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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Albert Barnes ·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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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Albert Barnes ·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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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 Barnes' Notes on Revelation Of St. John The Divine (New Testament, English original, public domain). Sourced from the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CCEL). Public domain. Retrieval mirror: biblehub.com/commentaries/bar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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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iah 第 61 章 서론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Isaiah 61 Introduction

有翻譯 開啟正文

本章在其宗旨與結構上與前一章緊密相連。它指彌賽亞,這將在 Isaiah 61:1-3 的註釋中說明;本章的主要範圍與宗旨,是展示祂來臨所帶來的一些榮耀結果。

本章可視為分為以下幾部分:

一、彌賽亞公開的宣講或宣告,陳明祂受膏承職的目的,以及祂信息的安慰性質(Isaiah 61:1-3)。

二、祂來臨的美滿效果與特權(Isaiah 61:4-9)。

  1. 祂來臨的效果:修造已久的荒場,重建久已傾頹的荒涼之地(Isaiah 61:4-5)。

(1)為此將邀得別人的幫助。

(2)外邦人的子孫必臣服於他們,為他們牧放羊群、耕種田地、修整葡萄園——就是說,外邦世界必歸服教會。

  1. 祂來臨所帶來的特權(Isaiah 61:6-9)。

(1)就本身而論:他們必稱為神的朋友,享受外邦世界的財富。

(2)就比較而論:他們的境況必遠超過他們所受一切苦難的補償。

(3)就所加的尊榮而論:他們的名必傳於外邦,他們的兒女必蒙尊榮,被視為耶和華所賜福的。

三、教會因此所得的歡樂(Isaiah 61:10-11)。

  1. 在於她所披戴的美麗與尊榮。

  2. 在於義與純潔的豐盛加增。

Isaiah 第 61 章 1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Isaiah 61:1

有翻譯 開啟正文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希伯來文是「主耶和華的靈」。迦勒底譯本譯作:「先知說,出於耶和華神面前的預言之靈在我身上。」敘利亞譯本作:「主神的靈。」七十士譯本作 Πνεῦμα Κυρίου(Pneuma),即「主的靈」,略去了 אדני('ădonāy)一詞。路加在 Luke 4:18 引用時也是如此。這段經文指彌賽亞,這由主耶穌親自把它應用到自己身上充分證明(見 Luke 4:21)。Rosenmuller、Gesenius 和另一些人認為它指以賽亞本人,其觀念是:先知宣告自己的使命,即受授權向在巴比倫受苦的被擄者施行安慰。不可否認,這語言在次等的意義上可以應用於先知的職分,而救贖主的工作在這裏是用取自那長久受苦之被擄者所得的安慰和釋放的措辭來描述的。但在高得多的意義上,它指彌賽亞,唯有應用於他和他的工作,才得著完全的成全。連那被說成「在舊約中到處看不見基督」的 Grotius 也評論說:「以賽亞在此論到他自己,如迦勒底譯本所指出的;但在他身上,我們看見基督並非模糊的影像。」應用於救贖主,這是指他受洗、被分別出來擔任中保職分、開始公開傳道的時候(見 Luke 4:21)。「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一語,是指他在受洗時聖靈降在他身上、公開把他奉獻給他的工作這一事實(Matthew 3:16;John 1:32),也是指神的靈「沒有限量」地賜給他,以裝備他擔任這偉大的職分(John 3:34;見 Isaiah 11:2 的註釋)。

「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譯作「用膏膏」的詞(משׁח mâshach),正是彌賽亞(Messiah)一詞所由來的字(見 Isaiah 45:1 的註釋)。先知和君王藉著把油澆在他們頭上的儀式,被分別出來擔任他們的崇高職分;這裏的意思是:神已把彌賽亞分別出來擔任他將承受的職分,並豐豐富富地以受膏之油所象徵的諸般恩惠裝備他。論到彌賽亞,詩篇中使用了同樣的語言(Psalm 45:7;試比較 Hebrews 1:9)。

「叫我傳好信息」——關於這裏譯作「傳好信息」的詞(בשׂר bâs'ar)的含義,見 Isaiah 52:7 的註釋。七十士譯本譯作 Εὐαγγελίσασθαι(Euangelisasthai),即「傳福音」。

「給謙卑的人」——譯作「謙卑」的詞(ענוים ‛ănâviym),本義指受苦的、困厄的、貧乏的人。「謙卑」一詞指那些在受傷害時能忍耐的人,與好報復、易動怒的人相對。這絕不是這詞在這裏的意思。它指那些被災禍以任何形式壓制的人,特別適用於那些在巴比倫長久被擄中嘆息的人。七十士譯本以 πτωχοῖς(ptōchois,即「貧窮的」)一詞翻譯它,並非不恰當;路加(Luke 4:18)也照樣譯。其意思是:救贖主來,是要把喜樂的信息帶給那些被貧窮和災禍的禍患壓制的人(試比較 Matthew 11:5)。

「醫好傷心的人」——(見 Isaiah 1:6 的註釋)。心碎的人,是指那些因任何緣故而深受痛苦、愁苦的人——或因自己的罪,或因被擄和欺壓,或因失去親友。救贖主來,是要把安慰的膏油敷在這一切的心上,賜給他們喜樂和平安。類似的說法見於 Psalm 147:3:

他醫好傷心的人,

裹好他們的傷處。

「報告被擄的得釋放」——這顯然是取自被擄者在巴比倫長久被擄之境況的語言。彌賽亞要為那些被罪的擄掠所轄制的人成就一種釋放,類似於使俘虜脫離長久而痛苦的奴役。福音並不是藉著一次能力的施展便立刻打開監門、使俘虜恢復自由;但它成就一種與此相似的效果:它釋放被罪擄掠的心;它最終必打開一切監門,並藉著防止犯罪而免除監獄的必要,除去現今因犯罪而被囚禁所受的一切痛苦。還可以進一步指出,這裏譯作「自由」的詞(דרור derôr),本是一個恰當應用於禧年的詞——那一年,人人都可以自由出去(Leviticus 25:10):「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דרור derôr)。」照樣,在 Jeremiah 34:8-9,它用來指釋放奴僕:「要向他們宣告自由(דרור derôr),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照樣,在本章的 Isaiah 61:1 亦然。

照樣,在 Ezekiel 46:17,它應用於奴僕按律法恢復自由的那一年。因此,這詞本是指那些被捆綁、被奴役之人的自由;這也可以暗示:宣佈至終普遍的自由、使一切人恢復其正當權利,將是彌賽亞旨意的一部分。倘若這就是其意思——我看沒有理由懷疑——那麼,其主要所指雖是他要救拔人脫離罪那不名譽的奴役,它同時也意味著:福音所包含的原則與奴隸制度的存在不相容,並終必產生普遍的解放。事實上,無可置疑的是:福音的影響如此之大,以致不到三個世紀,它便成了在整個羅馬帝國廢除奴隸制度的工具;而且任何坦率閱讀新約的人都不能懷疑:倘若基督教的原則被普遍遵行,最後的鎖鏈必很快從奴隸身上脫落。請記住以下的事實:

一、從沒有人在本於基督教原則的影響之下,使另一個人起初成為奴隸。從沒有人「因為」這是順服基督的律法而綁架或販賣另一個人。

二、從沒有一個基督徒釋放奴隸時,不覺得自己這樣行是在順服基督教的靈,也不因此有更安寧的良心。

三、沒有人懷疑:倘若自由到處盛行,人人被視為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利,這便符合救贖主的心意。

四、使人為奴,是違背救主一切誡命的。綁架並販賣男人、婦女和孩童,把他們從家中撕裂,囚禁在海上船艙疫癘蔓延的底艙裏,並判定他們受終身勞苦的奴役——這不是主耶穌呼召他的門徒去作的工作。

五、事實上,奴隸制度若不持續不斷地違犯新約的原則,便無法維持。使人留在無知之中;扣留聖經不給他們;阻止他們學習閱讀;使婚約失效,或使婚約屈從於主人的意志;未經本人同意便剝奪他勞碌的收穫;使他或他的家庭違背其意願被遷移;阻止父母按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式教養兒女;把智力捆鎖束縛、把求知的途徑封閉,作為維持這制度的必要手段;使人是否得以聽見福音、是否獲准公開接受福音,完全依賴他人——凡此種種,在各地都被視為奴隸制度存在所必需,也都是那受此制度咒詛之地區的一切統治法規所要求的。在奴隸制度的整個運作中——從那無辜者被擄為奴的第一步,到為確保其被奴役而採取的最後一項作為——對耶穌基督之律法的踐踏是不斷的、一貫的。在使人為奴並維持其為奴的事上,沒有一件事是照著基督任何的命令而作的;沒有一件事是若他的榜樣被跟隨、他的律法被遵行便會去作的。這樣,誰還能懷疑:他來,至終是要向一切俘虜宣佈自由,他福音的盛行還要成為普遍解放的途徑呢?(試比較 Isaiah 58:6 的註釋。)

「被囚的出監牢」——這語言也是取自那些在巴比倫如囚於獄中的人得釋放一事;其意思是:救贖主要為有罪而受苦的人成就一件工作,如同打開監獄的門、吩咐那久臥地牢的人自由出去一般。關於這裏譯作「開」(出監牢)的動詞(פקץ־קיץ peqach-qôach)的文法結構,可參閱 Gesenius(《詞典》)和 Rosenmuller。據 Gesenius,它應讀作一個詞;許多抄本是這樣讀的。它在別處沒有出現。它在這裏的意思是釋放。七十士譯本譯作「使瞎眼的得看見」,路加跟隨了這譯法。七十士譯本和路加所有的這個意思是一個正確的意思,也是眾先知別處曾出現的意思(見 Isaiah 34:5);由於這意思是正確的,救主便認為沒有必要聲明這不是希伯來文的逐字翻譯。或者更恰當地說:救主在拿撒勒的會堂裏(Luke 4:19)用的是希伯來文;而路加記錄它時,是照他當時通行的譯本引用的。這是新約作者的慣常做法。這位福音書作者大概是為希利尼人——即使用希臘文的猶太人——寫作的;他們通常使用七十士譯本,他便引用那譯本,因為那是他們所熟悉的。無論是跟隨希伯來文,還是跟隨七十士譯本,其意思都沒有實質的差異。亞拉伯譯本與福音書作者所記的幾乎一致。Horne(《導論》卷二第403頁)認為,希伯來文從前所含的比我們如今在抄本和印行版本中所見的更多。然而我認為,這並沒有充分的證據。

Isaiah 第 61 章 2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Isaiah 61:2

有翻譯 開啟正文

「報告耶和華的恩年」——(見 Isaiah 49:8 的註釋。)這裏大概暗指禧年,那時角聲吹響,自由在遍地宣告(見 Leviticus 25:9-10)。照樣,彌賽亞也要來宣告普遍的自由——叫全世界脫離那使人卑賤的罪的奴役。他來到的時候,將是耶和華樂意藉著他宣告普世脫離這卑賤捆綁的解放、並恢復所有人作主之自由民特權的時候。

「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見 Isaiah 34:8 的註釋。)這是切合於從巴比倫得拯救的言語。他百姓蒙拯救,必伴隨對他們仇敵的報復。救主在拿撒勒的講論中沒有引用這一句,或者即使引用了,路加也沒有記載這事實(見 Luke 4:19)。救主當時作為講論根據的經文,按 Luke 4:21 看,似乎到前一句為止。然而不可推論他不認為隨後的字句是指著他自己說的;只是就他的目的而言,沒有引用的必要。這話若看作適用於救贖者和他的傳道,無疑是指他的到來將伴隨對他仇敵的報復。這是一個偉大的真理,處處顯明:神在任何時候出來拯救他的百姓,都伴隨對他仇敵的報復。以東——被視為神一切仇敵的總代表——的毀滅是如此(見 Isaiah 34;Isaiah 35:1-10 的註釋);出埃及的拯救——涉及法老與他全軍的滅亡——是如此;巴比倫的傾覆與被擄之人的釋放也是如此。耶路撒冷的毀滅照樣如此;世界末了也必如此(Matthew 25:31-46;2 Thessalonians 1:7-10)。

「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一切悲哀的人」可以指那些因失去屬世的朋友與財物而悲哀的人,或指那些為罪悲哀的人。無論哪一種情形,福音都提供了豐富的安慰之源(見 Isaiah 25:8 的註釋)。

Isaiah 第 61 章 3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Isaiah 61:3

有翻譯 開啟正文

「賜」——希伯來文作「放置」;就是把幸福擺在他們面前,把喜樂與安慰賜給他們。

「錫安悲哀的人」——(見 Isaiah 1:8 的註釋)。錫安中悲哀的人,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繼而指一切與神的教會相連的人——他貧窮受苦的百姓。

「華冠……代替灰塵」——希伯來文在此有一個無法移入我們語言的優美雙關——אפר תחת פאר(pe'ēr tachath 'êpher)。譯作「華冠」的字(פאר pe'ēr)本指頭飾、頭巾、冠冕或王冠;其意義是:救贖主要賜給他悲哀的百姓這樣的妝飾,以代替他們在憂傷中慣於撒在頭上的灰。此字的用法,見 Isaiah 3:20; Isaiah 61:10; Exodus 39:29; Ezekiel 24:17-23。東方人慣於在居喪時把塵土和灰撒在頭上,以表達他們的悲傷(比較 Isaiah 57:5 的註釋;2 Samuel 13:19)。

「喜樂油」——喜樂油指那象徵或表達喜樂的東西。油或香膏用於節慶喜樂的場合(見 Isaiah 57:9 的註釋);但在公共災禍或哀傷的時候便停用(見 2 Samuel 14:2)。

「讚美衣」——即那表達讚美或感謝的衣飾或衣服,以代替表明憂傷的衣物。

「代替憂傷之靈」——即代替沉重、負荷、受壓的靈。這裏所用的字(כהה kēhâh)通常意為昏暗、微弱、軟弱(見 Isaiah 42:3 的註釋)。它用於將熄的燈(Isaiah 42:3);用於昏暗或模糊的眼睛(1 Samuel 3:2);用於黯淡或淺淡的顏色(Leviticus 13:39)。這裏指那些心力衰頹、沮喪的人。這些說法都是比喻的,取自一種在東方國家比別處更盛行、且根植於人性的習俗——以衣着表達心中的情感。這些習俗記在《猶滴記》中。她「脫下身上的麻衣,脫去寡婦的服飾,用水洗淨全身,抹上貴重的香膏,編結頭髮,戴上頭飾(希臘文 μιτρε,冠帽),穿上她丈夫瑪拿西活着時所穿的喜樂之衣,腳穿涼鞋,戴上手鐲、項鏈、戒指、耳環和一切妝飾,華麗打扮,要奪去一切見她之人的眼目」(Judith 10:3-4)。

「使他們稱為」——即那些曾在錫安悲哀的人。

「公義樹」——希伯來文作「橡樹」或篤耨香樹。他們成為公義的橡樹,意指以公義或正直著稱的人。七十士譯本譯作 Γενεαὶ(Geneai)——「世代」;耶柔米(Jerome)作 Fortes——「強壯者」;迦勒底譯本作「君王」;敘利亞譯本作「公羊」;但此字確指橡樹或篤耨香樹——一種高大、強壯、壯麗的樹。以樹喻人並非罕見(見 Isaiah 1:29-30; Psalm 92:12-14):

義人要發旺如棕樹,

生長如黎巴嫩的香柏樹。

他們栽於耶和華的殿中,

發旺在我們神的院裏。

他們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子,

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

另見 Psalm 1:3 和 Jeremiah 17:8 的優美描寫。這裏的觀念是:那些曾被災禍和罪感壓傷碾抑的人,必變為蓬勃強壯,配得與枝條遠展的雄偉樹木相比——這在處處都是真正美麗之物的表徵。

「耶和華所栽的」——即耶和華真正栽種的;就是在他看顧與栽培之下的人(見 Isaiah 60:21 的註釋)。救主也用了同樣的比喻:「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Matthew 15:13)。

「叫他得榮耀」——(見 Isaiah 60:21 的註釋)。

Isaiah 第 61 章 4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Isaiah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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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見Isaiah 58:12的註釋)。

Isaiah 第 61 章 5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Isaiah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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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必起來——(見 Isaiah 14:1-2;60:10 的註釋。)

牧放你們的羊群——牧放羊群在巴勒斯坦居民的農事中佔相當大的比重。因此,任何重大的屬靈繁榮,都可恰當地以外人前來分擔他們勞苦的情形來描繪。不必假定這話要按字面應驗,也不必把它靈意化到這種地步,以為先知是指眾教會及其牧者,並指那些教會將交由出自異教徒的牧者照管。這思想是:那將是屬靈繁榮顯著的時代,其歸附之眾多且重大,如同外人進到一個民族中間,承擔起看管羊群、耕種田地的全部勞苦一般。

耕種田地的——希伯來文 אכר('ikkâr);希臘文 ἀγρός(agros)、哥特語 akr、德語 Acker 和英語 acre 大概都由此衍生。它本指掘地或耕作土地的人,即農夫(Jeremiah 51:26;Amos 5:16)。

修理葡萄園的——這裏的意思與前文反覆所述的一致,即異教世界終必臣服於教會(見 Isaiah 9:5-7、9:9-10 的註釋)。

Isaiah 第 61 章 6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Isaiah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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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倒要稱為——此處的思想按字面即:「你們將無須從事農務;這一切必由別人代勞,而你們作為神的僕役,可全然投身於宗教的職分。世界必向你們進貢,你們必享用各地的出產;因此你們可以像祭司的國度一樣,專一事奉耶和華。」Exodus 19:6 也有類似的應許:「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其意是:他們將享有的屬靈繁榮之大,就如蒙准享用別處地域的一切出產、一切卑賤勞苦的差事都由他人代任、完全無需操勞而得以專務宗教之事一般。

你們必吃用列國的財物——(見 Isaiah 60:5-11 的註釋)。

因得他們的榮耀——指構成他們榮耀的、他們看為寶貴的東西,即他們的財富、才能與權勢。

自誇——此處所用之字的含義,解釋頗多分歧。耶柔米(Jerome)譯作 Et in gloria earum superbietis。七十士譯本譯作「你們必在他們的富足中被人稱奇」(θαυμασθήσεσθε thaumasthēsesthe)。迦勒底語譯本與敘利亞譯本譯作「你們必誇耀他們的榮美」。此處所用的字是 ימר(yâmar)。據信除 Jeremiah 2:11 兩次譯作「換了」之外,未再出現於別處:「豈有一國換了(ההימיר hahēymiyr)他們的神嗎?其實這不是神;但我的百姓將他們的榮耀換了(המיר hēmiyr)那無益的神。」在我們面前的經文中,這字用於 Hithpael 形,本義為與人互換位置。此處的意思是:「在他們的榮美中,我們必取得他們的位置」——即我們必代他們享受它。我們必加以利用,彷彿進入他們的產業、視之為己有一般。其意是:這一切都必來使教會富足華美;它們必互換其位,全歸神的百姓——與以賽亞屢次所說「世界的財富必成為教會的貢獻」正相一致。

Isaiah 第 61 章 7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Isaiah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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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代替所受的羞辱」——即代替你們被召承受的羞辱和屈辱。

「加倍的好處」——雙分的產業或報償(見 Isaiah 40:2 的註釋)。

「代替所受的凌辱」——「凌辱」一詞在此意即羞慚的紅暈,指那民族因罪而經歷的屈辱與憂傷的場面。

「分中所得的喜樂」——這裏從第二人稱轉為第三人稱——這轉換在以賽亞書中並不罕見;然而所指的仍是同樣的人。

「所得的分」——即你們必蒙准在加增的特權中喜樂。這些特權必超過補償你們被召忍受的一切災禍。

「因此,在他們的地內」——這話當視為對巴比倫被擄者說的;這應許是:神的百姓必再得恢復歸回本地,並在那裏得着比先前更多的特權和福分。

「加倍」——即他們從前所有之物的雙倍;意思是:他們的福分必大大增加而加倍。應用於先知無疑所指的彌賽亞時代,這話的意思是:神之朋友所要享的特權,必遠超過舊制度下最蒙恩時代所享的。

「永遠之樂」——(見 Isaiah 35:10 的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