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

節期

摩西律法唯一要求的禁食是大贖罪日的禁食,此後又有各樣節期性、國家性與個人性的禁食。

摩西律法所要求的唯一禁食,乃是大贖罪日的禁食(利23:26-32)。這稱為「禁食」(徒27:9)。

舊約中提及定期禁食的唯一另一處是亞7:1-7;8:19,由此可知在被擄期間猶太人每年守四次禁食。

(1.)四月的禁食。在搭模斯月十七日守之,記念迦勒底人攻取耶路撒冷之日,亦一併記念出32:19所記之事。(參耶52:6,7。)

(2.)五月的禁食。在埃波月九日守之(參民14:27),記念城與殿被焚(耶52:12,13)。

(3.)七月的禁食。在提斯利月三日守之(參王下25),記念基大利被殺之日(耶41:1,2)。

(4.)十月的禁食(參耶52:4;結33:21;王下25:1)。記念尼布甲尼撒開始圍困聖城。

此外,還有以斯帖所定的禁食(斯4:16)。

有時因罪,或為尋求神的恩惠,舉行公眾的、國家性的禁食。(1.)撒上7:6;(2.)代下20:3;(3.)耶36:6-10;(4.)尼9:1。

也有地方性的禁食。(1.)士20:26;(2.)撒下1:12;(3.)撒上31:13;(4.)王上21:9-12;(5.)拉8:21-23;(6.)拿3:5-9。

個人性、臨時性禁食的事例也很多(撒上1:7;20:34;撒下3:35;12:16;王上21:27;拉10:6;尼1:4;但10:2,3)。摩西禁食四十日(出24:18;34:28),以利亞也是如此(王上19:8)。我們的主在曠野禁食四十日(太4:2)。

歲月流逝,禁食的習俗被可嘆地濫用了(賽58:4;耶14:12;亞7:5)。我們的主責備法利賽人在禁食上假冒為善的裝作(太6:16)。主自己未曾設立任何禁食。然而初期的基督徒,照他們祖宗的律法守一般的禁食(徒13:3;14:23;林後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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