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ure.how 聖經註釋書

學習資料

聖經註釋書

依書卷與章瀏覽多本公有領域註釋書與 scripture.how 中文翻譯。可切換註釋書只讀翻譯,或將原文與翻譯並列檢視。

目前註釋書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Robert Jamieson, A. R. Fausset, David Brown · 1871

全部項目

19,831

翻譯 19,831 筆

授權

公有領域

原文來源

來源與授權

依來源區分顯示註釋書原文、作者、翻譯進度、授權資訊。scripture.how 的中文翻譯·編輯物會與原文資料分開管理。

查看全部授權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Robert Jamieson, A. R. Fausset, David Brown · 1871

公有領域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1871). CCEL expanded electronic edition states it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翻譯進度
19,831 / 19,831
原文語言
en
檢視方式
翻譯語言
翻譯狀態

James 第 1 章 서론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Introduction

有翻譯 開啟正文

引言

優西比烏(Eusebius)〔《教會史》2.23,約主後330年〕稱本書信為大公書信中的第一卷,即為廣泛傳閱而寫的書信,有別於保羅寫給特定教會或個人的書信。在現存最古老的新約抄本中,它們被置於保羅書信之前。其中,優西比烏只將兩卷列為普世承認(Homologoumena),即彼得前書與約翰一書。然而,所有現存包含整部新約的抄本中都收錄了全部這些書信。

那些不是寫給特定教會的書信(尤其是像雅各書這樣寫給散居各地的以色列信徒的書信),一時間較少為人所知,這並不足為奇。雅各書首次被按名提及,是在三世紀初,約主後185年出生、254年去世的俄利根(Origen)的著作中〔《約翰福音註釋》1:19, 4.306〕。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致哥林多人前書》10〕(參 雅 2:21, 23;〔《致哥林多人前書》11〕;參 雅 2:25; 來 11:31)引用了本書。黑馬(Hermas)也在《牧人書》中引用了 雅 4:7。愛任紐(Irenaeus)〔《反異端》4.16.2〕被認為是引用了 雅 2:23。亞歷山太的革利免據卡西奧多魯斯(Cassiodorus)所言曾為本書作註。敘利亞人以法蓮(Ephraem the Syrian)〔《反駁希臘人》3.51〕引用了 雅 5:1。

本書真實性的一個特別有力的證據是:除了希伯來書之外,古敘利亞文譯本不收錄任何其他有爭議的書卷(Antilegomena,〔優西比烏,《教會史》3.25〕),卻收錄了本書信。第四世紀以前的拉丁教父未曾引用本書;但尼西亞會議之後不久,東方與西方教會都接納它為正典,並在希坡與迦太基會議(主後397年)中明文如此規定。這正是我們可以預期的:一份起初只是部分為人所知的文獻,當它後來獲得更廣泛的流傳,而在具有使徒傳統的教會中(這些教會中有人領受分辨諸靈的恩賜,能辨別受默示與未受默示的著作)被承認的證據更為人知之後,便被普世接受。那些一度受爭議的書卷(雅各書、彼得後書、約翰二書與三書、猶大書、啟示錄)雖然一度受疑,最終卻被普世、毫無疑問地接受,因此不能從它們的事例中引出支持舊約次經的論證:論到次經,猶太教會毫不懷疑;它們已知並非受默示的。

路德(Luther)對本書的反對(「一卷稻草書信,缺乏福音的特質」),是出於他誤以為本書(雅 2:14-26)反對保羅所教導因信稱義、不因行為稱義的教義。然而兩位使徒從不同的角度觀看稱義,卻完全和諧,彼此補充對方的定義。信心在愛與愛的行為之先;但若沒有這些,信心就是死的。保羅所看的是罪人在神面前稱義時的信心;雅各所看的是信徒在人面前顯然稱義時的信心。雅各所要對付的錯謬,是猶太人以為他們擁有並認識神的律法就能稱義,即使他們不順從律法(參 雅 1:22 與 羅 2:17-25)。

雅 1:3; 4:1, 12 似乎明顯暗指 羅 5:3; 6:13; 7:23; 14:4。此外,雅 2:14-26 論「稱義」的全部語氣,似乎也是以保羅的教導為前提,為要糾正一種與保羅所對抗的錯謬不同、但保羅也曾提及(羅 2:17 等)的錯誤猶太觀念。

保羅(加 2:9)按「雅各、磯法、約翰」的順序排列他們的名字,與他們各卷書信的次序相同。寫作本書信的雅各,據大多數古代作者所言,就是(加 1:19)所稱「主的兄弟」的那位。他是亞勒腓或革流巴(路 24:13-18)與童貞女馬利亞的姊妹馬利亞的兒子。試將 可 15:40 與 約 19:25 比較,這似乎將小雅各的母親視為革流巴的妻子,而非與革流巴妻子的姊妹童貞女馬利亞視為同一人。革流巴是希伯來文寫法,亞勒腓是希臘文寫法,兩者是同一名字。然而許多人,如希加基布斯(Hegesippus)〔優西比烏,《教會史》23.1〕,將主的兄弟與亞勒腓的兒子區分開來。但耶柔米(Jerome)所引用的《希伯來人福音》表示,主的兄弟雅各在設立聖餐時在場,因此與使徒雅各是同一人。《雅各偽經福音》也是如此。在使徒行傳中,西庇太的兒子雅各死後,在耶路撒冷居首位的雅各,並沒有與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區分開來。他在 徒 1:14 中不是作為「主的兄弟們」之一被提及,而是(加 1:19)作為「使徒」之一被提及。他被稱為「小雅各」(字面是「小的」,可 15:40),為要與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區別。阿爾福德(Alford)認為本書信作者——主的兄弟雅各——是約瑟與馬利亞在耶穌之後所生兒子中的長子(參 太 13:55),而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因被稱為「小的」(即較年幼的)而與他有所區別。他反對主的兄弟——耶路撒冷的監督——是使徒的論據如下:(1)當使徒們已被呼召時,主的兄弟們尚不相信耶穌(約 7:3, 5),因此主的兄弟們中沒有一個能列於使徒之中(但從 約 7:3 並不能推論他們沒有一個相信)。(2)使徒的職任是到各處傳福音,而非在某一特定地點作監督(但很難想像一位非使徒的人能作耶路撒冷的監督——連使徒都對這位監督表示敬意,徒 15:13, 19; 加 1:19; 2:9, 12。救主對使徒們整體所賜、到各處傳福音的最後命令,並不與每位使徒在某一特定範圍內擔任宣教性監督相矛盾,據說彼得在安提阿就是如此)。

他有「義人」的綽號。要傳講福音而不貶低律法,需要特別的智慧。作為寫信給十二支派的耶路撒冷監督,他從與猶太人如此敬重的律法之關係這一角度來陳明福音。保羅的書信是對從基督的死與復活所流出之教義的註釋,而雅各書則與基督在世生活時的教訓——尤其是登山寶訓——有密切關聯。在兩者中,律法都被表明為在愛中得以成全:用語明顯相似(參 雅 1:2 與 太 5:12;雅 1:4 與 太 5:48;雅 1:5; 5:15 與 太 7:7-11;雅 2:13 與 太 5:7; 6:14, 15;雅 2:10 與 太 5:19;雅 4:4 與 太 6:24;雅 4:11 與 太 7:1, 2;雅 5:2 與 太 6:19)。

本書信整體的精神,所散發的正是登山寶訓作為律法最高實現所教導的那種福音之義。雅各自身作為「義人」,即在律法上為義的性格,使他傾向於這種一致(參 雅 1:20; 2:10; 3:18 與 太 5:20)。這也使他適於治理一個仍對律法熱心的教會(徒 21:18-24; 加 2:12)。若有人能贏得猶太人歸向福音,那最有可能的就是將舊約之義的典範與福音的信心結合起來的人(另參 雅 2:8 與 太 5:44, 48)。實行而非宣認,才是順從的試金石(參 雅 2:17; 4:17 與 太 7:2-23)。舌頭的罪雖為世人所輕看,卻是違背愛之律法的過犯(參 雅 1:26; 3:2-18 與 太 5:22;又任何起誓,雅 5:12;參 太 5:33-37)。

本書信中沒有使徒的祝福問安,可能是因為它不僅寫給信徒,也間接寫給不信的以色列人。對前者,他推崇謙卑、忍耐與禱告;對後者,他發出可畏的警告(雅 5:7-11; 4:9; 5:1-6)。

雅各在逾越節殉道。本書信可能就在此之前寫成。書中所預言的耶路撒冷毀滅(雅 5:1 等),在他殉道後一年,即主後69年發生。希加基布斯(Hegesippus)(優西比烏〔《教會史》2.23〕所引)敘述,文士與法利賽人將雅各置於聖殿的頂端,懇求他阻止大批群眾歸信基督教。「告訴我們,」他們在節期聚集的群眾面前說,「耶穌的門是哪一扇?」雅各大聲回答:「你們為什麼問我關於人子耶穌的事?祂坐在權能的右邊,還要駕著天上的雲再來。」於是許多人呼喊:和散那歸給大衛的子孫。但法利賽人將雅各推了下來;他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隨即被人用石頭打,並被洗衣工的棍棒打死。如使徒行傳所示,猶太人因保羅從他們手中獲救而激憤,因此決定向雅各報復。他的書信被公開給散居的以色列人——可能是藉著前來守定期節期的人帶去的——使他成為他們的眼中釘,尤其是上層階級,因為書中預言了即將臨到他們與他們國家的災禍。他們譏誚的問題:「耶穌的門是哪一扇?」(即祂再來時要從哪一扇門進來?)暗指他的預言:「主的再來近了……看哪,審判主站在門前」(雅 5:8, 9)。來 13:7 可能是指雅各的殉道,他長期作耶路撒冷猶太基督徒的監督:「從前引導你們(更準確作『曾引導』)、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效法他們的信心。」

他作為使徒所受的默示,在 徒 15:19, 28 中明確提及:「我的意見是」等:「聖靈和我們定意」等。他的監督權柄隱含於彼得與保羅對他的敬重之中(徒 12:17; 21:18; 加 1:19; 2:9)。主在復活之後曾特別向他顯現(林前 15:7)。彼得在其第一封書信中(該書從一開始就被普世接納為正典),將雅各書中不下十處經文納入自己受默示的著作中,以此含蓄地印證雅各書的默示。「受割禮之人的使徒」彼得與耶路撒冷的首任監督自然有許多共通之處。參 雅 1:1 與 彼前 1:1;雅 1:2 與 彼前 1:6; 4:12, 13;雅 1:11 與 彼前 1:24;雅 1:18 與 彼前 1:3;雅 2:7 與 彼前 4:14;雅 3:13 與 彼前 2:12;雅 4:1 與 彼前 2:11;雅 4:6 與 彼前 5:5, 6;雅 4:7 與 彼前 5:6, 9;雅 4:10 與 彼前 5:6;雅 5:20 與 彼前 4:6。

本書以最純正的希臘文寫成,顯示其對象不僅是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也包括希臘化的猶太人,即說希臘話的猶太人。

文風緊湊、簡練、格言化,格言接踵而來。本書信洋溢著希伯來色彩,如偶爾出現的詩體平行結構(雅 3:1-12)所示。參「聚會」:希臘文作「會堂」,雅 2:2 邊註。比喻是類比論證,同時結合邏輯與詩意。雄辯與說服力是其顯著特徵。

本書與四福音中最具希伯來色彩的馬太福音相似,這正合乎耶路撒冷監督寫給以色列人的身分。在本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基督教更高的精神將猶太律法置於其當有的位置。律法是在其永恆的精神中被強調,而非猶太人所熱心的字句。保羅對希臘化猶太人與外邦人教導的特色——恩典的教義——在此較不顯著,因為已由那位使徒教導過了。雅各補充保羅的教導,向那些直到耶路撒冷陷落仍守律法規條的猶太基督徒,指出律法的屬靈原則,即在順從中彰顯的愛。描繪一位在福音自由之律中持續堅守的「完全人」,正是他的主題。

James 第 1 章 1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Jas 1:1-27.

有翻譯 開啟正文

雅 1:1-27.

問安:論聽、說與怒的勸勉。

最後一個主題在 雅 3:13-4:17 中討論。

1. 雅各——與彼得、約翰同為受割禮之人的使徒,雅各在耶路撒冷、巴勒斯坦和敘利亞;彼得在巴比倫和東方;約翰在以弗所和小亞細亞。彼得寫信給散居本都、加拉太、迦帕多家的猶太人;雅各寫給散住十二個支派的以色列人。

神……的僕人——並非說他不是使徒;因為使徒保羅也如此自稱;而是因為他是對以色列人整體說話,甚至間接包括不信的人,便在謙卑中省略「使徒」的稱號;保羅寫給希伯來人時也是如此;作使徒的猶大在其大公書信中也類似。

耶穌基督——除 雅 2:1 外不再被提及;在他的發言中(徒 15:14, 15; 21:20, 21)也全未提及,免得更頻繁地引入耶穌之名似乎出於虛榮,因他是「主的兄弟」〔本格爾(Bengel)〕。他的教導是實踐性的而非教義性的,故較少需要提及基督之名。

散住——字面是「在分散之中的」。以色列人的分散,以及他們與耶路撒冷這宗教中心的聯繫,是傳播基督教的神所命定的途徑。律法的朝聖隊伍成了福音的商旅駱駝隊〔華茲華斯(Wordsworth)〕。

請……安——不見於任何其他基督徒書信,只在雅各書和耶路撒冷會議寫給外邦教會的書信中出現;這是一個無意中的巧合,也是真實性的印記。原文希臘文(chairein)的「請安」,與他們因貧窮及隨之而來的壓迫而在現今困苦中被勸勉去得的「喜樂」,有相關之處。參 羅 15:26,該處暗指他們的貧窮。

James 第 1 章 2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2. 我的弟兄們——在雅各書中常見的用語,標示出民族與信仰的共同體。

大喜——當作最高喜樂的理由〔格羅提烏斯(Grotius)〕。除了喜樂以外別無所有〔皮斯卡托爾(Piscator)〕。當把「百般試煉」的全部都逐一視為喜樂的事由〔本格爾(Bengel)〕。

落在——出乎意料地,即被試煉四面圍困(原文希臘文如此)。

試煉——不是限於引誘犯罪的那種意義,而是指試驗並煉淨基督徒品格的任何一種磨煉或困苦。參「試驗」,即試煉,創 22:1。雅各所寫信的對象中,有些是「患病」的,或以其他方式「受苦」的(雅 5:13)。對神的兒女而言,每一種可能的試煉都是那位救恩元帥為他的益處而布下的策略傑作。

James 第 1 章 3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3. 試驗——即你們信心的測試或證驗,也就是被「百般試煉」所測試。參 羅 5:3,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原文 dokime,與此處「試驗」dokimion 同字根;在那裡是老練:在此則是流出老練的「試驗」或測試)。

忍耐——原文意含更多;即堅忍到底與持續(參 路 8:15)。

James 第 1 章 4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4. 要讓忍耐成就它完全的功夫(取自前一節「生……忍耐」中的「功夫」),即讓它產生充分的功效,藉著展現最完全程度的忍耐,即「在背十字架中喜樂」〔梅諾基烏斯(Menochius)〕,並且忍耐到底(太 10:22)〔加爾文(Calvin)〕。

你們成全——在基督徒品格的一切屬性上完全發展。為此需要「喜樂」〔本格爾(Bengel)〕,作為試驗之「完全功夫」的一部分。神在人身上成就的功夫,就是那人自己。神藉忍耐所教的功課若在你們裡面成就了完全的功夫,你們就是完全的〔阿爾福德(Alford)〕。

完備——即一切部分齊全,沒有缺欠任何不可少的部分;帖前 5:23,「你們全(字面作『完備的』)靈、魂、身子」;而「成全」則意指各部分毫無瑕疵。

James 第 1 章 5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5. 英文譯本省略了希臘文原有的「但是」,這個連詞很重要。「但是(因這毫無缺欠的完全完備絕非易得的)若有人」等。

缺少——更宜如此:因希臘文按雅各的作風從 雅 1:4「毫無缺欠」重複使用該詞,當譯作「你們中間若有人缺少智慧」,即那使你們能「以為大喜樂,當落在百般試煉中」,並「讓忍耐成就它完全的功夫」的智慧。這「智慧」在 雅 3:7 中藉其效果詳細彰顯。那無論在貧窮或富足中都同樣治理忍耐的最高智慧,記於 雅 1:9, 10。

求——(雅 4:2)。

厚賜——希臘文被英文譯本如此譯出。在 羅 12:8 中譯作「誠實」。神賜予時,不加任何會減損禮物恩慈的東西〔阿爾福德(Alford)〕。神也要求祂的兒女有同樣的「單純」(「眼睛……瞭亮」,太 6:22,字面作「單純」)。

不責備——說明神單純地賜予。祂賜給謙卑的懇求者,並不責備他過去的罪與忘恩,也不以他將來對神恩的濫用來責備他。猶太人如此禱告:「人的禮物少而責備多,求祢使我不需要人的禮物,從祢豐盛的手中賜給我。」試比較所羅門求「智慧」的禱告,以及神賜下超過他所求的——儘管神預知他將來對神恩的濫用理當受到截然不同的對待。雅各心目中有登山寶訓(見我的引言)。神垂聽每一個真正的禱告,或賜下所求的,或賜下比所求更好的;正如好醫生為病人的益處著想,寧可拒絕病人所求的某些對他無益的東西,也不願允許一時的放縱而傷害他。

James 第 1 章 6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6. 憑著信心求——即確信神能也必賜予。雅各以信心開始,也以信心結束。在書信中段,他除去信心的障礙,並顯明其真性情〔本格爾(Bengel)〕。

疑惑——在信與不信之間搖擺。試與以色列人的情形比較:他們似乎對神的能力略有相信,卻因「限制」祂的能力而偏向不信。另一方面,參 徒 10:20; 羅 4:20(「不……搖動……因不信」,字面如此處作「不搖動」);提前 2:8。

像海中的波浪——賽 57:20; 弗 4:14,該處譯作「搖來搖去」的希臘文詞,與此處譯作「被風吹動」的是同一詞。

被風吹動——從外被推動。

翻騰——從內,因其自身的不穩定而翻騰〔本格爾(Bengel)〕。一時被拋到信心與盼望的岸上,一時又被捲回不信的深淵;一時被高舉到屬世驕傲的高峰,一時又在絕望與痛苦的沙土中翻騰〔維辛格(Wiesinger)〕。

James 第 1 章 7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7. 因為——承接 雅 1:6 的「因為」。

這樣的人——這樣搖擺不定、自欺的人。

想——真正的信心不只是單純的想法或推測。

甚麼——即他所禱告祈求的事物:他確實從神領受許多東西,如飲食、衣著等,但這些是神護理的一般恩賜;至於那些特別為回應禱告而賜的事物,搖擺者一樣也「不得」,更不用說智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