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墮落

神學

表達我們始祖背叛神的事實,以及因此臨到他們和其所有後裔的罪與悲慘。

這表述大概借自次經《智慧書》,用以表達我們始祖背叛神的事實,以及因此使他們和其所有後裔都陷入的罪與悲慘。 墮落的歷史記載於創世記2章和3章。這段歷史應按字面解釋。它記錄了構成整個啟示真理體系基礎的事實。我們的主和祂的使徒提到它,不僅視其為真實,也視其為神後來一切經綸與對世人作為的根據。若我們要把聖經理解為神憐憫目的之啟示,就必須把亞當受試探與墮落的記載當作真實的歷史記錄。 這第一個罪對我們始祖自身的影響是:(1)羞恥,即感到墮落與玷污;(2)懼怕神的不悅,或罪責感,並因此想要躲避祂的同在。這些影響無可避免。它們證明人不僅失去了無罪狀態,也失去了原初之義,並隨之失去神的恩寵與相交。因此,從亞當因不順服所落入的主觀狀態而言,他的處境類似墮落天使的處境。他完全且絕對地敗壞了」(賀治神學)。 然而,我們始祖的不信與不順服,不僅把這悲慘與敗壞帶給他們自己,也把同樣悲慘的後果遺留給他們所有後裔。(1)那罪的罪責,即應受刑罰的責任,藉歸算臨到所有人,因所有人在行為之約中都由亞當代表。(參見歸算。) (2)因此,他所有後裔也承受敗壞的本性。所有人按本性都有內在且支配性的犯罪傾向。這普遍敗壞由普遍經驗所教導。所有人一能作道德行動就犯罪。聖經對同一事實的見證極其豐富(羅 1章;2章;3:1-19 等)。 (3)這先天敗壞是全然的:我們按本性「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並且必須「重生」才能進入國度(約 3:7 等)。 (4)由這「我們整個本性的敗壞」所產生的,是我們在道德上絕對無力改變自己的本性或順服神的律法。 萊爾註釋約 9:3 時說得很好:「這些話中有一個深刻而有教益的原則。它們確實在某種程度上照亮了那個重大問題,即惡的起源。神認為適宜容許惡存在,為要有一個平台彰顯祂的憐憫、恩典與慈悲。若人從未墮落,就不會有彰顯神聖憐憫的機會。雖然容許惡看似奧祕,但神在拯救罪人上所顯的恩典、憐憫與智慧之工,已奇妙地向祂所有受造物顯明。救贖蒙揀選罪人的教會,是向執政的、掌權的顯明神百般智慧的途徑(弗 3:10)。若沒有墮落,我們就不會知道十字架與福音。」 埃及古蹟上可見一位人形神明用矛刺穿蛇頭的圖像。這被視為墮落傳統廣泛流傳的一個例證。希臘和羅馬神話中也有「黃金時代」讓位給「鐵器時代」的故事,即純潔無罪的時代之後,人淪為罪與悲慘的獵物;這也被視為墮落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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