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旌旗)

物品

指支派行軍和發信號所用的各類旗幟與軍旗,也象徵神對祂百姓的同在、保護與幫助。

(1)較大的旗或旌旗,供三個支派一同行軍時使用。這類軍旗共有四面,以刺繡製成,裝飾精美(民 1:52;2:2、3、10、18、25;歌 2:4;6:4、10)。

(2)各支派個別所持、形制較小的旗。它上面可能載有該支派的名稱,或某種區別性的標記(民 2:2、34)。

(3)高立的信號旗,不隨隊攜行,而是固定設置。它通常豎立在山上或其他高處。一看見它,戰爭號角便吹響(詩 60:4;賽 5:26;11:12;13:2;18:3;30:17;耶 4:6、21;結 27:7)。

(4)「火的信號」(耶 6:1)有時也用作信號。

羅馬軍隊的旗幟和軍標上有偶像形像,因此它們被稱為「那行毀壞可憎的」。不過,羅馬主要的軍標是鷹。(見太 24:28;路 17:37,在那裡猶太民族被比作死屍,而眾鷹聚集來吞吃。)

神設立或賜下旗幟(詩 20:5;60:4;歌 2:4),表示祂的同在、保護和幫助臨到祂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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