們同得的基業必豐豐富富地補足。第五,我們是因信基督而成聖、得救。有人將此歸於緊鄰的前一個詞——因信成聖,因為信心潔淨人心,又將那些寶貴的應許應用在人心中,使人心順服那恩典的影響,藉此我們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也有人將此歸於赦罪和基業兩者的領受——都是憑信心接受這賞賜:兩者歸於一;因為我們因信稱義、因信成聖、因信得榮耀。因信——te eis eme——那信我之心(原文着重語氣);這信心不僅領受神聖的啟示,更是特別地緊抓住耶穌基督和他中保的職分——我們藉此信靠基督為耶和華我們的義,又將自己交託他為耶和華我們的主宰。我們正是藉此領受罪得赦免、聖靈的恩賜和永生。
III. 他在神聖的幫助下,在神聖的指引和保護之中,照着他的使命盡了他的職分。那召他作使徒的神,在他的使徒工作中印證了他,使他亨通、大有功效地繼續前行。
1. 神賜他一顆順服呼召的心(Ac 26:19):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人人都當說,他理當順服。天上的異象對地上的謀略有指揮的權柄,我們若不順服,必自取危險;然而保羅若與血氣商量,若被今世的利益所左右,他就要像約拿那樣,往任何地方去也不願走這差事;但神開了他的耳朵,他就沒有違背。 他接受了使命,又隨之領受了指示,便着手照着去行。
2. 神使他能完成大量的工作,雖然在其中他要與許多艱難搏鬥(Ac 26:20)。他全心全意地投入傳福音的工作。(1)他先在大馬士革開始——就是他歸正之地,因為他決心不浪費光陰(Ac 9:20)。(2)到了耶路撒冷——就是他受教之地——他在那裏為基督作見證,就在他從前最猛烈地攻擊基督之處(Ac 9:29)。(3)他在猶太全地各處傳道,在鄉鎮和村莊,正如基督從前所作的;他照基督所吩咐的,先把福音傳給猶太人,直到他們故意把福音推開,才離開他們;他為他們的靈魂大發熱心,比眾使徒都格外勞苦——甚至可能超過他們所有人的總和。
3. 他的傳講全是實踐性的。他並不是要用人虛浮的觀念充滿人的頭腦,不是用精微的思辨迷惑人,也不是用可疑的爭論使人互相紛爭;他乃是勸勉他們,明明的陳述、加以證明:(1)應當悔改——為罪憂愁、認罪,並立約抵擋罪;他們應當重新思想(原文如此),應當改變心意、改變道路,挽回自己從前所作的錯。(2)應當歸向神。 他們不僅要對罪心生厭惡,更要與神相合——不僅要轉離惡事,更要轉向善事;他們要在愛慕和情意上歸向神,在本分和順服上歸回神,從世界和肉體中回轉——這正是從那背道敗壞的人類——無論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所要的;epistrephein epi ton Theon——歸回神,歸向他自己:以神為我們的至善和最高目的,為我們的主宰和產業,將眼目轉向他,將心轉向他,將腳步轉向他的法度。(3)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這正是第一個傳福音的約翰所傳的(太 3:8)。那些認罪悔改的人必須實踐悔改,必須過悔改的生活,凡事都當與悔改的人相稱。單單說悔改的話是不夠的,我們還要作與那些話相稱的事。正如真信心一樣,真悔改也必生發功效。這樣的傳講有甚麼可指摘的呢?它豈不是有直接的傾向要改革世界、糾正它的弊端、復興自然的宗教嗎?
4. 猶太人之所以與他為難,不過是因為他竭盡所能勸人敬虔,要藉着引人歸向基督而引人歸向神(Ac 26:21):因此——再無別的緣故——猶太人在殿裏拿住我,想要殺我。 請任何人判斷,這些是否該死或該被囚的罪行。他受苦,不是因為自己行了惡,而是因為向人行了善。他們企圖殺他;他們所追殺所恨惡的,正是他寶貴的生命,因為那是有用的生命;他們在殿裏敬拜神時抓住他,在那裏下手害他,彷彿地方越好、作惡也越甚。
5. 他沒有別的幫助,只有從天上來的幫助;靠此扶持並繼續前行,他在這大工中繼續前進(Ac 26:22):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hesteka——我站立住了;我的性命得以保全,我的工作得以繼續;我站穩了腳跟,沒有被趕退;我堅持我所說的,沒有害怕,也沒有羞愧地堅持到底。如今距保羅歸正已超過二十年,這段時間他一直在危險之中忙碌地傳揚福音;支撐他的是甚麼呢?不是他自己意志的力量,而是蒙神的幫助——正因工作如此之大,反對如此之多,他若不蒙神幫助,便無法繼續。請注意,凡蒙召為神工作的人,必蒙神賜幫助;因為神必不缺必要的幫助給他的僕人。我們直到今日能繼續站立,也當歸於神所賜的幫助;若非他扶持,我們早已沉淪——若非他帶領前行,我們早已退後;這當存感恩的心承認,歸榮耀給他。保羅提到此事,作為他使命來自神的證據——他從神得了執行使命的能力。福音的傳道人若非蒙了從天上來的直接幫助,斷不能像他們那樣作成、受苦、亨通;而若非他們所維護的是神的事業,他們也得不着那樣的幫助。
6. 他所傳的教訓無不與舊約聖經相符:他對着尊貴、卑賤老老少少作見證——向年輕的和年老的、富足的和貧窮的、有學問的和無學問的、卑微的和顯赫的,因為人人都與此有關。福音的謙卑恩典,從它向最卑微之人作見證便顯明出來——貧窮人也蒙歡迎得以認識它;它那無可爭辯的真實和能力,從它既不怕也不羞於向最偉大之人顯明自己便顯明出來。保羅的仇敵控告他,說他傳的不止於人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這些誠然不過是舊約先知所傳過的;但除此之外,他還傳了基督——他的死、他的復活,這正是他們與他為難之處——正如 Ac 25:19 所顯明的,他說耶穌是活的。「我確實如此說了,」保羅說,「如今也如此說;但在這一點上我也沒有說甚麼別的,無非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對他們還有甚麼比證明他們所預言的已經成就——並且在所定的時候成就——更大的尊榮呢——他們所說將來必成的事已經成了,而且是在他們所定的時間。」他們預言了三件事,保羅也傳講了:(1)基督必須受害——彌賽亞將是一個受苦者——pathetos;不僅是人、能受苦,而且他作為彌賽亞被指定受苦;他那屈辱的死不僅與他的使命相符,更是成就他的使命。基督的十字架對猶太人是絆腳石,保羅傳十字架正是大大激怒他們之處;但保羅堅持說,他傳十字架就是傳舊約預言的應驗,因此他們不僅不當因他所傳的而跌倒,反而當擁抱它、附從它。(2)他因從死裏復活,要首先……——不是時間上的首先,而是功效上的首先——他是復活之首、是頭、是主體的那一位——protos ex anastaseos,正如他被稱為從死裏首先復生的(啟 1:5)、從死裏首先復生的(西 1:18)。他開了墳墓的胎,如同長子所作的,為我們的復活開路;他又被稱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 15:20),因為他聖化了那收成。他是頭一個從死裏復活、不再死的人;為了表明一切信徒的復活都是因着他的復活,正當他復活之時,許多聖徒的身體起來了,進了聖城(太 27:52,53)。(3)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首先傳給猶太百姓,因他本是他百姓以色列的榮耀。他親自向他們傳明光,然後藉着使徒的職事傳給外邦人,因他要作照亮坐在黑暗中之人的光。在此保羅回顧他的使命(Ac 26:18):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 他從死裏復活,正是為了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為要對他教訓的真實性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證據,並使這教訓帶着更大的能力傳揚出去,無論在猶太人中間還是在外邦人中間。這也是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外邦人將因彌賽亞而得以認識神;這一切中有甚麼是猶太人可以正當不悅的呢?
²⁴ 保羅這樣分訴,非斯都大聲說:保羅,你癲狂了吧。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
²⁵ 保羅說: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癲狂,我說的乃是真實明白話。
²⁶ 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裏做的。
²⁷ 亞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嗎?我知道你是信的。
²⁸ 亞基帕對保羅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
²⁹ 保羅說: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鍊。
³⁰ 於是,王和巡撫並百尼基與同坐的人都站起來,
³¹ 退到裏面,彼此談論說: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
³² 亞基帕又對非斯都說:這人若沒有上告於凱撒,就可以釋放了。
我們有理由相信,保羅還有許多話要說,為他所傳的福音辯護,為福音的尊榮辯護,並向這群尊貴的聽眾推薦這福音。他剛剛觸及這案件的核心——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此刻正游刃其間;現在他比從前更加熱切,他的口向他們張開,他的心向他們敞開。只要引導他到這個題目上,容他繼續講下去,他就永遠不知何時該結束;因為基督之死的大能與他受苦的相交,對他而言是取之不盡的題材。因此,他在這裏被打斷實在太可惜了;他既蒙准為自己申辯(Ac 26:1),卻未能將所要說的話全盤傾吐。但這種艱難常常加在他身上,對我們讀他講論的人而言也是一種遺憾,因我們從中得著極大的喜樂。然而無可奈何,法庭認為該對他的案件作出判決了。
I. 羅馬巡撫非斯都認為這可憐的人是瘋了,瘋人院才是最適合他的地方。他確信這人不是罪犯,不是該受刑罰的惡人,卻把他當作一個精神失常、神志錯亂的人;這樣的人應當被同情,但同時不應被理會,他所說的一句話也不當被重視。如此一來,他以為找到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不必把保羅當作囚犯來定罪,也不必把他當作傳道人來相信;因為他若不是 神志清醒——在正常理智之中,就既不當被定罪,也不當被採信。這裏請留意,
1. 非斯都對他說了甚麼(Ac 26:24):他大聲說, 不是對坐在旁邊的人耳語;若是耳語,尚可原諒。但他(並未徵詢亞基帕的意見,而先前他似乎對亞基帕的判斷極為推崇,Ac 25:26)大聲說出來,為要迫使保羅中止講論,並分散聽眾的注意力——「保羅,你癲狂了吧, 你說話像個瘋子,像個腦子發熱、不知自己在說甚麼的人。」然而他並非認定是罪惡的良心擾亂了保羅的理智,也不是他的苦難和仇敵對他的暴怒動搖了他的心智;相反,他對保羅的瘋癲作了所能作的最寬厚的解釋: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 你讀書把腦子讀壞了。他這樣說,與其說是出於憤怒,不如說是出於輕蔑與鄙視。他並不明白保羅所說的;那些話超出了他的理解力,對他全都是謎,因此他把這一切歸咎於過熱的想像力。Si non vis intelligi, debes negligi——你若不願被人明白,就該被人忽略。(1.)他承認保羅是個學者,是個有學問的人,因為他能如此熟練地引用摩西和先知所寫的書卷——那些書卷是他所陌生的;然而這一點竟也被用來作他的羞辱。使徒們本是漁夫,因沒有學問而被輕看;保羅是大學出身、法利賽人背景,卻因學問太大而遭鄙夷。基督眾僕人的仇敵總能找到這樣或那樣的藉口來責難他們。(2.)他把保羅當作瘋子來譏誚。舊約的先知也曾這樣被貼上標籤,藉此敗壞他們的名聲,使人對他們心生厭惡:「這瘋狂的人來見你做甚麼呢?」先知的門徒隊長如此說,2Ki 9:11,Ho 9:7。施洗約翰和基督也被描述為被鬼附的、是瘋了的。很可能保羅此刻說話比起初更加活潑懇切,並用了更多表達熱忱的手勢,因此非斯都就把這個不公正的標籤貼在他身上——而在場的人中或許只有他一個人有這種想法。說那些在信仰上比別人更加熱心的人是「瘋了」,這種暗示並不像某些人以為的那樣無傷大雅。
2. 保羅如何為自己洗脫這個不公正的指控。他先前是否受過此等指控不得而知;看來假使徒們曾這樣說過他,因他說(2Co 5:13),我們若果癲狂, 就如他們所說我們那樣,是為神; 但他從未在 羅馬巡撫 面前被如此控告過,因此他必須對此有所回應。(1.)他否認了這項指控,誠然對巡撫保持應有的尊敬,但同時也為自己主持公道,鄭重聲明這指控毫無根據、毫無道理(Ac 26:25):「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癲狂, 從來沒有,也沒有任何類似的情形;感謝神,我的理智一生都健全地存留著,此時我也不是在胡言亂語,我說的乃是真實明白話, 我清楚知道我所說的。」請注意,非斯都雖然這樣卑鄙地、輕蔑地對待保羅——這既不合紳士的身份,更不合審判官的身份——保羅卻不但沒有懷恨在心、被激怒,反而給他最大的尊敬,以他的尊稱恭維他——非斯都大人,以此教導我們不要以辱罵還辱罵,不要以一個不公正的標籤回敬另一個,而要對那些輕看我們的人說溫和的話。我們應當在一切場合都說真實明白的話,如此便能無視人無理的論斷。(2.)他就自己所說的話向亞基帕申訴(Ac 26:26):因為王也曉得這些事, 就是關於基督、他的死與復活,以及舊約先知的預言如何在他身上應驗的事。因此他 在他面前放膽直言,因為亞基帕知道這些並非虛構,而是事實,他對此知道一些,因而也樂意知道更多: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 是的,連他所述說關於自己歸主的事,以及他所領受傳福音的使命,亞基帕也必有所耳聞,因他長久與猶太人來往。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裏做的; 全國上下都傳遍了;在場的猶太人都可以為他作證,他們曾屢次從別人那裏聽見這些事。因此,把他當作瘋子來責備是不合理的,更何況他所講論的是基督的死與復活,這是眾人皆知、廣為談論的事。彼得曾告訴哥尼流和他的朋友(Ac 10:37),那從猶太遍地傳開的話 你們是知道的——就是關於基督的話;因此亞基帕不可能一無所知,而非斯都竟然如此無知,實在是他的羞恥。
II. 亞基帕非但不認為他是瘋子,反而認為自己從未聽過一個人如此有力地辯論,也從未聽過一個人如此切中要害地講論。
1. 保羅緊緊抓住亞基帕的良心。有人認為非斯都之所以對保羅不滿,是因為保羅一直把目光盯在亞基帕身上,整篇講論都指向他,因此非斯才加以打斷(Ac 26:24)。但若這就是冒犯他的原因,保羅全不在意:他要向那些明白他、且他能在其身上留下印象的人講話,因此他始終向 亞基帕 發言;又因他曾引證摩西和先知為他所傳的福音作證,便引導亞基帕去查考他們(Ac 26:27):「亞基帕王啊,你信先知嗎? 你是否接受舊約聖經為神的啟示,並承認它們預言了將來的美事?」他不等回答,而是出於對亞基帕的禮貌,便假定他已相信:我知道你是信的; 因為人人都知道亞基帕信奉猶太教,正如他的祖先歷代所行的,因此他既知道先知的書卷,也相信它們。請注意,與那些熟悉聖經並相信聖經的人交往是有益的,因為對這樣的人我們總有些把握。
2. 亞基帕承認保羅所說的十分有理(Ac 26:28):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 有人把這話理解為反諷,讀作:你想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勸我作基督徒嗎? 但即使如此理解,這也是一種承認——承認保羅說得非常有道理,並且不管別人怎麼想,他心裏確實感到保羅的話有一種令人信服的能力:「保羅,你太心急了,你別以為能一下子就把我變成信徒。」另有人則把這話當作嚴肅的表白,承認他幾乎被說服,或差不多相信基督就是彌賽亞;因為他不得不承認,而且心裏也曾多次這樣想過,舊約先知的預言已經在他身上應驗了。如今這事被如此鄭重地擺在他面前,他幾乎要降服於這信念,他開始停戰談判,有意投降。他離被勸服信基督,幾乎就像腓力斯當時戰兢時離棄罪那樣近:他看見基督教大有道理;他承認其證據強有力,是他無法反駁的;反對的理由微不足道,他羞於堅持。因此,若不是因著他對儀文律法的義務、對祖宗和本國宗教的尊重,或是顧念自己作王的尊嚴和屬世的利益,他就會立刻歸信基督了。請注意,許多人幾乎被勸服要敬虔,卻沒有完全被勸服;他們對自己的責任和神道路的卓越有強烈的認信,卻被一些外在的誘因所勝,沒有追隨自己的良知。
3. 保羅既不被容許有時間繼續他的論證,便以一句恭維——或者說一個敬虔的願望——來結束,願他所有的聽眾都成為基督徒,而這願望化作了禱告:euxaimen an to Theo——我向神祈求(Ac 26:29);這是 他心裏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他們都得救(Ro 10:1)。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因他對他們眾人有同樣的善意)無論是少勸是多勸,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鍊。 藉此,(1.)他表明了自己的決心,要堅守他的信仰,因他對此完全滿意,立志為之而生、為之而死。他願他們都像他那樣,實際上就是宣告他永遠不會像他們那樣——無論作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不管這對他在世上的利益有多大好處。他持守神賜給先知的訓誨(Jer 15:19):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2.)他暗示自己不僅對基督教的真理滿意,也對基督教的益處和好處滿意;他在其中得著了現在的安慰,也確信它最終必以永恆的福樂為結局,因此他對世上最好的朋友所能許的最大心願,就是願那人像他一樣,成為耶穌基督忠心熱心的門徒。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 約伯說(Job 27:7)。願我的朋友如基督徒一樣,保羅說。(3.)他暗示自己對亞基帕僅僅「差不多」像他那樣、幾乎作基督徒卻沒有完全作基督徒感到憂愁和掛慮;因為他願他和其餘的人不僅 幾乎(這有甚麼益處呢?)像他那樣,更是 完全 像他那樣,作真誠、徹底的基督徒。(4.)他暗示每一個人都有責任、也必得著無法言喻的福氣,去成為 真正的基督徒——基督裏的恩典足夠所有人用,無論人數多麼眾多——也足夠每一個人用,無論他的渴求多麼深切。(5.)他暗示自己對他們全體懷有真誠的好意;他願他們,[1.] 像他顧惜自己的靈魂那樣——願他們在基督裏像他一樣蒙福。[2.] 比他目前外在的處境更好,因為他把自己的鎖鍊除外;他願他們都像他那樣作得安慰的基督徒,卻不要像他那樣作受逼迫的基督徒——願他們盡量多得著信仰的益處,卻少受信仰的苦難。他們曾輕看他的囚禁,對他毫不關心。腓力斯為討猶太人的喜歡而把他囚禁。這本會使許多人願他們都落在他的鎖鍊中,好叫他們知道被囚禁是怎麼回事,然後才能更好地同情他;但他非但沒有這樣想,反而在他願他們歸入基督的鎖鍊時,情願他們永遠不要為基督受鎖鍊之苦。沒有甚麼話能比這說得更體貼、更得體了。
III. 他們全都同意保羅是無辜的,他在這場訴訟中受了冤屈。1. 法庭匆匆散去(Ac 26:30):他說了 這句懇切的話(Ac 26:29)之後,感動了在場所有的人,王害怕若容他繼續說下去,他會說出更加動人的話,可能促使某些人站出來更明顯地擁護他,也許會勸服他們歸信基督。王自己也覺得自己的心開始動搖,不敢再聽下去,於是像腓力斯那樣,這次便打發保羅離開。他們按公理本該問囚犯是否還有更多要為自己申辯的;但他們認為他說得夠多了,因此 王和巡撫並百尼基,以及同坐的人都站起來,認為案件已經清楚,便以此為滿足;然而保羅還有更多要說,能使案件更加清楚。2. 他們一致認為保羅無辜,Ac 26:31。法庭退到裏面商議此事,彼此探詢意見,他們彼此談論,眾口一詞:這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他不是危險人物,不必謹慎地加以囚禁。此後不久,尼羅頒布了一條法令,將所有信奉基督教的人處死;但在羅馬人中間當時尚無此類法令,因此不構成罪行。他們的這一判斷,正是對尼羅不久後所立那條惡法的見證——保羅是有史以來最活躍、最熱心的基督徒,卻被那些對他的信仰之道並不友善的人判定 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如此,他在那些仍不肯接受他教訓之人的良心中被顯為無辜;而那些狂熱猶太人的喧嚷——他們喊叫說 除掉他,他不宜活着——也被這法庭溫和的議論所羞辱。3. 亞基帕 表明他的判斷:他若沒有上告於凱撒,就可以釋放了(Ac 26:32),但因為上告,他就在自己的門上加了一道閂。有人認為按照羅馬律法確實如此:當囚犯上告到最高法院後,下級法院既不能再定他的罪,也不能再釋放他;我們也認為律法是這樣的,但前提是控告方在上告的事上與之聯合並表示同意。但在保羅的案件中,看不出控告方有此舉動;他是在看見巡撫沒有盡到應有的保護之責時,為了躲避他們的暴怒而被迫這樣做的。因此另有人認為,亞基帕和非斯都不願因釋放他而開罪猶太人,便以此作為繼續囚禁他的藉口,其實他們自己心裏知道完全可以正當地釋放他。亞基帕只是幾乎被勸服作基督徒,結果證明他不過與完全沒有被勸服的人一樣。如今我不能確定,(1.)保羅是否後悔自己上告於凱撒,巴不得自己沒有這樣做,責備自己這事做得魯莽,因為如今他看到這是唯一阻礙他獲釋的原因。他也許有理由為此抱憾,責備自己在這事上的輕率和急躁,以及對神護理之恩的些許不信。他本當向神上告,而不是向凱撒上告。這證實了所羅門的話(Ec 6:12):人一生虛度的日子,就如影兒經過,誰知道甚麼與他有益呢? 我們以為對自己有益的事,往往變成陷阱;我們是如此目光短淺的受造物,在倚靠自己聰明的事上又如此缺乏見識。或者,(2.)儘管如此,他是否對自己所行的仍感到滿意,在回想此事時心中安然。他上告於凱撒是合法的,也是羅馬公民當盡的本分,且有助於使他的案件受到重視;既然當時的情形看來這是最好的選擇,儘管後來看來並非如此,他也不因這事自責,而是相信其中有神的護理,最終必有好結局。況且,他曾在異象中被明確告知必須 在羅馬為基督作見證(Ac 23:11)。至於他是以囚犯身份還是以自由之身前往,對他都一樣;他知道 主的旨意必然立定,便說:願旨意成就。願主的旨意成就。
我們先前看到保羅站在審判台前,非斯都、亞基帕、百尼基,並凱撒利亞城的一切顯貴,都坐在席上或環繞在旁,等候聽他為自己申辯。本章我們看到:一、他為回答猶太人的誣告而為自己所作的申辯。當中:1. 他對亞基帕王謙恭的致辭,以及對王的稱許,徒 26:1-3。2. 他講述自己的出身與教育、他作法利賽人的信仰,以及他至今仍持守當時信仰綱領中的核心——「死人復活」——這一條有別於撒都該人的要道,儘管他後來在儀文上已有所改變,徒 26:3-8。3. 他早年如何狂熱地反對基督教及其信徒,徒 26:9-11。4. 他如何奇妙地歸信基督,徒 26:12-16。5. 他從天上所領受、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命,徒 26:17,18。6. 他遵照那使命的行事——這正是大大觸怒猶太人的緣由,徒 26:19-21。7. 他竭力向外邦人傳揚的道——這道非但沒有廢掉律法和先知,反而證明兩者都得著應驗,徒 26:22,23。二、眾人對他申辯的反應。1. 非斯都認為從未聽過有人這樣癲狂地說話,便輕看他,以為他瘋了,徒 26:24。保羅回答他時否認這指控,並向亞基帕王申訴,徒 26:25-27。2. 亞基帕王受到更直接、更具體的對付,覺得從未聽過有人說話如此合乎理性、如此令人信服,承認自己幾乎要被勸服作了基督徒(徒 26:28),保羅則誠心願他如此——不但他,連一切聽他的人都如此,徒 26:29。3. 他們一致認定他是無辜的,本該獲釋,只是他被激動而上訴於凱撒,在自己門前設了障礙,實在可惜,徒 26: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