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thew Henry's Complete Commentary
Matthew Henry ·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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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h 第 3 章 1-4 Matthew Henry's Complete Commentary
¹ 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
² 「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
³ 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
⁴ 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我們在此看見神與約拿之間和好的進一步證據,並且是一次徹底的和好,儘管他們之間的爭議曾一度十分激烈。
I. 約拿的使命重新恢復,並甘心順服。
1. 神再次任用約拿於他的服事,由此顯明神已與約拿完全和好;而重新賜給他的使命,便是他先前違命得以赦免的憑據。在人之中,一個已被定罪的罪犯重新獲授使命即等於赦免,這是公正的辯詞,對約拿也是如此。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Jon 3:1);因為,1. 約拿必須受試驗,看他是否確已為先前的違命悔改,是否已從他那奇特的懲罰和奇特的拯救中得著所要他得的益處。他曾撇下自己的工和本分,並因此被扣押,曾在自己裏面領了死刑的判決;但既已順服,神就釋放了他,保全了他的性命,恢復了他的自由;然而他的釋放是附帶條件的,要看他以後的行為,他必須再次受試驗,看他究竟是順從神的旨意還是隨從自己的意思。在他被拋入海中、又被拋出海中之後,神來問他:「約拿,你如今肯往尼尼微去嗎?」因為神施行審判必能得勝,他必達到目的;他終必使那悖逆頑梗的孩子歸服。注意,當神管教了我們,又把我們從患難中拯救出來之後,我們必須聽見他的聲音對我們說:如今要回到先前所疏忽的本分上,這些本分正是你藉著這些护理所要蒙召去盡的。神如今實際上對約拿說,正如基督醫好那癱子之後對他所說的:「如今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5:14),比躺在鯨魚腹中三日三夜更加利害。當神管教了人,又把他們從患難中救出之後,他要察看他們是否改正了受責的過錯;因此我們在那事上當切切留意,免得我們徒受神的恩,無論是在管教中或在拯救中都不可,因為兩者都是定意要作施恩的途徑。(2)約拿要重新被信任,作神向他施恩的憑據。神本可公正地論到約拿,正如我們論到一個欺哄我們、對我們不忠的人,雖不按律法的嚴厲對待他、不毀滅他,卻絕不再信任他;約拿曾抗拒和悖逆的那預言之靈,本可公正地從他離開,決意不再回到他那裏。本可指望,雖然他的性命得以保全,他卻必被置於無能的境地,再也不能以先知的身分服事這政權。然而,看哪!耶和華的話又臨到他,為要表明當神赦免時便忘記,他所赦免的人,他便賜給他們新心和新靈;他重新收納那些曾是浪子和悖逆僕人的人歸入他的家,恢復他們從前的產業。注意,神使用我們,便是他與我們和好的最佳證據。我們由此便可知我們的罪已蒙赦免,我們得著了神向我們所施的善意;他的善言既臨到我們,他又在我們裏面動那善工——若是如此,我們就有理由讚嘆白白领受之恩的豐富,並承認我們對主耶穌所欠的債,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連悖逆的人也賞賜,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甚至在他們中間,在他的話語中使用他們,詩68:18。
2. 約拿已與神和好,由此顯明,他如今不再像從前那樣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不再如先前所行的躲避耶和華的面。他既不設法迴避聽見命令,也不拒絕遵行;他不再如從前那樣提出反對,說路程太遠,使命惹人反感,傳達它危險,而且若所威脅的審判果真來到,他要被斥為假先知,他自己百姓的不悔改要被拿來責備他——這一切都是他曾經反對的,Jon 4:2。但如今,毫不發怨言、毫不爭辯地,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Jon 3:3。請看,(1)悔改的本質;它是我們心意和道路的改變,是歸回我們一度偏離的工和本分;它是我們去行那先前所忽略的善。(2)患難的益處;它使那些已撇下本位的人歸回本位。約拿可以真實地與大衛同說:「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守你的話;因此,雖然它是可怕的,雖然它對我是痛苦的,目前不覺得喜樂,反覺得愁苦,然而我受苦是於我有益的,極其有益。」(3)請看神恩典的大能與患難同工;因為若沒有這一點,患難本身寧可說是驅使人遠離神,而不是引人歸向神;但神藉著他的恩典能將悖逆的人轉到義人的智慧中,並使那些在他大有能力的日子甘心樂意的人歸服他的軛——他們的頸項素來如鐵的筋。(4)請看耶和華的話所臨到的一切人的本分;他們必須在每一點上順服它,向神所給的命令獻上喜樂信實的順服。約拿起來,並不懶惰或沉悶地坐著不動;他徑直往尼尼微去,雖然路途遙遠,又可能是他從未去過的地方;然而他向那裏起行,照耶和華的話。神的僕人必須往他所差遣的地方去,在他呼召的時候來,行他所吩咐的事;無論甚麼顯明是耶和華的話,我們都當敬虔地照著去行。
II. 如今讓我們看看所賜給他的命令或使命是甚麼,以及他在其中行了甚麼。
1. 他奉差遣作傳令官,以天上的神的名義,向尼尼微宣戰(Jon 3:2):「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那大城邑,向其中的居民宣告,向他們宣告,迦勒底文如此譯。反對我們的話是向我們宣告的,好叫我們聽見並受警戒;而向我們宣告的話,我們若不聽從、不與信心調和,就要證明是反對我們的。約拿奉差往尼尼微去,當時那是外邦世界的首城,這表明神日後向外邦那些黑暗地區彰顯亮光的恩典心意。神曉得若所多瑪和蛾摩拉、推羅和西頓曾有過恩典的途徑,他們早已悔改了,然而他卻不給他們這些途徑,太11:21,23。他曉得尼尼微若現在有恩典的途徑,他們就要悔改,他便賜給他們這些途徑,差遣約拿;雖然不是明明地向他們傳悔改(因為我們沒有看見這在他的使命之中),卻是傳他們使之悔改,因為那正是他所奉使命的內容所帶來的喜樂果效。若神如此在分賜他的恩賜上——將恩典的途徑賜給這地而不賜給那地,將恩典的靈賜給這人而不賜給那人——憑他的特權和主權行事,誰能向他說:你作甚麼呢?他不能隨自己的意思用他的東西嗎?他不欠任何人。去罷,傳我所吩咐你的話。那就是,(1)「我從前頭一次命你往那裏去時所吩咐的話(Jon 1:2);去罷,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向他們宣告神審判的判令;告訴尼尼微人,他們的惡已達到神面前,神的報應正要臨到他們。」這正是約拿當時所極不情願傳達的信息,因此他逃避往他施去了;但當他第二次被帶到這件事上時,神絲毫不更改這信息來遷就他,或使它較能被他接受;不,他如今必須傳的,正是他當初受命傳講、卻不肯傳講的同一篇信息。注意,神的話是不可更改的,不能因傳講者的心情或聽道者的喜好而加以曲從;它絕不遷就他們的心情和幻想,他們卻必須順從它的真理和法則。參耶15:19,他們當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或者,(2)「你到了那裏我所要吩咐你的話。」這是對他在這事工上的鼓勵,表明神要與他同行,預言之靈要常在他身上,當他在尼尼微時要隨時供應他,賜給他一切所需進一步的指示。這暗示他必再聽見神的話,這將是他在這危險使命中極大的支持;正如神差遣亞伯拉罕獻以撒時,告訴他必須在日後所要指示他的山上獻祭,以此給他類似的暗示。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一步一步地引領他的百姓,因此他期望他們跟隨他。約拿必須帶著無所保留的信心而去。雖然他知道往何處去,卻在他到了那裏之前不能知道他要傳的信息是甚麼,但無論是甚麼,他都必須傳,無論它是順耳或逆耳。這樣神要我們持續地倚靠他自己,倚靠他話語和护理的指引。他所行的、他所要我們行的,我們如今不知道,但後來必明白。海軍將領有時奉命出海,要航行到離岸若干里格之處才能拆開委任令;照樣約拿必須往尼尼微去,到了那裏才被告知當說甚麼。
III. 他忠實而勇敢地傳達了他的使命。他到了尼尼微,發現他的教區很大;它是一座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Jon 3:3);是一座屬神的極大城邑,希伯來文的說法如此,意思不過如我們所譯的極大的;那種語言對偉大的神如此致敬,以致偉大的事物都從他得名。尼尼微的偉大主要在於它的廣度;它比巴比倫大得多,據狄奧多羅斯所言,是從未有人建造過的一座大城。它長一百五十弗隆,寬九十弗隆,周長四百八十弗隆;城牆高一百呎,厚到可以並行三輛戰車;其上有塔樓一千五百座,每座高二百呎。這裏說它有三日的路程;因為據某些記載,城牆周長四百八十弗隆,以一英里八弗隆計,合六十英里,這作為一個步行者三日的路程是恰當的,每日二十英里。或者,約拿既要四處傳道,以他當有的莊重緩慢步伐行走,至少要三日才能遍行全城的大街小巷,傳揚他的信息,好叫人人都能得知。他到了那裏並不耽延;他不是來東張西望,而是緊貼他的工作;當他開始進城時,他沒有退到客店去歇息旅程的疲勞,而是立刻按他的指示拆開委任令,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這無疑是他有特別授權和指示當說的話;他是否在這個題目上加以發揮——如大多數人所認為的——向他們說明神與他們之間的爭辯,他們的惡行如何惹動神的怒氣,他們有何理由預期毀滅、相信這警戒,還是僅僅一遍又一遍地重複那些話,則不能確定;但這便是他所傳信息的要旨。1. 他必須告訴他們,這大城必傾覆;他的意思是,他們也領會到,它將要傾覆,不是因戰爭,而是因天上即刻的擊打,或因地震,或因硫磺與火如所多瑪一般。城市的邪惡使之成熟待毀,當他們罪孽的量數滿溢、報應的量數來到時,他們的財富和偉大不能保護他們免於毀滅。當大而可畏的神來與大城算賬時,大城容易傾覆。2. 他必須告訴他們,它不久就要傾覆,四十日之後。它得了一個緩刑。神要等這麼久,看見這警戒發出之後,他們是否自卑、改正自己的行為,從而阻止所威脅的毀滅。請看神向怒氣發作是何等遲緩;雖然尼尼微的惡行呼求報應,卻要寬免四十日,好叫它有悔改的餘地,能在神施行審判的路上迎見他。但他不再等候了;若在那段時間他們不轉回,他們就必知道他已磨快他的刀,已經備妥。四十日對一個公義的神而言是推延審判的長時間,然而對一個不義的百姓而言,卻是他們悔改改革、從而扭轉將至審判的短時間。如此以十足把握確定日子,有助於使他們確信這是出於神的信息,因為無人敢如此肯定地定下時間,雖然他可以預測事情本身;這也要使他們驚起而為之預備。當蒙安穩的罪人看見自己只有少許時間可以悔改時,這要公正地喚醒他們以真誠的歸正來阻止自己的毀滅。這豈不也當喚醒我們預備面對死亡麼——考慮到事情本身是確定的,時間在神的定旨中已定好了,而我們卻在黑暗和不确定中被蒙在鼓裏,好叫我們總是預備好?我們不能如尼尼微如今確知它可以再存留四十日那樣,確知自己必活四十日;不,我想我們在三十或四十日內會死,比我們會再活三十或四十年更有可能;而在我們安穩的日子裏,我們卻如此容易給自己這樣的應許。
⁵ 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
⁶ 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
⁷ 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憑王和大臣的命令說:「人與牲畜、牛羣羊羣,都不可嘗甚麼,也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
⁸ 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
⁹ 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
¹⁰ 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這裏是一、神聖恩典的奇觀——尼尼微在得著毀滅將至的警戒之後的悔改和改革。我實在告訴你們,我們在以色列中沒有見過如此大的例子;它要起來定這福音世代的人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太12:41。不,它當時就定了以色列的不悔改和頑梗的罪。神差遣了許多先知到以色列那裏,是他們當中廣為人知說話行事有大能的人;但尼尼微他只差了一位,還是個陌生人——他的相貌,我們可以設想,是卑微的,他的肉身之外貌是軟弱的,尤其是在如此長途跋涉的疲勞之後;然而他們悔改了,以色列卻不悔改。約拿只傳了一篇道,我們也沒有看見他用任何神蹟奇事,以其應驗來印證他的話;然而他們受了感動,以色列卻仍頑梗——以色列的先知精選話語與他們講理,又以隨後的神蹟加以印證。約拿只威脅忿怒和毀滅;我們沒有看見他給他們任何悔改的呼召,或如何悔改的指引,更沒有任何鼓勵叫他們盼望悔改可得憐憫——然而他們悔改了;以色列卻堅持不悔改,雖然奉差到他們那裏的先知以人的繩索和愛的索帶牽引他們,並保證他們若悔改改革,神必為他們成就大事。如今讓我們看看尼尼微悔改的方法是甚麼,其中有哪些步驟和具體的表現。
1. 他們信服神;他們相信約拿奉神的名對他們所說的話:他們相信,雖然他們有許多被稱為神的,卻只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是統管萬有的主——他們要向他交帳——他們已經得罪了他,成為他公義的對象——這臨到他們的毀滅警戒是出於他,因此毀滅本身也必在所定的時候來到,除非及時悔改而得以避免——他是一位有憐憫的神,若他們轉離那招致忿怒的罪,仍有一些指望可以挽回所威脅的怒氣。注意,那些來到神面前——在他們背叛之後歸回他——的人必須信,必須信他存在,他是可與人和好的,人若走正當的路,他便作他們的神。並請觀察神能以極小、極弱、極不可能的途徑成就何等大的信心;他能藉著幾句威脅的話,使連尼尼微人也順服了真道。有人認為尼尼微人是從水手們或別人口中,或從約拿本人那裏,聽見他被拋入海中並藉神蹟得救的事,這便印證了他的使命,使他們更容易相信神藉他所說的話。這一點我們不能確定。然而基督的復活——由約拿的復活所預表——確是印證了他的福音,並大大促成了那些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之人的極大成功。
2. 他們把消息帶到尼尼微王那裏——有人認為此時的王是撒縵以色,也有人認為是亞述王普勒。約拿並未受命先去見王,以敬重他的王室尊嚴;戴著冠冕的頭,若是犯罪的頭,在神面前與普通的頭處於同等地位,因此約拿不是奉差到宮廷去,而是到尼尼微的街市上去宣佈。然而,他所奉使命的內容被帶到尼尼微王那裏,不是當作告發約拿是擾亂公共治安者的消息——好叫他被禁言受罰——這若是耶路撒冷的街市上發生的事,也許便會如此,因為她殺害神的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她那裏去的人。不;這消息被帶到他面前,不是當作罪行,而是當作從天上來的信息——是關心公共福利、為之戰兢的人帶來的。注意,那些王是有福的,他們身邊有人提醒他們關乎國家平安的事,提醒他們神的話語和护理的警戒,以及他們所處的神不悅之記號;那些百姓也是有福的,他們有這樣的王在上治理,會留意這些事。
3. 王為他們樹立了自卑的好榜樣,Jon 3:6。他聽見了奉差到他面前的神的話,便下了寶座,正如摩押王伊磯倫,當以笏告訴他有從神來的信息時,便從座位上起來。尼尼微王下了寶座,不僅出於對神的話一般的敬畏,更出於對忿怒之話特別的恐懼,並為自己和百姓因罪成為神怒氣的對象而有的憂傷和羞愧。他從王位寶座上下來,脫去王袍——他帝王尊嚴的標誌——以此承認,他既未按當行的使用自己的權力去禁止暴行邪惡、維護公義,便已將自己的寶座和王袍虧欠於神的公義,使自己不配得著所受的尊榮和所託的信任,神公義地可將他的國奪去。連王自己也以悔改者的裝束為恥,因他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作為他為罪自卑、懼怕神報應的記號。最偉大的人在偉大的神面前自卑,是合宜的。
4. 百姓效法王的榜樣,不,看來他們更是率先行了,因為他們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先穿麻衣,Jon 3:5。至小的人,就是在城傾覆時失得最少的人,也不認為自己與這警報無關;而最大的人,就是慣於安享尊榮、生活奢華的人,也不認為穿上自卑的記號是降低身分。穿麻衣,尤其是對慣穿細麻衣的人而言,是一件極不舒服的事,若不是對自己的罪和因罪而有的危險有深刻的感悟——他們正要藉此表達這種感悟——他們就不會這樣作了。注意,那些不願被毀滅的人必須自卑,那些不願毀滅自己靈魂的人必須刻苦己心;當神的審判威脅我們時,我們當關心在神大能的手下自卑;雖然單憑身體的操練益處全無,人在身下鋪上麻布和灰若僅止於此,不過是笑話(神所看的是心,賽58:5),但在嚴肅的自卑日子裏,當神在他的护理中呼召人哀哭、腰束麻布時,我們當以內在憂傷的外在表現用我們的身體榮耀神,至少要放下身體的裝飾。
5. 在那大城中宣告並遵行了一次普遍的禁食,Jon 3:7-9。這是憑王和大臣的命令而定的;整個立法權力一致頒佈了它,而全體百姓一致遵行了它,這兩方面使它成為一項全民的舉動,而它必須如此,因為它要阻止的是一項全民的毀滅。我們在此有這命令的內容,十分值得留意。請看,
(1)它所要求的是甚麼。[1.] 禁食(嚴格意義上的)當極其嚴格地遵守。在為這嚴肅會所定的日子裏,人與牲畜都不可嘗甚麼;不可領受最起碼的滋養,不,連喝水也不可;不可推諉說如此長時間禁食有損健康,或自己不能忍受;讓他們試一次罷。他們若因此感到不適,甚至事後還受影響,又如何呢?這總比在一項為拯救將沉之城所必需的悔改中有所欠缺要好。讓他們披上麻布,在身體上使自己不安,正如藉著禁食一樣,好表明他們因罪憂傷、因懼怕神的忿怒而在心裏何等不安。連牲畜也要與人一樣受苦,因為它們既作為人犯罪的工具而被服在虛空之下,便當藉著牠們的哀鳴或因無食而默默消瘦,激發牠們的主人和照管牠們的人,使他們也表露憂傷和自卑。關在屋裏的牲畜當日不可如常餵飼澆灌,因為那日不可有食物備用。這一類的事要被忘記、不放在心上。正如詩人一心讚美神時,便呼召低等受造之物與他同讚;照樣當尼尼微人滿心為罪憂傷、懼怕神的審判時,也要低等受造之物與他們同表悔改。慣以華美飾物披身的牲畜——那是牠們主人和牠們自己的驕傲——如今當披上麻布;因為大人物必(如他們所當行的)放下他們的排場。[2.] 在禁食哀傷之外,他們還當加上向神的禱告和懇求;因為禁食是為使身體適合靈魂在禱告這本分中的服事——這才是主要的事,其餘不過是預備或輔助。人要切切求告神;連牲畜也要按其能力如此行;讓牠們因無食而發出的哀號和呻吟,被恩典地解讀為向神的呼求,如同小鴉鴉的呼求(伯38:41),和少壯獅子的呼求(詩104:21)。但尤其要讓男、女、孩童求告神;讓他們切切求告,為那控告他們的罪求赦免。當他們與毀滅之間只有一步之隔時,正是求告神的時候——正是尋求耶和華的時候。在禱告中我們當切切求告,以堅定的意念、堅固的信心、以及敬虔熱切的情感。切切求告就是與神較力;就是抓住他;當他不但像朋友一樣離去,反而像仇敵一樣出來攻擊我們時,我們當如此行。因此我們在禱告中當激發自己裏面的一切。然而這還不是全部;[3.] 他們在禁食禱告之外,還要加上生活的改革和歸正: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他所揀選的惡道、他所沉溺其間、所行的惡道、他心中的惡道和他行為上的惡道,特別是丟棄手中的強暴;讓他們歸還所不正當奪取的,為所行的錯作出補償,不再壓迫他們有權管轄的人,不再欺騙與他們交易的人;讓在城一端朝廷中的掌權者丟棄手中的強暴,不再圖謀罪孽的判斷,不再在上訴時作出枉法的裁決。讓在城另一端的商人丟棄手中的強暴,不再使用不公平的砝碼和量器,不再欺哄與他們交易之人的無知或迫切。注意,為罪禁食還不夠,我們必須離罪禁食,並且為使我們的禱告蒙應允,必須不再心存罪孽,詩66:18。這才是神所揀選、所悅納的禁食,賽58:6,亞7:5,9。禁食日的工作不是隨日子過去就完了;不,那時最艱難、最必需的工作才開始,就是轉離罪、過新的生活,不再如狗轉回頭吃自己所吐的。
(2)這禁食是基於何種動機而頒佈並敬虔遵行的(Jon 3:9)。或者神轉意後悔,也未可知。請注意,[1.] 他們所盼望的是甚麼——神在他們悔改轉回之後,要改變他待他們的方式,撤銷對他們的判令,他要不發烈怒——他們承認自己罪有應得,卻謙卑懇切地求免——這樣他們的毀滅就得以避免,他們不致滅亡。他們不能質疑這審判的公正,也不藉上訴於更高的法庭來撤銷它,卻向神自己存盼望,盼望他後悔,盼望他自己的憐憫(他們正投奔其中)向審判誇勝。他們相信神公義地向他們發怒,他們的罪既極其可惡,他的怒氣便極其猛烈,若他起來攻擊他們,便無挽救,他們必死、必亡、全都滅亡、歸於沉淪;因為誰能曉得他怒氣的權勢?因此他們所求免其發生的,不是那所威脅的傾覆,而是所求神轉離的他的怒氣。正如我們求神的恩便等於求一切善,照樣我們求神免怒便等於求免一切惡。[2.] 他們對此存何等的盼望:*或者神轉意向我們?*約拿並沒有告訴他們;他們當中沒有別的先知可以告訴他們,因此他們不能如我們那樣,對悔改時必蒙憐憫滿有把握——我們有神的應許和起誓可以倚靠,更有基督的功勞和中保之工可作我們悔改蒙赦的依憑。然而他們對神本性的良善、他對人的憐憫、以及他喜悅罪人的悔改和歸正,有一個大概的認識;他們從此推斷出一些盼望,以為他要寬免他們;他們不敢擅自推斷,卻也不至絕望。注意,對憐憫的盼望是悔改和改革的大激勵;雖然只有些微的盼望閃爍其中,夾雜著因自己罪惡、不配和長久濫用神忍耐而生的極大恐懼,卻也能激發並促使我們認真悔改和改革。讓我們放膽將自己投向白白领受之恩的腳凳前,決心若亡也要亡在那裏;然而誰知道神會不會以憐憫看我們呢?
II. 這裏是神聖憐憫的奇觀——尼尼微人悔改之後得以寬免(Jon 3:10):神察看他們的行為;他不僅聽見他們口中悔改的好話,更看見他們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的好行為;他看見他們離開惡道,這正是他所尋找和要求的。若他沒有看見這一點,他們的禁食和麻布在他眼中便算不得甚麼。他看見他們當中對自己的罪有一種普遍的感悟,以及不再歸回其中的普遍決心,並看見他們好些日子活出更好的生命,全城有了新的面貌;這是他所喜悅的。注意,神留意罪人改革的每一個表現,甚至那些不落在世人認知和觀察範圍之內的表現。他看見誰離開惡道、誰不離開,並以恩典迎接那些以真誠歸正迎見他的人。當他們悔改自己所犯的罪惡時,他便後悔自己所宣告要降的審判。這樣他寬免了尼尼微,不把所說要降與它的災禍降下了。這裏沒有記載向神獻祭以贖罪,但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尼尼微人如今正有這樣的心,他必不輕看;這是他所要賜以恩待、加以尊榮的。
在本章我們看見:一、約拿的使命重新恢復,第二次蒙差遣前往尼尼微傳道,Jon 3:1,2。二、約拿忠實地傳達給尼尼微的信息,宣告該城即將傾覆,Jon 3:3,4。三、尼尼微人因此悔改、自卑與改正,Jon 3:5-9。四、神恩典地撤銷了對他們所宣判的判令,使所威脅的毀滅得以避免,Jon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