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次

職分

指大衛在撒督與亞希米勒協助下所組織之祭司與利未人事奉的輪值次序。

大衛既不蒙允許建造聖殿,他便在其生平末了的事工之一中,在撒督與亞希米勒的協助下,組織了在神殿中的祭司與音樂事奉。(1.)他將祭司分為二十四班(代上 24:1-19),其中十六班出於以利亞撒的家族,八班出於以他瑪的家族。每一班都在一個班長或首領之下,按抽籤定出的次序輪值一週。(2.)其餘三萬八千名利未人(代上 23:4)也分為二十四班,各自在公眾敬拜中執行所分派的職事。其中四千人被分別出來,作歌唱者與樂師,在另一位領班之下,分為二十四班(代上 25);四千人作守門者,看守聖所的門與大門,分為二十四班(代上 26:1-19);六千人作官長與審判官,在一切民事與宗教事務上監理律法的執行(代上 26:20-32)。

這制度由希西家重新設立(代下 31:2);其後,據說從被擄歸回的四班祭司,被以斯拉重新分為原來的二十四班(拉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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