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

物品

新約中指釘十字架的刑具,並因基督受死而用來指基督的釘十字架,也可指嚴重苦難或試煉。

在新約中,十字架是釘十字架的刑具,因此也用來指基督被釘十字架這件事本身(弗 2:16;來 12:2;林前 1:17、18;加 5:11;6:12、14;腓 3:18)。這詞也用來表示任何嚴重的苦難或試煉(太 10:38;16:24;可 8:34;10:21)。

十字架常見的形制如下:

1. crux simplex(I),即「沒有橫木的單木」。

2. crux decussata(X),即聖安得烈十字架。

3. crux commissa(T),即聖安東尼十字架。

4. crux immissa(t),即拉丁十字架,也是我們救主受死所用的十字架。在我們主的頭上、突出的木樑上,放著「罪狀牌」。(見釘十字架。)

在所謂君士坦丁大帝歸信之後(主後 313 年),十字架才開始作為基督教標記使用。他聲稱在關鍵時刻看見天上有燃燒的十字架,並帶有「In hoc signo vinces」的字樣,即「靠此記號你必得勝」;又說次夜基督親自顯現,命令他以這十字架的記號作為軍旗。因此,一種稱為 Labarum 的新軍旗按此形式製成,並由羅馬軍隊攜帶。它一直作為羅馬軍旗,直到西羅馬帝國傾覆。其上繡有基督名字的字母組合,即祂名字前兩個希臘字母 X 和 P(chi 與 rho),並有 Alpha 和 Omega。(見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