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ieson-Fausset-Brown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Robert Jamieson, A. R. Fausset, David Brown · 1871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Whole Bible (1871). CCEL expanded electronic edition states it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 翻譯進度
- 19,831 / 1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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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寶訓——續。
Mt 6:1-18. 關於國度之義的 進一步闡釋—— 其不顯揚。
關於宗教本分中要防備顯揚的一般警告
(Mt 6:1)。
1.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但真正的讀法似乎明顯是"你們的義"。兩種讀法的外證幾乎相等;但內證則明顯支持"義"。第二節的主題既是"賙濟",那麼這個希臘文中與另一個如此相似的字,很容易被抄寫者代替;反之則不那麼可能。但更支持"義"的是:我們若在第一節這樣讀,它便成了本段講論整個部分的總題目,教導人在一切義行中不可顯揚——在那種情形下,賙濟、禱告、禁食不過是這義的選出例證;我們若讀"不可將你的賙濟,等等",這第一節便只與那一點有關。此處的"義"是指天國的那同一個義,本篇講論的大目的就是要揭示其主要特徵——是與傳統的曲解相對立的;主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Mt 5:20)。
"行"這義,是一個古老而為人熟知的說法。如"時常行義的,便為有福"
(Ps 106:3)。
它是指生活中義的作為——恩典性情的流露——主後來對門徒說:"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Joh 15:8)。
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以被他們看見為目的或意圖。相同的說法見
Mt 5:28。
誠然,他曾要求他們的光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他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他們在天上的父
(Mt 5:16)。
但這與不為自高而炫耀我們的義,完全一致。事實上,行前者必隱含我們不行後者。
否則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當一切本分都作在神面前——他以他為起初的頒布者,也為最終的判斷者——他必加以應有的認可;但若是純為顯揚而作,神不能承認它,甚至他的判斷也未被想到——神只悅納那作在他面前的。一般原則如此。以下便是三個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