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幣
物品被擄以前猶太人沒有正式鑄印的錢幣,而是稱量未鑄造的銀舍客勒或他連得使用。
被擄以前,猶太人沒有定規鑄印的錢幣。他們使用未鑄造的銀舍客勒或銀他連得,按重量稱出來(創 23:16;出 38:24;撒下 18:12)。亞伯拉罕時代所用的銀錠,可能有固定重量,並以某種方式標明。亞比米勒付給亞伯拉罕的「銀子」(創 20:16),以及約瑟被賣所得的銀子(創 37:28),可能呈環形。直到被擄時期,舍客勒一直是希伯來人通用的重量與價值標準。金舍客勒只被提到一次(代上 21:25)。乃縵與基哈西交易中提到的「六千金子」(王下 5:5),大概就是六千金舍客勒。伯 42:11;創 33:19(旁注作「羊羔」)所提到的「一塊錢」,是希伯來語 kesitah,可能是一塊未鑄造、具有一定重量的銀片,形狀像羊或羊羔,或也許上面有這樣的印記。同一個希伯來詞也用於書 24:32,威克里夫譯作「一百隻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