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所

物品

建築常用磚,也有時用石;東方房屋多為圍繞庭院的四方形結構,並有平頂屋頂和樓房。

建築所用的材料通常是磚,有時也用石頭(利14:40、42),以灰泥(耶43:9)或瀝青(創11:3)黏合。外牆通常粉刷成白色(利14:41;結13:10;太23:27)。樑木用桑樹木(賽9:10)、橄欖木或香柏木製成(王上7:2;賽9:10)。

東方居所的形式在許多方面不同於西方地區的房屋。較大的房屋建成四方形,圍住一個庭院(路5:19;撒下17:18;尼8:16),庭院四周有廊子,作為接待客人的客房或會客室。平坦的屋頂四周有低矮欄牆,可作多種家務和社交用途,從庭院由階梯上去。與屋頂相連的(王下23:12)是樓房,可作私人房間(撒下18:33;但6:11),也作臥室(王下23:12)、客人住宿的房間(王下4:10),或病室(王上17:19)。門有時用石頭製成,在榫接的樞軸上轉動,通常用木閂關閉。較富裕人家的房屋有守門人或女門僕(約18:16;徒12:13)。窗戶通常向庭院開啟,並以格子窗關閉(士5:28)。內室則為家中的女性部分另行隔開。

房間的家具(王下4:10)包括配有枕頭的臥榻(摩6:4;結13:20);此外還有椅子、桌子,以及燈或燈臺(王下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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