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動植物

譯自希伯來語 tappuah;因巴勒斯坦太熱,不大可能指真正的蘋果,可能是杏或榲桲。

(希伯來語 tappuah,意為「香氣」)。巴勒斯坦太熱,不適合真正的蘋果生長,所以此詞所指的可能是杏或榲桲。它被列為巴勒斯坦最珍貴的樹木之一(珥 1:12),並在雅歌中多次被提及,以其美麗著稱(歌 2:3, 5;8:5)。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它就是「分別善惡樹」。特里斯特拉姆博士提出,杏樹比任何其他果樹更有理由被視為聖經中的「蘋果」。它可長到三十英尺高,有圓而茂密、光亮的葉子,結橙色果實,散發怡人的香氣。「眼中的瞳人」(apple of the eye)在希伯來語中是 ishon,意為「小人」,即眼睛的瞳孔(箴 7:2)。(可比較其應許,亞 2:8;其禱告,詩 17:8;其成就,申 32:10。)

所謂「所多瑪的蘋果」,有人認為是 Solanum sanctum(希伯來語 hedek),在彌 7:4 譯作「荊棘」,是一種多刺植物,結像馬鈴薯蘋果的果實。這灌木在約旦谷很繁盛。(參 EN-GE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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