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Henry's Complete Commentary
Matthew Henry ·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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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hew Henry ·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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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
² 人豈能於神有益嗎?智慧人豈能於己有益?
³ 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嗎?你行事完全,豈叫他得利嗎?
⁴ 他是因你敬畏他才責備你,才與你爭論嗎?
以利法在此暗示,因為約伯如此抱怨自己的患難,他便認為神降災於他是不公義的;但這是一種牽強的 影射。約伯絕非如此想。以利法在此所說的話因此對約伯是不公正的應用,但就其本身而言卻是真實而正確的:
I. 神善待我們,並非因為他虧欠我們;若他虧欠我們,那麼當他管教我們時,我們也許可以帶著幾分理由說:「他對我們不公平。」但誰若自稱藉著任何有功的行為使神成了他的債戶,就讓他證明這筆債,他必不至失去它(羅 11:35):誰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然而以利法在此指出,世上最好之人的公義和完全對神並無真正的益處或幫助,因此不能被認為配從他那裏得著甚麼。1. 人的敬虔對神無益、無利可圖(Job 22:1,2)。我們若能以任何事物向神邀功,那就是藉著我們的敬虔、我們的公義和我們行道的完全。若這也不能邀功,別的就更不能了。人若不能以他的敬虔、誠實和對神律法的順服使神欠他的債,就更不能以他的聰明、學問和屬世的謀略來如此了。如今以利法在此問:人能否對神有益?這是不可能的,絕不可能。智慧人於己有益。注意,我們的智慧和敬虔正是我們自己得益、也必得益的憑藉。智慧使人受益(傳 10:10)。敬虔凡事有益(提前 4:8)。你若有智慧,是與自己有益(箴 9:12)。信仰的得著遠大於其損失,當兩者放在天平上衡量時,必如此顯明。但人能這樣對神有益嗎?不能,因為神的完全如此崇高,他不能從人那裏得著任何益處或幫助——那無限的還能加添甚麼呢?人的軟弱和不完全也如此,他不能向神提供任何益處或幫助。燭光能對太陽有益嗎?桶裏的一滴水能對海洋有益嗎?智慧人於己有益,是為自己的引導和防護、自己的名譽和安慰;他能用自己的智慧自娛、自富;但他能這樣對神有益嗎?不能;神不需要我們,也不需要我們的服事。我們沒有他便永遠沉淪;但他沒有我們卻永遠有福。我們行道完全,於他有何益處? 假設我們的道絕對完全,神又有何益?何況我們的道遠非完全。2. 這不能使他喜悅。誠然,神在他的話語中表示他喜悅義人;他的面光照著他們,他的喜悅也在他們和他們的禱告中;但這一切都不能給永恆的心智本身所有的無限滿足和自足加添甚麼。神沒有我們也能自享其樂,雖然我們沒有朋友便不能有多少自我享受。這就彰顯了他的俯就——我們的服事對他既無真正的益處,也無真正的喜悅,他卻邀請、鼓勵並悅納它們。
II. 神約束或責備我們,並非因為他懼怕我們或嫉妒我們(Job 22:4):他是因你敬畏他才責備你嗎? 從你的昌盛中將你壓下,恐怕你變得太大而威脅到他,正如君王有時認為遏制臣民日益增長的勢力是一種策略,恐怕他變得可畏嗎?撒但確曾向我們的始祖暗示,神禁止他們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是出於懼怕他們,恐怕他們 如神一般,成為他的對手;但這是卑鄙的影射。神責備義人是因為他愛他們,但他從不因懼怕偉人而責備他們。他不 與人爭論——即不因懼怕人而找碴與他們爭論,恐怕他們遮蔽了他的榮耀或危及了他的利益。官長因懼怕人而刑罰犯法的人。法老欺壓以色列人是因為懼怕他們。希律屠殺伯利恆的嬰孩、猶太人迫害基督和他的使徒,都是出於懼怕。但神不會像他們那樣因懼怕任何人而枉法。見 Job 35:5-8。
Job 第 22 章 5-14 Matthew Henry's Complete Commentary
⁵ 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豈不是沒有窮盡嗎?
⁶ 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
⁷ 疲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
⁸ 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貴的人也住在其中。
⁹ 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又折斷孤兒的膀臂。
¹⁰ 因此,網羅環繞你,必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
¹¹ 或有黑暗,使你看不見,並有洪水淹沒你。
¹² 神豈不是在高天嗎?你看星宿何其高呢!
¹³ 你說:神知道什麼?他豈能藉著幽暗施行審判呢?
¹⁴ 密雲將他遮蓋,使他看不見;他是在天穹上周遊。
以利法和他的同伴們在總體上已將約伯定罪為惡人和假冒為善的人;但他們當中沒有一人深入到具體細節,也沒有對他擬定任何指控狀,直到以利法在此處這樣做。他在這裡明確而清晰地指控他犯了許多重罪和輕罪,如果他真的犯了這些罪,那麼他們對他的嚴厲指責便完全有理。「來吧,」以利法說,「我們在這件事上迂迴太久了,對約伯太過謹小慎微、太怕傷他的心,這不過是堅定了他的自我辯白。現在是與他坦誠相待的時候了。我們用比喻定他的罪,卻未見功效;他沒有被說服去定自己的罪。因此我們必須直截了當地告訴他:*你就是那人,*就是我們一直所說的那個暴君、壓迫者、無神論者。*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確實如此,否則你的苦難就不會如此之大。我向你自己、向你自己的良心申訴:*你的罪孽豈不是沒有窮盡嗎,*無論在數目上還是在惡劣程度上?」嚴格說來,除了神之外沒有什麼是無限的;但他的意思是,他的罪多到無法計算,惡劣到超乎想像。罪既然是得罪無限的威嚴,其中便有某種無限的邪惡性。然而當以利法如此嚴厲地指控約伯,甚至冒然深入到具體細節,以他所不知道的事指控他時,我們可以從中得到教訓:1. 對那些不義地指責和定罪弟兄的人當心生氣。據我所知,以利法在此處如此虛假地指控約伯,他所犯的罪和對約伯所造成的傷害,與搶奪約伯的示巴人和迦勒人一樣大;因為人的好名聲比他的財富更寶貴、更有價值。無論是散播還是聽信關於別人的毀謗、猜疑和惡意的臆測,都違背了一切公義、仁愛和友誼的法則;如果我們如此煩擾那些身處患難中的人,在他們的痛苦上雪上加霜,那就更加卑鄙和不誠實了。以利法無法舉出約伯在以下任何具體事項中有罪的證據,卻似乎決心大膽地進行毀謗,將一切能加給約伯的恥辱都拋到他身上,毫不懷疑總會有一些沾在他身上。2. 當憐憫那些如此被指責和定罪的人。就是無辜本身也不能成為抵擋虛假惡毒之舌頭的保障。約伯——神自己稱讚他為世上最好的人——在這裡被他的一個朋友,而且是一個又聰明又善良的人,描繪成自然界中最大的惡棍之一。讓我們不要以為希奇,若我們有時也被人如此抹黑,而要學會如何對待惡名如同對待美名一樣泰然處之,並將我們的案件,正如約伯所行的,交託給那按公義審判的主。
讓我們來看看這控訴的具體條目。
I. 他指控他壓迫和不義——說他在興盛之時,不僅沒有用自己的財富和權力行善,反而用它們作了許多惡。這完全是虛假的,正如約伯為自己所做的申辯(約伯記 29:12-17 等)以及神對他的評價(約伯記 1:1-3)所證明的。然而,
1. 以利法將這項指控分成若干具體條目,信心十足,彷彿他能傳喚證人在每一條上宣誓作證。他告訴他,(1.)他對窮人殘忍無情。作為官長,他本當保護他們,確保他們得到供應;但以利法懷疑他從未對他們行過任何善事,反而盡其權力所能地傷害他們——為了一筆微不足道的債務,他索求並以暴力強取了一件極有價值的當頭,甚至是從他的弟兄手中——他不能不知道那人的誠實和清白(約伯記 22:6):*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當頭;*或如七十士譯本所譯:你以弟兄為當頭,而且是無故地如此行,將他們下在監裡、奴役他們,因為他們無力償還——他取了那些無力償還的租戶和債戶的衣服,以至於他剝去了他們的衣服,讓他們赤身露體(摩西的律法禁止這樣做,出 22:26、申 24:13)——他對窮人沒有慈善之心,甚至對貧窮的客旅和貧窮的寡婦也沒有:你沒有給疲乏的人水喝(這對你毫無花費),當他乞求時(約伯記 22:7),而且快要渴死了;不但如此,你還向飢餓的人扣留食物,在他們的困境中,你不僅沒有給予,反而禁止別人給予,這就是向那些真正應得的人 withheld 行善(箴 3:27)。貧窮的寡婦,在她們丈夫活著時從不麻煩任何人,如今卻被迫尋求救濟,你卻使她們空手離開你的家門,帶著憂愁的心離去(約伯記 22:9)。那些到你這裡來尋求公正的人,你把他們打發走了,無人理會、無人幫助;不但如此,他們雖然本是充充足足地來,你卻壓榨他們,使他們空手離開;最惡劣的是,*孤兒的膀臂被折斷了;*那些幾乎不能自助的人,你完全使他們喪失了自助的能力。這是控訴中最黑暗的部分,卻只是含蓄地暗示:*孤兒的膀臂被折斷了。*他沒有說「是你折斷了它們」,但他要人如此理解;若它們被折斷了,而有權力的人卻不加以救濟,他們就難辭其咎。「它們是被你手下的人折斷的,而你卻視而不見,這就使你有了罪。」(2.)他偏袒富貴的人(約伯記 22:8):*有能力的人,*若他犯了什麼罪,從來不會被追究:*他就得地土,住在其中。*他若提出一樁極不公正的訴訟,或有人極公正地對他提起訴訟,他總能在你的法庭上勝訴。窮人不在你的門口得飽食,而富人卻在你的桌上享受盛宴。基督款待客人的準則與此相反(路 14:12-14);所羅門也說:賙濟富足的,必致缺乏。
2. 他將他現在的一切苦難歸因於這些假定的罪(約伯記 22:10-11):「那些行這樣事的人通常會使自己陷入像你如今這樣的光景中;因此我們斷定你行了這樣的事。」(1.)「神的護理通常會攔阻和困擾這樣的人;因此,*網羅環繞你,*以致你無論往哪個方向走或往哪裡看,都發現自己身處困境;別人對你也如同你對窮人一樣苛刻。」(2.)「可以預期他們的良心會驚嚇和控告他們。沒有什麼罪比無憐憫之心在那裡發出更大的呼聲了;因此,恐懼忽然使你驚惶;雖然你不肯承認,但正是這樣的罪給你造成了這一切的恐懼。」瑣法曾暗示過這一點(約伯記 20:19-20)。(3.)「他們被弄得驚惶失措,迷惘困惑到不知該如何是好,這也正是你的情形;因為你在黑暗中,使你看不見神為何與你爭論,也看不見什麼是你當走的最好的路,因為有洪水淹沒你,」也就是說,「你在一團迷霧之中,在幽暗的水中,在濃雲密佈之中。」注意,那些沒有施憐憫的人,可能公正地被剝奪了他們將尋見憐憫的安慰盼望;那麼除了網羅、黑暗和不斷的恐懼之外,他們還能期待什麼呢?
II. 他指控他無神論、不信和嚴重的褻瀆,認為這是他不義和壓迫的根源:不敬畏神的人也不尊重人。他要人認為約伯是一個伊壁鳩魯派的人,他確實承認神的存在,卻否認他的護理,並幻想他將自己局限於上層世界的享受中,從不關心這個世界的居民和事務。
1. 以利法引用了一個重要的真理,他認為約伯若好好思想,就不會在抱怨中如此激烈、在為自己辯白時如此放膽(約伯記 22:12):神豈不是在高天嗎?是的,毫無疑問。再高的天也有神在其中;而在最高的諸天——就是蒙福者所在的天、他榮耀的居所——他以特殊的方式臨在。在那裡,他樂意以上層世界所特有的方式彰顯自己;也從那裡,他樂意以適合這個下層世界的方式彰顯自己。那裡是他的寶座;那裡是他的宮廷:他被稱為諸天(但 4:26)。以利法由此證明人不能使神得益處(約伯記 22:2),人不該與神爭論(若如此行便是他的愚妄),而且我們應當總是以極大的敬畏來到神面前;因為當我們觀看星宿何其高時,我們應當同時思想那超越星宿的神的超然威嚴,以及他是何等至高。
2. 他指控約伯將這本可用得好的教義用壞了(約伯記 22:13)。「這就是以不義抑制真理,以宗教自己的武器來攻擊宗教,將它自己的砲火轉向它自己:你樂意承認神在高天,但你由此推論說:神知道什麼?」惡人將神的眼睛從世界中趕出去,以此將對神的敬畏從他們心中驅逐(結 8:12),只要他們能說服自己神不知道,便不在乎自己所行的。以利法懷疑約伯對神有這樣的看法:因為他在高天之上,(1.)所以他不 可能看見和聽見在如此遙遠的距離之外——這地球上——所發生的事,特別是在他和人之間有密雲(約伯記 22:13)、許多厚雲(約伯記 22:14)遮蔽,將他遮蓋,使他看不見,更不能審斷這下層世界的事務;彷彿神有肉眼看見似的(約伯記 10:4)。那介入的穹蒼對他來說如同透明的水晶(結 1:22)。距離對那充滿無限空間的主不會造成任何困難,正如時間的距離對那永恆的主不會造成困難一樣。或者,(2.)因此這對他來說是有損他的威嚴和榮耀的,去顧及受造之物中這低等的一部分:*他在天穹上周遊,*忙於享受自己和自己的完全與榮耀便已足夠了,在那光明而寧靜的世界中;何必為我們操心呢?這是嚴重的荒謬,也是嚴重的褻瀆,以利法在此將之歸於約伯;因為這暗示治理的行政對至高的治理者來說是一種負擔和貶損,而公義和憐憫的作為對一位無限智慧、聖潔、善良的心靈來說是一種勞苦。若太陽——一個受造之物、無生命之物——都能以它的光芒和影響達到這地球及其每一個角落(詩 19:6),甚至從它所在的諸天可見之處的極高之處,在它周遊的軌道上,穿過許多厚厚暗暗的雲層,難道我們還要向創造主質疑嗎?
Job 第 22 章 15-20 Matthew Henry's Complete Commentary
*¹⁵ 你曾留心惡人所走的古道嗎?
*¹⁶ 他們未到期而被剪除,他們的根基被洪水沖沒。
*¹⁷ 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全能者能為他們做甚麼呢?
*¹⁸ 然而他用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但惡人的計謀離我遠甚。
*¹⁹ 義人看見就歡喜;無辜的人嘲笑他們。
*²⁰ 我們的財物沒有被剪除,但他們剩下的餘數被火吞滅。
以利法在試圖(如他所想的)把約伯的罪一一排列在他面前來定他的罪之後,如今設法喚醒他,使他看見並感受自己因罪而有的悲慘和危險;他藉著把約伯的境況與古世界罪人的境況相比較來做到這一點;他好像在說:「你如今的境況已經不好了,但除非你悔改,否則必更糟——正如他們的境況一樣——那些被洪水沖沒之人的境況,如同古世界一樣(伯22:16),以及那些剩下的餘數被火吞滅之人的境況(伯22:20),就是所多瑪人——與古世界相比,他們不過是餘數。這兩個神對罪和罪人發怒的例子不止一次被並列在一起,作為對這漫不經心的世界的警戒,如我們救主所行的(路17:26-30等)以及使徒所行的(彼後2:5-6)。以利法要約伯留心惡人所走的古道(伯22:15),看看它的結局如何,他們的道路盡頭是甚麼。請注意,有一條惡人所走的古道。信仰剛剛進入人類之中,罪便緊隨而來。但雖然它是一條古道、一條寬路、一條已被踏過的路,它卻是一條危險的路,引到毀滅;留心它是好的,好叫我們不敢走在其中。以利法在此提醒約伯這事,或許是針對約伯所說關於惡人興旺的話;他好像在說:「你也許能在這裏那裏偶爾找到一個惡人平安終老的例子;但那與那兩個不虔之人最終滅亡的偉大例子相比——淹沒全世界和焚燬所多瑪——又算得了甚麼呢?」那些是大規模的毀滅,他認為約伯可以如同在鏡中看到自己的面目一般。請注意觀察:1. 那些罪人的毀滅(伯22:16):他們未到期而被剪除;就是說,他們在壯年時被剪除——按當時人的壽數而言,他們中間許多人按自然規律本可再多活幾百年,這使他們未到期的滅絕更加令人痛惜。他們未到期而被剪除,被催趕進入永恆。他們的根基——他們在上面建立自己和一切盼望的大地——被洪水沖沒,就是那臨到不敬虔世界的洪水(彼後2:5)。請注意,那些在沙土上建造的人所選擇的根基,當雨淋、水沖之時便要被沖沒(太7:27),那時他們的建築必倒塌,他們必在其廢墟中滅亡,到了無法挽回的時候才後悔自己的愚昧。2. 那些罪人所犯的、招致那毀滅的罪(伯22:17):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約伯曾提到有些人這樣說卻仍然興旺(伯21:14)。「但這些人不是如此,」以利法說,「他們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才知道向神挑釁是怎麼回事。那些決心放縱自己情慾和私忿的人便是以此開始的:他們對神說:離開;他們拋棄了一切信仰,恨惡信仰的思想,情願不要神而活在世上;他們躲避他的話語,使他的代表——良心——沉寂無聲。全能者能為他們做甚麼呢?」有人把這話理解為表明他們受刑罰的公義。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那麼全能者除了剪除他們還能做甚麼呢?那些不肯服在神金杖之下的人,必被他的鐵杖打得粉碎。另有人把它理解為表明他們犯罪的不義:但全能者對他們做了甚麼呢?他們在他身上找到了甚麼不義,或他怎麼使他們厭煩呢?(彌6:3,耶2:5)還有人把它理解為表明他們犯罪的原因:他們對神說:離開,問全能者能對他們做甚麼。「他做了甚麼值得我們感激的事?他能在忿怒中做甚麼使我們悲慘,或在恩典中做甚麼使我們蒙福呢?」如同他們所辯稱的(番1:12):耶和華必不降福,也不降禍。以利法用一句話指出這其中的荒謬,那就是稱神為全能者;因為他若是全能的,還有甚麼不能做的呢?但那些既不畏懼神的忿怒、也不渴慕神的恩典的人,拋棄一切信仰,也就不足為奇了。3. 這罪的加重情節:然而他用美物充滿了他們的房屋(伯22:18)。古世界的人和所多瑪人都曾大享感官之樂的一切豐盛;因為他們又吃又喝,又買又賣等等(路17:27),因此他們沒有理由問全能者能為他們做甚麼,因為他們靠他的豐盛而活,也沒有理由叫那對他們如此恩慈的神離開他們。許多人房屋充滿財物,心中卻沒有恩典,因而被標記為毀滅的對象。4. 以利法對那些惡人的原則和行為所作的聲明:但惡人的計謀離我遠甚。約伯曾如此說過(伯21:16),以利法也不甘落後。即使他們在自己關乎神的原則上不能一致,卻在棄絕那些不要神而活在世上之人的原則上一致。請注意,那些在某些信仰問題上彼此不同、為之爭論的人,仍然應當一致而有力地反對無神論和不敬虔,並當注意他們的爭論不要妨礙他們在那共同的神的事業、那正義事業中的熱心或合一。5. 義人將在此中得到喜樂和滿足。(1.) 在看見惡人被毀滅之中(伯22:19)。他們必看見——就是留意並注意到(何14:9);而且他們必歡喜——不是因為看見同胞受苦,也不是為了服務自己任何屬世的目的或謀取任何利益,而是因為看見神得榮耀、神的話得應驗、欺壓者的勢力被粉碎、受壓迫者因而得解救——看見罪被羞辱、無神論者和不信者被挫敗、一切其他人得到清楚的警戒去遠避這樣的惡道。不但如此,他們必嘲笑他們——就是說,他們按公義可以如此行,他們必如此行,如神所行的那樣,以聖潔的方式行之(詩2:4,箴1:26)。他們必藉此機會揭露罪人的愚昧,顯明他們的原則何等可笑,雖然他們自稱聰明。看哪,這就是那不以神為他力量的人;看看其結局如何(詩52:7)。有人把這理解為指義人挪亞和他的家人,他們看見古世界的毀滅並在其中歡喜,正如他曾為他們的不敬虔而憂傷一樣。看見所多瑪毀滅的羅得也有同樣的理由歡喜(彼後2:7-8)。(2.) 在看見自己被分別出來之中(伯22:20):「我們的財物沒有被剪除」——如同他們的被剪除,也如同你的被剪除;我們繼續興旺,這證明我們是天之寵兒,是站在正確一邊的。他用來定約伯罪的同一標準,也被他用來高抬自己和他的同伴。他的財物被剪除了;所以他是惡人;我們的沒有被剪除;所以我們是義人。但這是用來判斷的欺騙標準;因為無人能憑眼前的一切知道自己是被愛還是被恨。若別人被消滅而我們沒有,我們不應像以利法在此所做的那樣去定他們的罪並抬高自己,而應當感謝神,並以此為對自己的警戒,好為類似的災難作預備。
Job 第 22 章 21-30 Matthew Henry's Complete Commentary
²¹ 你要認識 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
²² 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裡。
²³ 你若歸向全能者,就必得建立;你若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
²⁴ 就要將精金存在溪水石頭間的塵土裡。
²⁵ 全能者就必作你的保障,你必有豐盛的銀子。
²⁶ 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 神仰起臉來。
²⁷ 你要祈禱他,他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
²⁸ 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²⁹ 人降為卑的時候,你就可以說:是因驕傲;他必拯救謙卑的人。
³⁰ 他必搭救無辜的人;你因自己手中清潔,就必蒙搭救。
我幾乎可以原諒以利法在本章開頭對約伯的嚴厲指責——雖然那些指責非常不公不仁,因為他在這些以他結束發言的經文中所給的良善忠告和鼓勵,再沒有什麼比這更好的、更切題的話可說了。雖然他認為約伯是惡人,卻看到有理由對他抱有希望——儘管如此,他仍會既敬虔又興盛。但令人驚奇的是,同一張口、幾乎在同一口氣中,竟然流出了甜水和苦水。好人雖然也許會被激動,但有時會自己說服自己進入更好的心情,而且可能比別人說服他更快。以利法在約伯面前擺出了惡人的悲慘境況,為要恐嚇他悔改。如今在另一方面,他向他展示了那些悔改之人所能確定的福氣,為要引導和鼓勵他悔改。傳道人在對待人時必須嘗試兩種方式——必須從西奈山以律法的威嚇對他們說話,也必須從錫安山以福音的安慰對他們說話;必須在他們面前擺上生與死、福與禍、祝福與咒詛。如今在此請觀察,
I. 以利法給約伯的良善忠告;這對我們所有人也是良善的忠告——雖然就約伯而言,這是建立在一個錯誤的前提上,即認為他是惡人,如今是神的陌生人和仇敵。1. *你要認識 神。*有人譯作「安息於神」。這是我們隨時的本分,特別在受苦的時候——使自己適應並安息於神聖護理的一切安排之中。有人譯作「與他聯合」;投身於他的利益,不再與他對抗而行動。我們的譯者譯得好:*你要認識他;*不可像你因拋棄對他的敬畏、在他面前停止禱告所做的那樣,與他生疏。我們每一個人認識神,既是本分,也是利益。我們必須認識他,將我們的感情繫於他,藉著友誼之約與他聯合,然後在他所設立的方式中與他建立並保持持續不斷的交往。我們能夠認識神,這是我們的尊榮;因罪而失去這認識,是我們的悲慘;藉著基督蒙邀請歸回這認識,是我們的特權;而締結和培養這認識,將是我們無可言喻的福氣。2. 就得平安——與你自己平安,不煩躁、不安、混亂;不要讓你的心憂愁,而要安靜平穩、安然自在。要與你的神和好;與他和好。不要繼續打這場不聖潔的仗。你抱怨神是你的仇敵;你要作他的朋友。我們每一個人最要緊的就是與神和好,這也是我們與他舒適交往所必需的;因為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 3:3)。這事我們必須快快去做,趁現在還不遲。*你同告你的對頭在路上就和他和解。*這事我們被懇切地催促去做。有人如此讀:「請你認識他,就得平安。」神自己懇求我們;傳道人代替基督求我們與神和好。我們還能拒絕這樣的懇求嗎?3. 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約伯記 22:22)。「既然你與神和好了,就當順服他的治理,決心受他管轄,好使你常在他的愛中。」我們從神領受了我們的存有和維持。我們盼望從他領受我們的福樂,我們也必須從他領受律法。主啊,你要我做什麼?(徒 9:6)。無論我們從哪個方面領受他旨意的提示,我們都要注目於他;無論他是藉著聖經、傳道人、良心或護理說話,我們都要把他的話當作從他口中領受的,並向我們的靈魂俯首。雖然在約伯的時代,我們不知道有任何成文的話語,但卻有神的旨意的啟示可供領受。以利法認為約伯是惡人,正催促他悔改和歸正。罪人的回轉正是在於此——從神的口中領受律法,不再從世界和肉體領受。以利法如今正與約伯爭辯,他以神的話語作為結束這場爭論的依據。「你領受那話,並受其裁定。」*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4. *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裡。僅僅領受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保守(箴 3:18)。我們必須把它當作極有價值的東西存起來,使它安全;而且存在我們的心裡,作為極有用的東西,使它在需要的時候隨時可用——我們既不至於完全失去它,也不至於在需要的時候不知所措。5. 你若歸向全能者(約伯記 22:23)。「不要僅僅轉離罪惡,而要轉向神和你的本分。不要僅僅在一些好的意念和好的開端中轉向全能者,而要歸向他;*回到家裡、完全歸向他——藉著全面的歸正、心和生命的有效而徹底的改變,以及堅定跟從他的決心——如此歸向全能者。」這是普爾先生的解釋。6. *你若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這正是瑣法給他的忠告(約伯記 11:14)。*不容邪惡住在你帳棚中。*把罪惡遠遠推開——越遠越好——不僅從你的心和手中,也從你的家中。你不僅自己不可作惡,還要責備和約束在你權下之人的罪。注意,家庭的歸正是必要的歸正;我們和我們的家都必須事奉主。
II. 以利法給約伯的良善鼓勵——他若聽從這良善的忠告,就必非常幸福。總括而言,福氣也必臨到你(約伯記 22:21)——如今已經離開你的那份福氣、你心所能渴望的一切好處、今世的、屬靈的、永恆的福氣,都必臨到你。神必臨到你,進入與你的約和相交中;他帶來一切的好處,在他裡面有一切的好處。你如今被毀壞、被降卑,但你若歸向神,*你必得建立,*你如今的廢墟必被修補。你的家必在兒女中被建立,你的產業必在財富中被建立,你的靈魂必在聖潔和安慰中被建立。以利法在此用以鼓勵約伯的應許,可歸納為三方面:
1. 他的產業必興旺,今世的福氣必豐盛地賜給他;因為敬虔有今生之福的應許。所應許的是,
(1.)他必非常富有(約伯記 22:24):*你要將精金如塵土般積蓄,*豐盛至此,你必有豐盛的銀子(約伯記 22:25),而如今你是貧窮的、一無所有。約伯曾經富有。以利法懷疑他以欺詐和壓迫致富,因此財富被取去;但他若歸向神和他的本分,[1.] 他必比從前更有財富——不僅有成千的牛羊(農夫的財富),而且有成千的金銀(君王的財富——約伯記 3:15)。事奉神比事奉世界能獲得更多、更真實的財富。[2.] 他的財富必更加穩妥:你必將它存在好手中,以敬虔所得的比以不義所得的握得更穩。你必有堅固的銀子(原文如此),因為誠實所得的,必經久耐用——如同鋼鐵般的銀子。[3.] 他必因神的恩典而不至於像以利法所認為的那樣將心繫於財富;那麼當我們不被貪愛所纏累時,財富才是真正的福氣。你要積蓄精金;但如何積蓄?不是當作你的財寶和產業,而是如塵土、如溪水石頭間一般。你對它的看重或期望如此之少,以至於你把它放在腳前(徒 4:35),而不放在懷中。
(2.)然而他必非常安全。人的財富通常使他們暴露於危險之中,他自己在興盛時也曾承認不在我安全之中(約伯記 3:26),如今他卻可以安穩;因為全能者必作你的盾牌;不但如此,他必作你的保障(約伯記 22:25)。他必作你的金子;旁註如此,而且這與約伯記 22:24 中用於「金」的是同一個詞,但它也表示堅固的保障,因為錢能護衛人(傳 7:12)。屬世的人以金為神,聖徒以神為金;那些以他的恩惠和恩典為富足的人,可以真正被說為*擁有最好的金子、*而且存放得最好。我們讀作:*他必作你的保障,*抵禦鄰近劫掠者的侵犯:你的財富不再像從前那樣暴露在示巴人和迦勒人面前——有人認為這就是那句話的意思:*你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將之理解為一個應許。「設計要加害你的不義或冤屈必被推開,不能觸及你。」注意,以全能本身為保障的人必是安全的(詩 91:1-3)。
2. 他的靈魂必興旺,他必以屬靈的福氣為富足——這是最好的福氣。
(1.)他必過一個以神為樂的生活(約伯記 22:26):因為那時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如此全能者就因你以他為樂而成為你的金子——如同屬世的人以金錢為樂一般。他必作你的財富、你的保障、你的尊榮;因為他必作你的喜樂。要得著我們心之所願,方法就是以神為我們心之所樂(詩 37:4)。神若將他自己賜給我們作我們的喜樂,他就必不拒絕任何對我們有益的事。「如今神對你是恐怖的;這是你自己承認的(約伯記 6:4、16:9、19:11);但你若歸向他,那時——而且只有那時——*他必作你的喜樂;*你以思念他為樂,要如同從前以思念他為苦一樣。」敬虔的靈魂在全能者中所得的喜樂是無可比擬的;那些認識他、完全順服他的人,必發現他的恩惠不僅是他們的力量,更是他們的詩歌。
(2.)他必對神有謙卑聖潔的信靠——就是那些心不責備自己的人所擁有的(約壹 3:21)。「那時你必*向 神仰起臉來,*坦然無懼,不再像如今這樣懼怕親近他。你的面色如今是沉落的,你看起來沮喪;但你與神和好之後,你不再臉紅、不再戰兢、不再像如今這樣垂頭喪氣,而要歡然地、以敬虔的確信向他顯露自己、在他面前祈禱、並期待從他得福。」
(3.)他必與神保持持續不斷的相交。「一旦建立了的交往,必維持下去,使你滿有說不出來的滿足。你與天之間必定期和不定期地交換信件」(約伯記 22:27)。[1.] 「你必藉著禱告向神發送信件:你要祈禱他」(原文是你要多多禱告)「他必不嫌你的信件煩擾,雖然又多又長。我們越多次來到施恩寶座前,就越受歡迎。在你一切重擔之下、在你一切的需要、憂慮和恐懼中,你必向天上求助——求引導、力量、智慧、安慰和順利。」[2.] 「他必藉著他的護理和恩典回覆那些信件,賜你所求的——或以實物,或以恩待:*他必聽你,*並以他為你和在你裡面所行的,使你看出他聽了。」[3.] 「那時你必以你的讚美回覆他所賜的恩惠之答覆:*你也要還你的願,*這必蒙他悅納,並引來更多的憐憫。」注意,當神成就了我們在困境中所祈求的,我們就當注重履行我們當時所許的願,否則便不是誠實。即使我們沒有許別的願,至少許了要感恩——這就夠了,因為這包含了一切(詩 116:14)。
(4.)他必在管理一切外在事務上得著內心的滿足(約伯記 22:28):*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就是說,「你必以如此多的智慧、恩典和對神旨意的順服來制定你一切的計畫和目的,以至於其結果必合你的心意,正如你所願的那樣。你必以信心和禱告將你的工作交託耶和華,然後你的計謀就必成立;*無論發生何事,你都必安然、滿意」(箴 16:3)。神的恩典必在你裡面成就此事;不但如此,有時神的護理必將你所渴望和祈求的那事賜給你——而且照你的方式、方法和時間賜給你。照你所願的給你成就吧。當任何事完全照我們所定的計畫成功、我們的措施一點也沒有被破壞、我們也沒有被迫採取新的策略時,我們就當承認這應許的成就: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既然你如今抱怨你周圍一片黑暗,那時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就是說,「神必引導和帶領你,那麼自然而然地他必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賜你順利和成功。神的智慧必作你的嚮導,他的恩惠必作你的安慰,你的道路必在這兩種光之下——使你對目前的有一個舒適的享受、對未來的有一個舒適的盼望」(詩 90:17)。
(5.)即使在普遍的災禍和危險的時代,他也必有豐盛的喜樂和盼望(約伯記 22:29):當人周圍被降卑時——在他們的事務中被降卑、在他們的精神中被降卑,正在下沉、沮喪、快要絕望的時候,你卻可以說:這裡有高升。你必在你裡面找到那不僅能在苦難中支撐你、使你不至灰心的力量,而且能將你提升到苦難之上、使你能常常喜樂的力量。當人的心因害怕而消化時,基督的門徒卻要挺身昂首——因為知道得贖的日子近了(路 21:26-28)。如此他們被使乘駕地的高處*(賽 58:14),而使他們高升的,就是相信這一點——神必拯救謙卑的人。那些自己謙卑的,必被高舉——不僅在尊榮上,也在安慰上。
3. 他必成為他國家的福氣、許多人的善器皿(約伯記 22:30):神必——為答應你的祈禱——*搭救無辜的人,在其中也顧念你手中清潔,*這是我們的祈禱蒙悅納所必需的(提前 2:8)。但由於我們可以假定無辜的人不需要被搭救(需要亞伯拉罕代求之益處的是有罪的所多瑪),我傾向於旁註的讀法:*無辜的人必搭救那島嶼,*藉著他們的謀略(傳 9:14-15)和藉著他們的祈禱以及他們在天上的影響力(徒 27:24)。或者,他必搭救那些不是無辜的人,他們因你手中清潔而被搭救;如此讀最為合理。注意,一個好人就是公眾的益處。罪人因聖徒而受益,無論他們是否意識到。如果以利法有意藉此(如有些人所認為的)暗示約伯的祈禱不蒙垂聽、他的手也不清潔(因為他若如此便當解救別人,何況自己),他後來卻被使看見自己的錯誤——因為當事情顯明約伯在天上有比他所想像的更大的影響力時;因為他和他的三個朋友——在這件事上不是無辜的——卻因約伯手中的清潔而被搭救了(約伯記 42:8)。
以利法在此率領對可憐約伯的第三輪攻勢,比勒達跟隨了他,但瑣法卻退卻,離開了戰場。被朋友誤解,是約伯的不幸之一,正如許多正直人的遭遇一樣。他曾說到惡人在今世的昌盛是護理之工的一項奧祕,但他們卻把它當作對護理之工的影射,以為是在縱容他們的邪惡;於是照此責備他。在本章中:I. 以利法責備他對神的抱怨以及對神待他的方式的抱怨,彷彿他認為神虧待了他(Job 22:2-4)。II. 他以許多重罪和過失指控他,認為神如今正因這些罪刑罰他:1. 壓迫與不公(Job 22:5-11)。2. 無神論與不信(Job 22:12-14)。III. 他將他的情形與上古之世相比(Job 22:15-20)。IV. 他給他極好的忠告,向他保證他若肯聽從,神必以憐憫回到他那裏,他也必恢復先前的昌盛(Job 22: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