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

其他

耕地與畜牧是古代主要生業;以色列進入應許之地後,農業成為摩西共同體的根基。

耕地(創 2:15;4:2、3、12)和飼養牲畜,是古代主要的職業。埃及人擅長農業。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當地環境極有利於此技藝的顯著發展;農業實際上成為摩西共同體的根基。

巴勒斯坦一年可分為六個農業時期:一、撒種期,提斯利月後半、瑪西班月、基斯流月前半,約自秋分開始,是早雨即秋季初雨的時期。二、未熟期,基斯流月後半、提別月、西罷特月前半。三、寒冷期,西罷特月後半、亞達月、閏亞達月、尼散月前半,是晚雨時期(申 11:14;耶 5:24;何 6:3;亞 10:1;雅 5:7;伯 29:23)。四、收割期,尼散月後半約自春分開始,大麥尚青且逢逾越節;以珥月、 西彎月前半,小麥成熟且逢五旬節。五、夏季,西彎月後半、搭模斯月、埃波月前半,完全無雨。六、炎熱期,埃波月後半、以祿月、提斯利月前半,是收聚果實的時期。

從提斯利月中到尼散月中,六個月用於耕作;一年其餘時間主要用於收聚果實。由山間溪流和水道形成的廣泛而易設的灌溉系統,使巴勒斯坦各處土壤都極其肥沃(詩 1:3;65:10;箴 21:1;賽 30:25;32:2、20;何 12:11)。細心耕作和施肥又大大增加產量,以致在所羅門時代人口眾多之時,每年可送給希蘭「小麥二萬歌珥」換取木材(王上 5:11),也大量送小麥給推羅人作貿易商品(結 27:17)。小麥有時可結實百倍(創 26:12;太 13:23)。無花果和石榴極多(民 13:23),葡萄樹和橄欖樹也繁茂並結果豐盛(申 33:24)。

為免地力耗盡,律法吩咐全地每第七年安息,一切農務完全停止(利 25:1-7;申 15:1-10)。同一田地不可混種兩樣種子(申 22:9)。路人可以吃穀物或葡萄充飢,卻不可帶走(申 23:24-25;太 12:1)。窮人可以得田角和遺落的穗;田間遺忘的一捆禾也要留給窮人(利 19:9-10;申 24:19)。

埃及和亞述的浮雕紀念物與彩繪墓葬,為農具和農務提供許多資料。摩西時代已有構造簡單的犁(申 22:10;參伯 1:14)。犁很輕,需要小心保持入土(路 9:62)。犁由牛(伯 1:14)、母牛(撒上 6:7)和驢(賽 30:24)牽引;但不可把牛和驢同負一軛耕地(申 22:10)。有時人拿鋤頭跟在犁後破碎土塊(賽 28:24)。趕牛用刺棒,即末端尖銳的長杖,必要時也可作矛使用(士 3:31;撒上 13:21)。

土地預備好後,種子撒播在田間(太 13:3-8)。約伯記 39:10 提到的耙不是用來覆蓋種子,而是用來打碎土塊,基本上只是一塊厚木。在灌溉良好的地方,種子由牲畜踩入土中(賽 32:20);但田壟中撒下的種子,也必然有某種耙具用來覆土。

收割穀物可依情況連根拔起,或用某種鐮刀割下。割下的穀物通常捆成禾捆(創 37:7;利 23:10-15;得 2:7、15;伯 24:10;耶 9:22;彌 4:12),之後送到打穀場或存入倉房(太 6:26)。

打穀通常是在打穀場鋪開禾捆,使牛和牲畜反覆踩踏其上(申 25:4;賽 28:28)。有時也用連枷或棍棒打穀(得 2:17;賽 28:27)。另有拖過穀物的「打穀器」(賽 41:15;摩 1:3),希伯來人稱為 moreg,即打穀滾筒或雪橇(撒下 24:22;代上 21:23;賽 3:15),有些像羅馬的 tribulum。

穀物打好後,迎風拋起簸揚(耶 4:11),再用木鏟翻揚(賽 30:24)。簸揚用的鏟和簸箕見於詩篇 35:5、約伯記 21:18、以賽亞書 17:13。稻草和糠秕的殘渣被焚燒(賽 5:24)。穀粒從雜質中清理出來後,便存入倉中直到使用(申 28:8;箴 3:10;太 6:26;13:30;路 12:18)。

代表/相關經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