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飾
物品只見於出13:16、申6:8、11:18;原意是要把律法清楚放在心前遵守,後來被字面理解為經文匣。
只出現在出埃及記13:16、申命記6:8和11:18。關於賜給以色列人的律例和誡命,吩咐他們「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其意思是要把這些清楚擺在眼前,並謹慎遵行。然而,從巴比倫歸回後不久,他們開始按字面理解這命令,於是把律法的若干部分寫下來,佩戴在身上。他們稱之為 tephillin,即「禱告」。寫在羊皮紙條上的經文包括:出12:2-10;13:11-21;申6:4-9;11:18-21。這些經文「捲在黑色小牛皮匣中,匣子附在一塊較硬的皮革上,並有一條一指寬、一肘半長的皮帶。戴在額上的,是寫在四條羊皮紙上,放入方形匣內四個小格中;匣上有希伯來字母 shin,這字母的三個筆畫被視為神的象徵。」這個以特定方式綁在額上的匣子,稱為「頭上的 tephillah」。(見「經文匣」)