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其他

可譯自 adamah,指土壤或土地;也可譯自 erets,指全世界、國土、陸地或新約中與天上相對的屬地之事。

(1)在土壤或土地的意義上,譯自 adamah 一詞。創 9:20 中「農夫」按字面是「土地或地的人」。祭壇要用土築成(出 20:24)。乃縵請求兩騾子所馱的土(王下 5:17),乃出於一種迷信觀念,以為耶和華像外邦神明一樣,只能在祂自己的土地上才可蒙悅納地受敬拜。\n\n(2)作為 erets 的譯法,它意為全世界(創 1:2),也指與海相對的陸地(1:10)。Erets 也表示國家(21:32)、一塊土地(23:15)、人所站立的地面(33:3)、地上的居民(6:1;11:1),以及以色列以外的全世界(代下 13:9)。在新約中,「地」指猶太地(太 23:35),也指與天上之事相對的屬肉體之事(約 3:31;西 3:1、2)。

代表/相關經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