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鐲
物品用來翻譯多個希伯來詞,可指腳鐲、扣環、鏈狀手鐲或繫印的裝飾繩,男女都可佩戴。
(1)可指腳鐲(民 31:50;撒下 1:10),並且也用於男性。
(2)在創 24:22、30、47 中,它譯自一個意為扣件的希伯來詞。
(3)在賽 3:19 中,它譯自一個意為鏈子的希伯來詞,即扭成或鏈狀的手鐲。
(4)在出 35:22 中,它嚴格說指用來扣住女子衣服的扣環。有些人把它解作鼻環。
(5)在創 38:18、25 中,它譯自一個意為「線」的希伯來詞,可能指把印掛在佩戴者頸上的裝飾繩。
手鐲不僅女子佩戴,男子也佩戴(歌 5:14,修訂本)。其形式多種多樣。以利以謝送給利百加的手鐲重十舍客勒(創 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