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

其他

此詞可指血緣兄弟,也可指近親、同胞、門徒、同信者、同工、同類或親愛相連的人。

(1)按自然且通行的意義,指兄弟(太 1:2;路 3:1、19)。

(2)指近親、表親(創 13:8;14:16;太 12:46;約 7:3;徒 1:14;加 1:19)。

(3)單指同國之人(太 5:47;徒 3:22;來 7:5)。

(4)指門徒或跟從者(太 25:40;來 2:11、12)。

(5)指同有信仰的人(摩 1:9;徒 9:30;11:29;林前 5:11);因此,我們主的早期門徒彼此稱為弟兄。

(6)指職分上的同工(拉 3:2;林前 1:1;林後 1:1)。

(7)指同為人的人(創 9:5;19:7;太 5:22、23、24;7:5;來 2:17)。

(8)指所愛的人,或在情愛中與另一人緊密聯合的人(撒下 1:26;徒 6:3;帖前 5:1)。耶穌的弟兄們(太 1:25;12:46、50;可 3:31、32;加 1:19;林前 9:5 等)很可能是約瑟和馬利亞較年幼的子女。有些人推測,他們可能是約瑟前次婚姻所生的子女;另有人認為,他們是童貞女的姊妹、革羅罷之妻馬利亞的子女。然而,第一種解釋最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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