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

物品

說明舊約時代男女服飾、衣物種類,以及職分與身分所對應的穿著。

在舊約時代,男女服飾之間的區別並不十分明顯。禁止男人穿女人衣服的律例(申 22:5),特別是指裝飾品和頭飾。男人和女人都穿:(1)內衣或長衣,用腰帶束住。若人只穿這件長衣,便被稱為「赤身」(撒上 19:24;伯 24:10;賽 20:2)。地位較高的人有時穿兩件長衣,外面一件稱為「外衣」(撒上 15:27;18:4;24:5;伯 1:20)。(2)他們通常也穿外袍(「外衣」,賽 3:22;王上 19:13;王下 2:13),是一種寬鬆下垂的袍子。這件外衣的摺襞可以形成懷袋或衣襟(得 3:15;詩 79:12;箴 17:23;路 6:38)。軍隊的將領通常穿朱紅色袍子(士 8:26;鴻 2:3)。路 20:46 提到一種引人注目的長衣;參太 23:5。

只有祭司穿褲子。男女都戴頭巾。君王和貴族通常儲備貴重衣服,以供節期場合使用(賽 3:22;亞 3:4),也作為贈禮(創 45:22;斯 4:4;6:8、11;撒上 18:4;王下 5:5;10:22)。先知和禁慾者則穿粗糙的衣服(賽 20:2;亞 13:4;太 3:4)。

代表/相關經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