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求/呼召
神學可指呼求幫助,即禱告;也可指神指定人承擔職分,或以恩典邀請人。
(1)呼求幫助,因此也指禱告(創 4:26)。因此人被說成「求告主名」(徒 2:21;7:59;9:14;羅 10:12;林前 1:2)。 (2)就人而言,神的呼召是指祂指定他們承擔某種特別職分(出 31:2;賽 22:20;徒 13:2),也指祂邀請他們接受祂所賜的恩典(太 9:13;11:28;22:4)。 在福音信息中,祂的呼召臨到所有人,猶太人和外邦人 alike(太 28:19;可 16:15;羅 9:24, 25)。但這普遍呼召並不與救恩不可分割地相連,雖然它使所有聽見而拒絕的人無可推諉(約 3:14-19;太 22:14)。 有效呼召不只是神話語向人的外在信息。它是內在的,是聖靈光照並成聖之影響的結果(約 16:14;徒 26:18;約 6:44),有效地吸引人歸向基督,並使他們願意且能夠領受真理(約 6:45;徒 16:14;弗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