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
其他指日出的方向;希伯來文以 mizrah 或 kedem 表示。
(1)東方(mizrah),即日出之處。因此「東方之地」指位於敘利亞以東的地方,即以攔(以利買)(亞 8:7)。\n\n(2)本義為人在前面的東西,或位於另一地之前、前方的國土,是 kedem 一詞的譯法。希伯來人在指出方位時,總是面向東方。描寫世界四方時使用 kedem(創 13:14;28:14);只把東方與西方區分時使用 mizrah(書 11:3;詩 50:1;103:12 等)。創 25:6 中「往東方」按字面是「到 kedem 之地」,即位於巴勒斯坦東邊的地,如阿拉伯、美索不達米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