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
群體/集團以色列人按軍隊陣列從埃及出來(Ex. 13:18),各支派組成有自己旗幟和首領的隊伍(Num. 2:2; 10:14)。
以色列人按軍隊陣列從埃及出來(Ex. 13:18,「armed」;邊註作「五人一排」)。各支派組成一隊,有自己的旗幟和首領(Num. 2:2; 10:14)。戰爭中,軍隊在各自的官長之下分為千人隊和百人隊(Num. 31:14),也按家族劃分(Num. 2:34; 2 Chr. 25:5; 26:12)。從他們進入迦南地直到王國時代,以色列人雖然常常參戰,在軍事事務上卻少有進展。諸王引入維持侍衛隊的制度(gibborim,即「勇士」),由此形成常備軍的核心。掃羅有三千名精選勇士的軍隊(1 Sam. 13:2; 14:52; 24:2)。大衛身邊也有一隊戰士(1 Sam. 23:13; 25:13)。後來他又把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加入這隊伍(2 Sam. 15:18; 20:7)。起初軍隊只有步兵(1 Sam. 4:10; 15:4),因為使用馬匹是被禁止的(Deut. 17:16);但後來又加入戰車和馬匹(2 Sam. 8:4; 1 Kings 10:26, 28, 29; 1 Kings 9:19)。1 Kings 9:22 列出了構成軍隊者所持有的各種職級。軍隊的裝備與供養由公費負擔(2 Sam. 17:28, 29; 1 Kings 4:27; 10:16, 17; Judg. 20:10)。出埃及時,二十歲以上能拿兵器的男子有六十萬人(Ex. 12:37)。到大衛時代,這數目上升到一百三十萬人(2 Sam.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