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Robert Jamieson, A. R. Fausset, David Brown · 1871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1871). CCEL expanded electronic edition states it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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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 3:1-18.
彌賽亞的來臨,祂的先鋒在祂以先來,為各樣罪惡刑罰有罪之人,並賞賜那敬畏神的人。
1. 看——喚起對隨後重大真理的特別注意。你們不信地問:審判的神在哪裏
瑪 2:17?
所以「看,我要差遣」等。你們的不信不能攔阻我守約,並在所定的時候成就你們說永不能成的事。
我要差遣*……他要來——父差遣子;子來。證明父與子在位格上的區別。
我的使者——即施浸者約翰;
太 3:3; 11:10; 可 1:2, 3; 路 1:76; 3:4; 7:26, 27; 約 1:23
可資證明。瑪拉基這段話顯然根據其前輩以賽亞的話
賽 40:3-5。
或者如亨斯滕貝格所想,「使者」也包括以以利亞為首的一長列先知(故此他的名在
瑪 4:5
被當作代表名),並終於眾先知中最後且最大的約翰
太 11:9-11。
約翰作為代表先知(代表神—人之彌賽亞的先鋒),將先前預言一切分散的特徵匯集於一身(故基督稱他「比先知大多了」,
路 7:26),
重現其中一切可畏而又振奮的宣告;他如古先知般的粗陋衣著,是悔改的可見勸勉;他所傳的曠野,象徵當時猶太人在政治與屬靈上的死寂荒涼;他的主題——罪、悔改、救恩——最後一次呈現了神藉先知一切教訓的濃縮摘要;因此他被專稱為神的「使者」。故此可 1:2 最古老且最真確的讀法是「正如以賽亞先知書上記著說」;其困難在於:瑪拉基的預言怎能歸於以賽亞?解釋是:瑪拉基的段落根據
賽 40:3,
因此為標明這種依存與關聯,追溯到預言的原始出處。
主——希伯來文 Ha-Adon。定冠詞表明是耶和華
出 23:17; 34:23;
比較
書 3:11, 13。
比較
但 9:17,
其中「為主的緣故」指神聖的子。說話的神使「主」——「立約的使者」——與自己合而為一。「我要……在我前面」,接著說「主……必……來到」;因此「那主」必與「我」為一,即祂必是神,約翰正是受差遣到祂面前。如此既證明了子的神性及與父的合一,也以「我差遣」與祂「必來到」的彼此區別證明了位格的區別。祂也以「祂的殿」來到聖殿:標明祂對聖殿的神聖主權凌駕其上,與一切只是其中「僕役」的受造物相對
該 2:7; 來 3:2, 5, 6。
你們所尋求的……你們所仰慕的——見
瑪 2:17
註解。祂初次來時,他們「尋求」「仰慕」的是一位屬世救主的盼望:不在於祂當時是怎樣的一位。對瑪拉基同時代的聽眾而言,「你們所尋求的……仰慕的」是諷刺。他們不信地問:祂到底何時才來?
瑪 2:17,
「審判的神在哪裏」
賽 5:19; 摩 5:18; 彼後 3:3, 4?
敬虔之人對彌賽亞的渴望是真誠的
路 2:25, 28。
祂被稱為「神面前的使者」
賽 63:9,
又稱耶和華的使者。比較祂向亞伯拉罕顯現
創 18:1, 2, 17, 33,
向雅各顯現
創 31:11; 48:15, 16,
在荆棘火焰中向摩西顯現
出 3:2-6;
祂以舍吉拿在以色列前頭行
出 14:19,
並在西奈頒布律法
徒 7:38。
忽然——這副詞更指第二次降臨,而非第一次;那意想不到之審判降臨
路 12:38-46; 啟 16:15
的預表,在於彌賽亞從聖殿中審判性地驅逐那些兌換銀錢的褻瀆者
太 21:12, 13,
在那裏也如這裏一樣,祂稱聖殿為祂的殿。又如耶路撒冷的毀滅,對猶太人而言完全出乎意料,他們直到最後仍自欺地期望彌賽亞會作為屬世救主忽然顯現。比較「忽然」在
民 12:4-10
的用法,那裏祂在烈怒中顯現。
立約的使者——即與以色列古約的使者
賽 63:9
以及與亞伯拉罕之約的使者,其中終極上包含了對外邦人的應許
加 4:16, 17。
初次降臨時福音始於以色列,繼而涵蓋外邦世界;第二次降臨時也必如此。舊約中神的一切顯現——舍吉拿與人形顯現——都是在神聖子的身位中作出的
出 23:20, 21; 來 11:26; 12:26。
祂既是新約的使者,也是舊約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