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
神學希臘文 ekklesia 的譯詞,指屬於基督的蒙救贖者之聚集或共同體。
可能源自希臘文 kuriakon,意為「主的家」,古代作者用此詞指敬拜場所。 在新約中,它是希臘文 ecclesia 的譯詞;該詞與舊約希伯來文 kahal 同義,二者都單純意為「聚集」,其性質只能從該詞所在的上下文得知。在新約中,沒有明確例子表明它用來指聚會地點或敬拜場所,雖然在後使徒時代它很早便取得這含義。此詞也從未用來指同一信仰告白下聯合的一國居民,如我們說「英格蘭教會」、「蘇格蘭教會」等。 我們在新約中看見 ecclesia 有以下用法:(1)按普通古典意義譯為「聚集」(徒 19:32, 39, 41)。 (2)指蒙救贖者的整體,即父賜給基督的所有人,無形的公同教會(弗 5:23, 25, 27, 29;來 12:23)。 (3)少數基督徒聚在一起遵守福音聖禮,也是一個 ecclesia(羅 16:5;西 4:15)。 (4)某一城市所有基督徒,不論他們是在一處聚會,或分在多處敬拜,都是一個 ecclesia。因此,安提阿所有門徒雖形成多個會眾,仍是一個教會(徒 13:1);同樣,我們也讀到「在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 1:2)、「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徒 8:1)、「以弗所教會」(啟 2:1)等。 (5)遍及全世界所有承認基督信仰的人(林前 15:9;加 1:13;太 16:18),就是基督的教會。 有形教會「由全世界所有承認真宗教的人和他們的兒女組成」。它被稱為「有形」,因其成員為人所知,其聚會也是公開的。在其中有「麥子與糠秕」的混合,即聖徒與罪人的混合。「神命令祂的百姓組織成不同的有形教會共同體,有章程、法律、職分人員、標記、聖禮和紀律,為的是達成重大目的:使祂的國可見,使這國的福音被人知道,並招聚所有蒙揀選的臣民。這些忠於大君王、各自有組織的不同共同體,每一個都是有形教會的整體部分;合在一起便構成公同或普世有形教會。」對真宗教可信的告白,使一個人成為這教會的成員。這就是「天國」;其性格與進展在太 13 所記比喻中呈現。 凡如此承認真宗教之人的兒女,都與父母一同作有形教會的成員。神與人所立每一個聖約中,兒女都被包括在內。他們與父母同行(創 9:9-17;12:1-3;17:7;出 20:5;申 29:10-13)。彼得在新約經綸開始的五旬節宣告同一重大原則:「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的」〔正如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一樣〕(徒 2:38, 39)。信主父母的兒女是「聖潔的」,即「聖徒」;這稱號標示基督教會的成員(林前 7:14)。(參見洗禮。) 無形教會「由所有已經、正在或將要在其元首基督之下聚集為一的蒙揀選者全數組成」。這是純潔的社會,是基督所居住的教會。它是基督的身體。它被稱為「無形」,因構成它的大多數人已在天上或尚未出生,也因仍在地上的成員不能被確定分辨。其成員資格是內在而隱藏的。除了那位「鑒察人心」者以外,無人能看見。「主認識誰是祂的人」(提後 2:19)。 凡屬基督國度的屬性、特權與應許所歸屬的教會,是由所有真信徒組成的屬靈身體,也就是無形教會。 (1)其合一性。神在地上始終只有一個教會。我們有時說舊約教會和新約教會,但它們是一個且同一個。舊約教會不是要被改換,而是要被擴展(賽 49:13-23;60:1-14)。當猶太人最終復興時,他們不是進入一個新教會,而是重新被接回「自己的橄欖樹」上(羅 11:18-24;參弗 2:11-22)。使徒並未建立一個新組織。在他們的事奉下,門徒是「加添」到已經存在的「教會」中(徒 2:47)。 (2)其普世性。它是「公同」教會;不受任何特定國家或外在組織限制,而涵蓋全世界所有信徒。 (3)其永續性。它要歷經萬代,直到世界的末了。它永不能被毀滅。它是「永遠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