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ure.how 聖經註釋書

學習資料

聖經註釋書

依書卷與章瀏覽多本公有領域註釋書與 scripture.how 中文翻譯。可切換註釋書只讀翻譯,或將原文與翻譯並列檢視。

目前註釋書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Robert Jamieson, A. R. Fausset, David Brown · 1871

全部項目

19,831

翻譯 19,831 筆

授權

公有領域

原文來源

來源與授權

依來源區分顯示註釋書原文、作者、翻譯進度、授權資訊。scripture.how 的中文翻譯·編輯物會與原文資料分開管理。

查看全部授權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Robert Jamieson, A. R. Fausset, David Brown · 1871

公有領域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1871). CCEL expanded electronic edition states it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翻譯進度
19,831 / 19,831
原文語言
en
檢視方式
翻譯語言
翻譯狀態

Joshua 第 13 章 1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Jos 13:1-33.

有翻譯 開啟正文

書 13:1-33。

尚未征服之地的境界

1. 約書亞年紀老邁——他此時大概已過百歲;因征服並勘測那地約用了七年,分地一年;而他死時一百一十歲

(書 24:29)。

分地之工與征服之工一樣,都包括在約書亞的使命之內;他年事已高,這便成了立即開始履行這一職責——把迦南分給以色列各支派(不僅是已得之地,也包括尚待征服之地)——的特殊理由。

Joshua 第 13 章 2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2-6. 還留下來的地——即尚待取得之地。本段是一個括號插敘,史家在此簡述尚未征服的地區:首先是非利士人全地——沿地中海一帶約六十英里長的狹長地帶,以及其南面的革書念人之地的合稱

(撒上 27:8)。

兩者合起來,包括「從埃及前的西曷河」——即 El-Arish 附近的一條小溪,是迦南東邊的南界——直到以革倫(非利士五個主要首長領地中最北的一個)之間的那一片地土。

Joshua 第 13 章 3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3、4. 亞衛人:從[在]南方——七十士譯本及多種其他譯本將這兩句如此相連。亞衛人被趕出之後

(申 2:23),

便在非利士地的南方安頓下來。尚未征服之地中的第二部分包括

Joshua 第 13 章 4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4. 迦南人全地,並米亞拉——(「洞穴」之意)

就是屬西頓人的地——上加利利一帶多山的地區,以洞穴和險塞著稱。

到亞弗——即今日之 Afqa,在黎巴嫩境內偏東。

到亞摩利人的交界——這是東北方原屬噩的一部分地業。尚未征服的第三區:

Joshua 第 13 章 5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5. 迦巴勒人全地——他們的首府是迦巴勒,即希臘人所說的 Bylbos(比布羅斯),在地中海濱、西頓以北四十英里處。

向日出的全黎巴嫩——即反黎巴嫩山,其東支山脈,至黑門山為其正當的盡頭。

哈馬口——即巴力bek(Baalbec)谷地。

Joshua 第 13 章 6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6、7. 山地一切居民,從黎巴嫩直到米斯利弗瑪音——

(參

書 11:8)

——即「一切西頓人和腓尼基人」。

我必將他們趕出去——這應許的成全是有條件的。以色列人若不忠心、不聽從,便不能征服此處所指定的各區;事實上,以色列人終未能佔有這些地方,儘管其居民後來臣服於大衛和所羅門的權下。

你只要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括號中的插敘既畢,作者在此重接本章的主旨——神吩咐約書亞立刻分地的命令。以拈鬮之法分配,無論從哪方面看都是最佳的辦法,因為它杜絕了一切不滿的藉口,也免除了領袖獨斷偏私的指控;在摩西生前

(民 33:54)

即已宣告以此為各支派分地之法,正是要引導百姓承認神是那地之主,對全地有絕對的主權。況且,鄭重地訴諸拈鬮,正表明此非出於人的智慧,而是出於神的智慧。只是拈鬮只用於決定支派定居之區——定居地的廣狹則另按別的原則決定

(民 26:54)。

神在萬事之上掌權,這事有確鑿的明證:各支派所得的產業,正與雅各

(創 49:3-28)

和摩西

(申 33:6-25)

所預言的相符。

Joshua 第 13 章 8 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無標題

有翻譯 開啟正文

8. 與他們同得——希伯來文作「他」。這前詞顯然是指瑪拿西,不過不是剛剛提到的那個半支派,而是另外的半支派;因為作者彷彿被這字的發音所牽引,轉而記述約旦河東已分給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的產業

(參

民 32:1;

民 32:33;

另參

申 3:8-17)。

值得留意的是,把這些疆界記在案乃是智慧之舉。一旦對各區或各產業的確實界限發生誤會或爭端,便總可訴諸這一權威文獻,從而得以充分了解他們從神所領受的,並對此心存感恩

(詩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