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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Albert Barnes ·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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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Albert Barnes · 1834

公有領域

Albert Barnes' Notes on Revelation Of St. John The Divine (New Testament, English original, public domain). Sourced from the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 (CCEL). Public domain. Retrieval mirror: biblehub.com/commentaries/bar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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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hew 第 6 章 1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Matthew 6:1

有翻譯 開啟正文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施捨」一詞在此指對貧窮困乏之人的慷慨施與。在旁註以及希臘文最佳版本中,此字作「義」;這或是指施捨乃卓越的義行,或更可能是概括本節與以下數節所詳論的一切——施捨、禱告、禁食,Matthew 6:2-18。我們的救主在此並非正面命令門徒賙濟窮人,而是假定他們必然會這樣行,並指示他們當怎樣行。救助真正困乏的人,乃是信仰的本性;真正的基督徒並不等候「命令」才去行,只求得着行善的機會。見 Galatians 2:10; James 1:27; Luke 19:8。

要叫人看見……——主並非要求我們決不可在人前施捨,只是禁止我們「故意叫他們看見」而行,即為炫耀、尋求人的稱讚而行的。對於存正確動機而行善的人來說,善行是在眾人面前還是在隱密中施行,無關緊要。我們的善行若尚有讓人看見的可取之處,唯一的理由也只是叫神得着榮耀。見 Matthew 5:16。

不然——你們若以被人看見為行這事的唯一動機,神就不賞賜你們。因此,要小心,不可為叫人看見而這樣行,「不然」,神就不賞賜你們。

Matthew 第 6 章 2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Matthew 6:2

有翻譯 開啟正文

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前面吹號——「假冒為善的人」一詞源於「戲子」,即扮演別人角色、說的不是自己的意思而是別人意思的人。這詞在這裡、也在新約一般用法中,指那些「掩飾」或隱藏真實心意、裝出或表達並非出於自己之情緒的人——就是為了炫耀、利益或掌聲而披上宗教外衣的人。這樣的人施捨周濟的時候,大概會叫人吹號,名義上是召聚窮人來領取,實際上是要招聚眾人來觀看他們慷慨敬虔的憑證;這話也可能是指,不要像吹號那樣大事張揚。

在會堂裡——「會堂」一詞通常指那以這名稱為人熟知、聚集作宗教崇拜的地方。參Matthew 4:23的註釋。然而它也可以指為任何目的聚集的任何「人群」;這裡作這樣理解並非不可能。看不出他們在會堂裡施捨時曾大張旗鼓,也看不出施捨通常在會堂裡進行;這大概是在有任何大聚會的場合、在人群聚集之處、並在街角上行的,好叫許多人看見。

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意即他們得到了所求的稱讚,就是樂善好施的名聲;這稱讚既是他們所要的全部,自然再沒有別的賞賜可期待、可得著了。

Matthew 第 6 章 3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Matthew 6:3

有翻譯 開啟正文

叫你左手不知道……——這是諺語式的說法,意思是當盡可能隱密地行這事。希伯來人常把本屬於人的行動歸於身體的肢體。在暗中行善之所以受鼓勵,是因為這必蒙神喜悅;無論多麼隱密,神必看見這行為,並要公開報答。若報答不在今生賜下,就必在來生賜下。然而在許多情形下,施予窮人的周濟乃是「借給耶和華」,Proverbs 19:17,必在今生得償。慷慨待窮人的人因這事而在世事上受損的,這樣的例子罕見,或許從未有過。

Matthew 第 6 章 4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無標題

僅原文 開啟正文
尚無翻譯。

Matthew 第 6 章 5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Matthew 6:5

有翻譯 開啟正文

你們禱告的時候……——假冒為善的人在禱告上表現出與施捨相同的性情;他們在公眾場所禱告。這裡的「會堂」一詞,顯然不是指那名稱所指的敬拜之所,而是指許多人慣於聚集的地方——靠近市場或庭院之處,在那裡可以被許多人看見。我們的主顯然不會有意定罪在會堂裡的禱告。或有人說,他定罪的是在會堂裡作炫耀性的禱告,而同時卻忽略暗中的禱告;但這似乎也不是他的用意。猶太人素有在公眾場所禱告的習慣。在一天特定的時辰,他們總是獻上禱告;無論身在何處,都放下手中的工作來履行敬拜。如今穆斯林在各處、羅馬天主教徒在許多地方也是這樣行。而且他們似乎還刻意尋求眾人面前的曝光,並以之為大敬虔的明證。

Matthew 第 6 章 6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Matthew 6:6

有翻譯 開啟正文

要進你的內屋——每個猶太人的家中都有一處供秘密靈修之用的地方。他們的房頂是平坦的,極適合行走、交談與默想。參看 Matthew 9:2 的註釋。哈克特教授(Hackett,《聖經圖解》Illustrations,頁82)說:「我在大馬士革所寄住的那房子,房頂上沿著空地(平台)的邊緣和四角,有房間與小室;這空地往往構成某種樓上一層。我在別的房子那裡也觀察到同樣的情形。」在房子的門廊(入口)之上,常有一間與門廊同樣大小的小房間,比屋子其餘部分高出一層,專門闢作退修之處。在這裡,敬虔的猶太人可以在隱密與孤獨中獻上祈禱,除了那察驗人心者以外,無人得見。我們的救主吩咐門徒,當他們想與神相交時,就到這地方或類似的地方去。這就是新約中通常稱為「樓房」的那種秘密禱告之處。

救主的意思是:應當有一個我們可以隱藏的地方——可以與神獨處的地方。應當有一個「地方」,是我們可以前往的,在那裡除了「祂」的耳朵,沒有別的耳朵聽見我們;除了祂的眼睛,沒有別的眼睛看見我們。若沒有這樣的地方,密禱便不會長久,也不會嚴格地持守。人常說我們沒有這樣的地方,也無法得到。我們離家在外;我們在旅途中;我們身在異鄉;我們坐在驛車與輪船裡,怎能找到這樣退修的地方呢?我的回答是:禱告的願望與對禱告的熱愛,必會處處造出這樣的地方來。救主曾經歷我們所能有的一切難處,然而祂仍恆常密禱。為要獨處,祂「天未亮的時候」就起來,到曠野地方去禱告,Mark 1:35。在祂,一片樹林、一座山、一個園子,都可供作這樣的地方;祂雖是旅客,身處異鄉,又無家可歸,卻始終持守密禱的習慣。那些有家可歸、卻把清晨寶貴的光陰耗於睡眠、又不肯為與神獨處而稍加捨己的人,不禱告還有什麼藉口呢?基督徒啊!你的救主原可打破這樣的時辰,踏著孤單的路徑往山上、往樹林去禱告。祂確實這樣行了。祂這樣行,正是為你禱告——你卻對自己靈魂與世界的得救如此怠惰、如此漠然,連為與神相交而作的些微捨己也不肯實行!信仰怎能這樣存活?這樣的靈魂怎能得救?

救主沒有具體指定我們應在何時密禱,也沒有說明應當多麼頻繁。原因或許是:

(1)祂要祂的宗教成為「自發的」;而經常樂於密禱的心向,正是真敬虔最好的「試金石」。祂有意把這事留給祂的子民,讓他們藉著常常來到神面前、照他們所願意的常常親近神,來表明對祂的愛慕。

(2)若企圖具體指定密禱的時刻,容易使宗教淪為形式而無心。穆罕默德曾試圖規定這事,結果在其宗教所傳到的各地,出現了在指定禱告時辰冰冷而形式化的俯伏。

(3)密禱的時機如此繁多,處境又如此多變,要為此定下規則並不容易。

然而,在不另立救主所未立的規則的前提下,我們可以提出以下幾個適合密禱的時刻:

  1. 在清晨。當我們經過一夜蒙保守,又將進入另一天的本分與危險時,再沒有比我們偉大的保守者獻上感謝、並把自己交託於祂慈父般的眷顧更合宜的了。

  2. 在晚間。一天結束之時,為當日所蒙的憐憫獻上感恩,為我們所說錯、做錯的事懇求赦免,還有什麼比這更自然呢?而當我們將要躺下再睡,不知這會否是我們最後一睡、會否在永恆中醒來,把自己交託給那位「永不打盹、永不睡覺」者的看顧,還有什麼比這更合宜呢?

  3. 我們應當在困窘與迷惘之時禱告。這樣的時刻在每個人的生活中都會出現;那時,來到神面前尋求祂的引導,既是一種特權,也是一項本分。在美國獨立戰爭最艱難、最困窘的時期,有人見華盛頓退到福吉谷(Valley Forge)營地附近的樹林裡。好奇心促使一個人觀察他,於是看見這位國父跪在地上,向萬軍之神懇求禱告。這個國家的自由,有多少是靠華盛頓密禱蒙應允而成就的,誰能述盡呢?

  4. 我們應當在遭受強烈試探圍攻時禱告。救主在客西馬尼園就是這樣禱告(參看 Hebrews 5:7-8);我們受試探時也當這樣禱告。

  5. 我們應當在聖靈催促我們禱告的時候禱告;當我們切望禱告、當除了禱告以外無物能使心靈滿足的時候。這樣的時刻出現在每個基督徒的生命中(它們是敬虔的「春天」——是載我們駛向天家的順風)。在這樣的時刻,禱告之於基督徒,正如胸中滿懷愛意時與友人的傾談;正如心中燃著眷戀時與父親、母親、姊妹、兒女的相聚;正如最美妙的音樂之於最諧和的耳朵;正如最精緻的詩篇之於醉心繆斯的心;正如最豐美的筵席之於飢餓的人。

禱告,在那時,就成了生命的要素——氣息,維生的空氣;那時,基督徒就必須也理當禱告。最蒙這種強烈情感催逼禱告之恩的,便是最卓越的基督徒。那時心中滿溢,心靈柔軟;榮耀之日以非常的明光普照,無雲遮蔽;基督徒超越世界,切慕榮耀。那時我們就可以去與神獨處。我們可以進入內屋,把心中熱切的願望傾吐在祂永遠敞開的耳中;那在暗中察看的,必在明處報答我們。

在暗中——指不被看見的那位。

在暗中察看的那位——指看見人眼所不能看見的;察看人心真實的意圖與願望的那位。禱告應當常常這樣獻上:記念神熟知我們真實的願望;祂所要應允的,正是那些真實的願望,而不是禱告的言辭。

Matthew 第 6 章 7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Matthew 6:7

有翻譯 開啟正文

不可重複虛空的話——此處的原文,據信源於一位希臘詩人的名字;那人慣作冗長沉悶的詩句,以種種格式與無盡的重複申說同一個意思。因此,這詞的意思是把一件事反覆多說;用不同的話說同一件事,或重複同樣的話,好像神起初沒有聽見一樣。1 Kings 18:26 就是一個例子:「他們從早晨到午間,求告巴力的名,說:巴力啊,求你應允我們!」要說明本段,並顯明這裏對流行禱告方式的描寫何等真切,可以引述穆斯林在巴勒斯坦至今仍實行的敬虔形式。湯森博士(Dr. Thomson,《這地這書》)對實際情形有如下的描述:「看那些在高臺上的人。一個鋪開了他的外衣,另一些把波斯地氈朝南鋪開。他們是穆斯林,正準備禱告——不如說是在這最公開的場所、在這一切的喧囂混亂之中表演禱告。

「讓我們停下來觀看這儀式如何進行。我們旁邊的那人舉起張開的雙手,直到拇指觸及耳朵,大聲喊著『Allah-hu-akbar』——『神是偉大的』。在心中默念了幾句簡短的祈求之後,雙手放下,在腰帶附近交疊,同時他誦念古蘭經的第一章,以及同書另外兩三段簡短的經文。接著他向前彎身,雙手按在膝上,把頌讚『至大的神』的套語重複三遍。然後挺身直立,像開始時那樣喊『Allah-hu-akbar』。再看他雙膝跪下,俯身直到鼻尖和額頭觸地,正落在他張開的兩手之間。這動作他重複三次,其間不斷喃喃念著同樣簡短的禱文與頌詞。下一個動作使他跪定,再坐回腳跟上,按各人的口味與習慣,伴著種種哼聲與呼喊,喃喃誦完各樣小祈求。至此他完成了一個完整的 Rek'ah;然後像起初一樣站起,在原處一寸不移,再行第二遍;若是特別敬虔,連第三遍也行,動作分毫不差。

「他們有些話必須重複三十遍,有的要重複幾百遍。但願這些話不至於同樣適用在這地名義上的基督徒身上,像適用在穆斯林身上一樣!」

外邦人……——原文即是通常譯作「外邦人」的那個詞。當時世界分為兩部分:猶太人和外邦人;原文即「列國」,指沒有真宗教的列國。基督並未規定我們禱告的長短。祂說的是,不要重複同樣的話,好像神沒有聽見;而且祂很可能有意責備長篇禱告的作風。祂自己的祈求都出奇地簡短。

Matthew 第 6 章 8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無標題

僅原文 開啟正文
尚無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