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典(Canon)

神學

指信仰與實踐的權威準則,也就是受默示聖經書卷的目錄。

這詞源自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中表示蘆葦或杖的詞。因此它意為直的東西,或使之保持正直的東西;也因此意為準則,或受量度之物。它後來被應用於聖經,表示聖經包含信仰與實踐的權威準則,即教義與本分的標準。當一卷書有權與其他包含神旨意啟示的書卷同列時,就說它具有正典權威。這種權利不是來自任何教會權威,而是來自該書為受默示著作的證據。舊約與新約的正典書卷,即受默示的書卷,是信仰與實踐完整且唯一的準則。它們包含神給人的全部超自然啟示。新約正典是在神聖引導之下逐漸形成的。各卷書寫成後,便進入五旬節後不久開始形成的基督徒團體手中;正典也就逐步增加,直到所有書卷被匯集成一部合集,包含新約全部二十七卷受默示書卷。歷史證據顯示,大約從第二世紀中葉起,這部新約合集實質上已與我們今日所擁有的相同。其內每一卷書都按自身根據被證明有權佔有其位置,因此整體具有神聖權威。 舊約正典由新約作者作見證。他們的證據是決定性的。新約引用舊約之處極多,提及之處更多。我們的主和使徒這些引用與提及,極清楚地暗示當時已有一套眾所周知、公開承認的希伯來文獻合集,稱為「聖經」、「律法、先知和詩篇」、「摩西和先知」等。並且,對這些書卷的訴諸表明它們被視為具有神聖權威,能最終裁定其所處理的一切問題;而被如此承認的全部合集,只由我們今日所擁有的三十九卷組成。因此,他們認可猶太聖經的正典為真實且可靠。七十士譯本(參見該條)也包含我們今日舊約聖經中的每一卷書。至於舊約正典何時封閉,有許多考量指向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後不久、以斯拉與尼希米的時代。(參見聖經、以斯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