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

物品

可指燒剩的木棍末端、燈或火炬,也可指燃燒的箭。

在以賽亞書7:4、阿摩司書4:11、撒迦利亞書3:2中,指木棍燒剩的末端(希伯來文 ud);在士師記15:4中,指燈或火炬,即火把(希伯來文 lappid);在箴言26:18中(參弗6:16),指燃燒的飛鏢或箭(希伯來文 zik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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